讓司馬南先生面臨比「美國購房」更大的危機,竟然是一些動物標本

三水三心 發佈 2022-10-23T16:47:33.984747+00:00

之前,司馬南就因為在美國購房子投資,遭到了巨大的信任危機。而這一次,司馬南遭受的危機,可能遠甚「美國購房」,起因竟然是司馬南接受外媒採訪時,向外媒記者展示了他書架上的「動物標本」,引發了激烈的討論。

作為自媒體的頂流,司馬南先生創造出了全網3000多萬粉絲的奇蹟。但出名的人,也很容易被「拔出蘿蔔帶出泥」。之前,司馬南就因為在美國購房子投資,遭到了巨大的信任危機。而這一次,司馬南遭受的危機,可能遠甚「美國購房」,起因竟然是司馬南接受外媒採訪時,向外媒記者展示了他書架上的「動物標本」(見下圖,紅線圈起來的部分,就是疑似動物標本),引發了激烈的討論。客觀說,從視頻截圖來看,司馬南的書櫃頂部,擺放了大量的類似動物標本的物體,這是不容否認的——網際網路有記憶,不可能抹煞!

最先發現這些「標本」的,可能是Jim博士。早在今年9月,Jim博士就撰文《司馬南涉嫌買賣國家一級保護動物?這可是違法呀!》。

隨後,一名動植物鑑定的專業人士,撰文《司馬南先生持有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製品該當何罪》,從視頻判斷動物的種類、保護級別以及價值,從法律的角度進行了詳細的分析。比如,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梅花鹿30000元/只,二級保護動物白鷳5000元/只,還有老鷹、揚子鱷、喜鵲等。

在眾多「標本」中,而最引人注目的是玳瑁。玳瑁是一種海龜,已經被列入IUCN標準極危(CR),還被列入中國《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名錄》一級(該目錄工38頁,玳瑁在第22頁),與大家比較熟悉的普氏野馬、藏野驢、老虎是一個級別!

按照刑法規定,如果這些標本,確係動物屍體製作,那麼,僅憑玳瑁,就可以因為「非法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如果情節嚴重,刑期更重、罰金更高!即便不是收購,私自收藏,恐怕也會涉嫌違法犯罪!比如,北京的馬某某就曾因花16000元購買一隻玳瑁標本,目前雖未宣判,但已經被採取強制措施,估計難逃囹圄之災。 這樣的判例很多,我們雖不是判例制國家,但卻具有極高的參考價值。

但單純看視頻,完全看不出這些「標本」是動物屍體製作的還是一般的工藝品。不過,能將其介紹給國外的來賓,估計不應該是一般的工藝製品。作為公眾人物,司馬南先生也曾經專門錄製過節目,談《動物保護法》,表明他是一名動物保護人士、環保人士,也應該熟悉這方面的法律。

現在的問題就是,這些東西,究竟是工藝製品還是用動物屍體製作的標本;如果確係動物標本,然後的問題,就是這些這些標本的來源問題。假設這些動物不是他自己殺害的,也不是自己製作的,還不是購買的,而是別人送的,那麼,私藏珍惜動物標本本身也已經涉嫌違反刑法「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也有人認為,「法不咎既往」,如果這些標本是在玳瑁等進入野生動物保護名錄之前收藏的,就不應該構成違法。但事實上,「法不咎既往」指的是在法律制定之前的行為,而很明顯,司馬南先生現在還收藏這些標本,就是行為的延續,已經不適用「法不咎既往」的原則了。舉例來說,在對槍枝進行管制之前,你有槍枝的行為不構成違法犯罪。而一旦對槍枝進行管制之後,你不能因為我的槍枝是以前擁有的來逃避法律制裁,除非主動上交。

至於有不少網友認為,這後面有可能是某種力量在操作。個人認為,一碼歸一碼,司馬南先生在美國購房子,那是個人自由,只要購房資金合法,最多是在道德上有瑕疵——一邊唱衰,一邊購房投資,自相矛盾。但這個標本問題,卻是實打實的法律問題。任何事情,都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不能以這個不合理(不合法)就否認其所有行為都是不合理(不合法)的,自然也不能因為某個人某些言行說的很對,就想當然認為他的一切言行都是絕對整的,這不是就事論事的態度,也不是有獨立判斷的人。

現在,就看司馬南先生如何回應質疑,希望當地林業部門儘快介入,查明這些東西是否屬於動物屍體製作的標本,是否需要採取法律手段,我們不能冤枉任何一個好人,也不能放過任何一個違法犯罪的人,這是法治社會的應有之義。因為沒有買賣,就沒有殺戮;而收藏的背後,必然有殺戮和買賣,這違背我們的生態保護基本理念,也涉嫌違反了現行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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