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巨頭緊箍咒來了:歐盟數字市場法生效,違規可能被罰全球營業額20%

澎湃新聞 發佈 2022-11-01T05:01:12.957703+00:00

《數字市場法》對充當「看門人」的科技網際網路平台加以規範,旨在確保數字市場的公平性和競爭性。這一法案於2020年12月由歐盟委員會提出,並於2022年3月獲得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同意,是歐洲數據保護局發布的「數字服務數據戰略包」中的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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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巨頭在歐盟將被戴上「緊箍咒」。

當地時間11月1日,歐盟官網顯示,《數字市場法》(Digital Market Act,DMA)正式生效,並將在6個月後即2023年5月2日適用,歐盟資深官員透露將有約12家公司會被列為「看門人」。

《數字市場法》對充當「看門人」的科技網際網路平台加以規範,旨在確保數字市場的公平性和競爭性。這一法案於2020年12月由歐盟委員會提出,並於2022年3月獲得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的同意,是歐洲數據保護局(EDPB)發布的「數字服務數據戰略包」中的一項。

在《數字市場法》之下,科技巨頭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打壓或併購競爭對手、不得未經用戶允許強行推送廣告或安裝軟體,不得將採集的用戶數據移作他用等等,違者將被處以最高年營業額20%的罰款。

「看門人」門檻

DMA認定的標準為提供核心平台服務,主要包括十大平台類別:在線中介服務、在線搜尋引擎、社交網絡服務、視頻分享服務、雲計算、作業系統、網絡廣告服務、網絡瀏覽器、虛擬助理以及人際溝通服務。

《數字市場法》對「看門人」公司進行了嚴格劃分,劍指科技巨頭。滿足下列要求的公司都將被納入監管:在過去3個財年中,歐盟年營業額至少為75億歐元,或者市值至少為750億歐元;在歐盟每月至少有4500萬終端用戶;控制至少3個歐盟成員國的一項或多項核心平台服務,例如網上中介服務、在線搜尋引擎、社交網絡、視頻分享平台、號碼獨立的人際溝通服務、作業系統、雲計算、廣告服務等。

隨著《數字市場法》的生效,這一法案將進入關鍵的實施階段,將在6個月後即2023年5月2日開始實施。在此之後兩個月內,也就是2023年7月3日之前,若潛在的「看門人」達到了《數字市場法》制定的門檻,必須告知委員會。

委員會收到通知後,將在45個工作日內評估相關企業是否符合標準,並決定是否指定其為「看門人」。被指定之後,「看門人」有六個月的時間按照《數字市場法》的要求整改,這一期限最遲為2024年3月6日。

「看門人」的義務

歐盟內部市場委員Thierry Breton表示,歐盟是全球第一個為監管數字領域制定全面標準的司法轄區。據歐盟理事會官網,被指定為「看門人」的科技公司須遵守以下規定:

第一,允許用戶輕鬆卸載預安裝的APP,或更改作業系統、虛擬助手以及網頁瀏覽器的默認設置;第二,允許用戶安裝或使用與其作業系統相兼容的第三方App或者商店;第三,確保用戶核心平台服務的退訂操作與訂閱操作一樣簡單;第四,允許第三方平台在某些特定情況下,與自己的服務進行交互操作;第五,為在其平台上投放廣告的公司提供必要的工具和信息,以便廣告商和發布商對其由網守託管的廣告進行獨立驗證;第六,允許業務用戶訪問使用平台時生成的數據,以及在平台外跟消費者簽訂合約。

除了必須要做到的事項,《數字市場法》對於禁止事項也作出說明:

第一,當「看門人」在自己的平台上與業務用戶競爭時,禁止使用業務用戶的數據;第二,不得將自己的服務或產品惡意排在其他第三方平台之前;第三,不得強制應用開發者使用某些服務或框架(包括瀏覽器引擎、支付系統和身份提供商等),以便在應用程式商店中上架;第四,未經同意不得跟蹤用戶的數據並向其推送廣告。

根據《數字市場法》,違規的公司將被處以高達其全球總營業額10%的罰款,屢次違規可能被處以高達全球總營業額20%的罰款。若企業在八年內至少違反規則3次,委員會可以展開市場調查,並在必要時實施行為或結構性補救措施。

哪些公司或被納入?

《數字市場法》究竟會對科技公司造成何種影響?投行Evercore ISI分析師 Mark Mahaney此前接受CNN採訪時表示,預計谷歌、臉書和蘋果受《數字市場法》的影響最深。據2021年年報,谷歌、臉書和蘋果在歐洲的市場份額分別約為31%、24.6%和24.4%,均為其在美國以外的最大市場。

Mahaney表示,該法案要求大公司與小公司共享數據,這意味著搜尋引擎如谷歌和亞馬遜不得不向競爭對手提供他們的排名、點擊等數據;蘋果也不得禁止用戶使用第三方應用商店和支付系統;該法案還可能迫使Meta的應用程式WhatsApp接收來自Signal或Telegram等競爭對手的消息。

而此前,蘋果公司和谷歌曾對這項法案表示擔憂。蘋果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一方面《數字市場法》會造成安全漏洞,另一方面,該法案的部分條款使得蘋果的技術研發投資都「打了水漂」。 谷歌則認為《數字市場法》的某些規定會降低公司的創新力。

據彭博社10月報導,歐盟資深官員Gerard de Graaf表示:「我們預計(這項法案)的影響將會很大。」他表示將有約12家公司會被列為「看門人」,名單將於明年春季宣布。

Graaf稱,這些公司需要思考並決定未來與歐洲監管機構建立何種「關係」——是充滿對抗性、不斷挑戰監管機構,還是選擇配合。

科技媒體WIRED表示,與歐盟的《通用數據保護條例》(GDPR)一樣,《數字市場法》也將在全球範圍內推廣,改變科技平台為網際網路用戶提供服務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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