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大發現時期歐洲有哪些國家建立了東印度公司?(上)

韓韓講歷史 發佈 2022-11-02T14:28:13.825841+00:00

東印度公司是歐洲大航海中出現的殖民貿易公司,其中以英國和尼德蘭、法國創辦的東印度公司最為知名,這一時期即公元17世紀~19世紀為各歐洲東印度公司的發展時期。

東印度公司是歐洲大航海中出現的殖民貿易公司,其中以英國和尼德蘭、法國創辦的東印度公司最為知名,這一時期即公元17世紀~19世紀為各歐洲東印度公司的發展時期。

東印度公司的成立背景

歷史上存在過的東印度公司有7家,其中最早出現的是英國東印度公司,其於1600年12月31日成立,最晚的是成立於1775年的奧地利東印度公司。

這一時期,義大利和德國處於國家分裂的狀態,其忙於國內戰爭而無暇顧及俄羅斯則處於彼得一世大帝和葉卡捷琳娜女皇的西式改革之中,其處於封建中央集權的頂峰,在對外發展上主要是領土的擴張和出海口的爭奪,其國內資本主義的發展和改革也難以深入。

在歐洲進入大航海發展的殖民擴展時期,中國正處於明朝的明神宗朱翊鈞統治時期,也就是萬曆皇帝,其是明朝歷史上在位時間最長的皇帝,在位初期重用張居正、戚繼光等人,開創了萬曆中興的局面,但後期廢止張居正的一系列經濟改革措施,這一時期的商品經濟繁榮發展狀況被打斷

東印度公司綜述

因此,在這一時期的歐洲國家中,成立東印度公司的有以下幾個:

1、英國東印度公司

1600年12月31日,英國女皇伊莉莎白一世授予「倫敦商人在東印度貿易的公司」皇家許可狀,大航海和殖民時期歷史上的第一家東印度公司誕生

2、尼德蘭東印度公司

尼德蘭東印度公司也稱荷蘭東印度公司,其成立於1602年3月20日,這是世界上第一個股份有限公司,也是第一個發行股票的公司

3、丹麥東印度公司

1616年,丹麥及挪威國王克里斯蒂安四世授予成立丹麥東印度公司,是世界上第三家成立的東印度公司。

4、葡萄牙東印度公司

葡萄牙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28年,這是東印度公司里存在時間最短的,僅僅5年便因一直無法盈利和持續虧損而倒閉。

5、法國東印度公司

法國東印度公司成立於1664年,其由路易十四的財政總監柯爾柏建立,是東印度公司中影響力僅次於英國和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公司。

6、瑞典東印度公司

1731年,瑞典東印度公司成立,其由蘇格蘭商人和瑞典人合作成立

7、奧地利東印度公司

1775年,奧地利東印度公司成立,其比葡萄牙東印度公司存在時間稍長,僅僅存在10年


東印度公司是當時的歐洲列強為了更加方便和有效地在世界範圍內進行殖民和掠奪而創建的,其背後都有著政府的影子。

在瓜分世界的同時,各東印度公司之間的貿易競爭,也是歐洲列強之間競爭和爭奪殖民利益的主要表現之一

下面,我們從建立的時間上,對大航海時期的歐洲各國東印度公司進行詳細的介紹。

英國東印度公司

一、背景

英國東印度公司也被稱為不列顛東印度公司,其最初成立的目的是在印度洋地區進行貿易,後期則主要是與中國進行貿易。其中發生於1840年的鴉片戰爭就與英國東印度公司息息相關。

1595年,尼德蘭人憑藉著來自葡萄牙的航海地圖,開啟了航海探索和海上貿易。自此,開始打破了以葡萄牙和西班牙統治的海上貿易航線。

尼德蘭也成為了大航海時期最大的航海圖製作之地,此時同樣嗅到海上貿易的暴利的英格蘭人也藉此開啟了大航海的探索活動。

英格蘭崛起的第一桶金是來自於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支持的海盜,他們憑藉在海上的劫掠行為,不斷襲擊和繳獲了西班牙和葡萄牙的商船,獲得豐厚的收入。

而1588年,在格瑞福蘭海戰中,英格蘭憑藉靈活小巧的船隻,在各種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下擊敗了西班牙無敵艦隊,自此開啟了英格蘭海上霸權的崛起之路

英格蘭憑藉在擊敗西班牙無敵艦隊中繳獲的船隻和貨物,第一次有了遠航探索和開展海外貿易的資本。

1591年,倫敦商人詹姆斯·蘭徹斯特一行從托爾貝出發,開始了英格蘭的第一次東印度探險;次年沃爾特·羅利爵士和坎伯蘭伯爵在弗洛雷斯戰役中扣押了一艘大型葡萄牙貨船。

這艘被扣押的貨船停靠在達特茅斯港口時,英格蘭人打開船內的貨倉,都被船上的財富震驚了,這艘船上慢慢的裝載著珠寶、香料、金銀、絲綢、瓷器等。

同時,英國人在這艘劫掠的航船上還發現了更為重要的航海資料、航行日誌、航海圖等,裡邊記載著關於葡萄牙商人同中國、印度、日本的貿易信息,這些財富進一步使英格蘭人渴望加入與東印度地區的貿易。

1599年9月22日,為了儘快加入與東印度地區的貿易,更全力地與其他歐洲國家競爭,一群商人聚集在一起商討向英格蘭女王伊莉莎白一世申請,以公司的形式在東印度群島上進行貿易。

二、初期發展

1600年12月31日,伊莉莎白一世頒布了皇家特許狀,允許該公司在東印度海域進行貿易活動,英國東印度公司開始登上大航海殖民時期的舞台

1601年,詹姆斯·蘭徹斯特率領「紅龍號」航船在馬六甲海峽劫掠並捕獲了一艘重達1.2萬噸的葡萄牙貨船,依靠這艘船上的戰利品,英國人成功在離開東印度群島時,在班達群島和摩鹿加群島建立了兩個貿易據點。

建立之初的英國東印度公司依靠在東印度群島的這兩個據點,先後進行了四次以香料貿易為主的航行。

但由於尼德蘭在香料貿易上繼承了葡萄牙的統治地位,尤其是在東印度群島地區的控制地位,使得英格蘭人在香料貿易上並不順利。

1609年,新繼任的英國格蘭國王詹姆斯一世延長了伊莉莎白一世對英國東印度公司頒發的特許狀,其提出如果公司三年內沒有盈利,則會將國家頒發的特許取消。

1612年,為了減少英國東印度公司在東印度群島與葡萄牙和尼德蘭的摩擦,詹姆斯一世派出特使,前往當時統治印度次大陸和部分中亞地區的莫臥兒帝國,進行專門的拜訪。

英國提出在蘇拉特和莫臥兒帝國統治的其他地區建立工廠和貿易站點,英國東印度公司則給莫臥兒帝國皇帝提供來自歐洲的各種稀有物品,莫臥兒帝國皇帝賈汗吉爾表示同意這一建議,雙方達成協議。

三、發展成熟期

自此,英國東印度公司的貿易規模迅速擴大,並很快打敗了葡萄牙東印度公司。

同時,英國東印度公司聯合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兩者共同在中國沿海打擊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船隻,確保並不斷擴大雙方在中國沿海的貿易利益。

1670年,查理二世頒布一系列法令,授予英國東印度公司獨立獲取領土、鑄造貨幣、只會要塞和軍隊、組建聯盟、宣戰和締結合約的權利;同時英國東印度公司還可以對其獲得的領土行使民事和刑事管轄權。

1680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建立起屬於自己的軍隊,其士兵主要從印度當地居民中招募。他們將招募的印度士兵進行西式訓練,其士兵在後期達到了67000人左右,成為印度次大陸最強的軍事勢力

英國東印度公司不斷在印度次大陸擴張勢力範圍,數年之內就建立大量的貿易站,其中包括蘇拉特、馬德拉斯、孟買和加爾各答等地。

到1647年,英國東印度公司一共建立了23家工廠

1711年,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廣州設立貿易站,以白銀購買茶葉。這是英國東印度公司對華貿易的開始

隨著葡萄牙和西班牙的衰落,兩者在東印度地區的影響減弱,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主要競爭對手變為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和法國東印度公司

1754年,英法爆發七年戰爭,這場同時在歐洲、美洲、西非、東印度爆發的戰爭也被一些學者稱為「第一次世界大戰」。

七年戰爭以法國失敗而結束,英國開始掌握世界海洋霸權,其殖民地迅速擴展,成為歐洲第一強國。

同時,英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次大陸的盟友,即莫臥兒帝國開始出現分裂和內部矛盾升級。英國則趁著莫臥兒帝國陷入地方起義、外來入侵和各地區獨立的機會,開始向著整個印度次大陸和內陸地區擴展勢力,並逐漸將整個印度次大陸大部分地區納入殖民統治之中。

此時,在17世紀~18世紀爆發的四次英荷戰爭中,尼德蘭因為廢弛海軍和敗於法國而嚴重衰落,在第四次英荷戰爭中被英國徹底擊敗。而當時英國和尼德蘭在海外的競爭主要集中在香料群島之上

四、發展巔峰時期

隨著英國將大部分印度次大陸納入統治之中,英屬印度成立,其成為英國長期稱霸世界最主要的殖民地力量。

此時,英國東印度公司貿易業務開始轉型,在其第一階段時以貿易為主,很少進行殖民活動;隨著莫臥兒帝國衰落,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第二階段開始,其將公司的主要業務轉型為殖民地建立

英國東印度公司培養的軍隊,在之後的英國殖民中發揮了重要作用;而在初期對印度的殖民地,英國則主要是通過扶植和培養當地人進行管理。

1770年,孟加拉爆發了大饑荒,導致三分之一的人口死亡。生產力下降和巨大的軍事、行政開支,促使英國在1773年頒布了《茶葉法》

由於《茶葉法》規定英國在北美的殖民地只能從英國東印度公司進口茶葉,這種壟斷性的措施導致了當年波士頓爆發了「傾茶事件」,開啟了美國獨立戰爭的序幕

同年,英國頒布《印度監管法》,規定:

  • 引入殖民地政府管制政策,迫使印度的殖民地土地直接歸於英國王室控制之下。
  • 但其也可以以兩年四萬英鎊的租約交給英國東印度公司。
  • 英國東印度公司必須每兩年向英國王室繳納一次會費
  • 英國東印度公司要向英國本土出口最低限度的貨物。

《印度監管法》的頒布加重了英國東印度公司的經營成本,其經濟壓力越來越大;同時由於長期以來清朝出產的茶葉、瓷器、絲綢等在歐洲市場供不應求,歐洲人對中國的奢侈品青睞有加,但歐洲的工業產品在大清朝卻不怎麼受歡迎;加之當時白銀在亞洲非常昂貴

英國和中國之間存在著巨大的貿易逆差,英國人在貿易中獲得的大量白銀反而源源不斷地流入清朝。英國東印度公司開始計劃向中國出口鴉片,以緩解貿易逆差

1838年,由於道光皇帝頒布《欽定嚴禁鴉片煙條例》,英國在溝通無望的情況之下,於1840年6月發動鴉片戰爭。而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英國東印度公司

隨著英國完成了第一次工業革命,英國國內對原材料的需求進一步增加。經濟的發展帶動了英國人生活水平的提高,其對英國東印度公司帶來的外國產品需求進一步增加,其成為英國在全球市場上最大的參與者

隨著勢力的增長,英國東印度公司還參與了對其他歐洲殖民地的爭奪,如法屬留尼旺島和模里西斯島等。

1810年,班達尼拉島、安汶島和特爾納特島相繼被英國人納入殖民統治;1811年,爪哇島也被英國占有。此時英國基本完成了對荷屬東印度群島的征服

1814年,英荷戰爭結束,基於談判條件,英國又將這些島嶼交還給尼德蘭。同時,由於外來地區物種移植和栽種技術的發展,英國將大量在香料群島的香料樹移植到英國本土,在日後逐漸實現了歐洲地區的香料自由。

五、走向衰落

隨著英國東印度公司為了維持殖民地的控制權而不斷發展的戰爭,導致其經營費用與日俱增,其在經營後期財務捉襟見肘,被迫向英國議會請求援助。

1813年,英國政府頒布《憲章法》,剝離了英國東印度公司除茶葉貿易和對華貿易以外的貿易壟斷權,英國東印度公司開始走向衰落。

1843年,英國又出台了《印度政府法》,取消了英國東印度公司剩餘的貿易壟斷權,並剝奪了其所有的商業職能。

隨著英國國內的行政中央集權化,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為一家單純的貿易公司,但其名義上依然掌管著英屬印度殖民地。

1857年,印度爆發起義,英國東印度公司的本地士兵也發動兵變。雖然最後起義被鎮壓,但也導致了英國政府與1858年再次頒布《印度政府法》,將英國東印度公司收歸國有

隨著其被轉化為國有,英國王室接管了它在印度的財產、行政權力和武裝力量,英屬印度殖民地正式被英國政府直接管轄。

隨後的時間裡,英國東印度公司繼續代表英國政府管理茶葉貿易

1873年,《東印度股票紅利贖回法》生效,其支付了最後一筆股息,並折算贖回股票

1874年1月1日,英國東印度公司解散。

尼德蘭東印度公司

尼德蘭東印度公司也被稱為聯合東印度公司,是當時七家東印度公司中,市值最高的一家;其也是歷史上第一家發行股票的公司、第一家股份制公司(雖然英國東印度公司成立最早,但其是一家合夥制的公司)。

一、背景

說起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就要先從葡萄牙控制的通往印度洋的海上貿易說起

15世紀末,伊比利亞半島上,葡萄牙人發明了一種叫做卡拉維爾的帆船,其更加有利於遠洋航行。自此,歐洲人將目光投向了神秘的東方。

1486年,葡萄牙航海家迪亞士率領探險船隊,從里斯本出發,踏上了尋找東方的旅途。在好望角被發現之後,其成為了當時歐洲通往東方的新的海上必經之地,歐亞海上貿易就此開啟

作為新的歐亞海路發現者,葡萄牙人控制了印度洋海域。

1592年,一名在葡萄牙擔任過海員的尼德蘭人·哈伊根·范·林斯霍滕回到家鄉,其將葡萄牙人保密了多年的海上航行地圖在尼德蘭公布,尼德蘭的製圖業開始領先歐洲。

1595年,在林斯霍滕公布的航海地圖的作用下,尼德蘭的第一支官方航海船隊出發前往亞洲。同時,一家專門為了此次航行貿易而設立的成為「遠航」的公司成立,而船隊最終為這家公司帶來了巨額的利潤。

隨後的四年內,尼德蘭人先後又派出了14支探險隊前往東印度群島。為了對這些探險船隊進行資助,各種不同的小公司紛紛成立。

大規模的貿易站和持續的貿易關係卻由於參與航海探險資助的行業的分散凌亂格局而沒有形成,甚至在尼德蘭的國內,各家小公司之間還不斷彼此競爭。

在這種情況下,一些人提出合併中小企業,組成行業聯盟或者大企業集團,這種呼聲逐漸成為主流。

1600年,在阿姆斯特丹成立了東印度群島第一聯合公司,這是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前身。

1601年,行業合併的提案開始遞交政府高層討論,尼德蘭各州州長開始討論此項決議的可行性,並最終通過了合併主張。

二、初期發展

1602年3月20日,尼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其由14家貿易公司組成,董事會成員為70人,但掌握實權的只有17人。

尼德蘭將其與東印度群島之間的海路設置為貿易區,並批准了尼德蘭東印度公司21年的貿易壟斷權。自此,尼德蘭東印度公司成為尼德蘭唯一一個獲准與東印度群島進行貿易的法人實體。

同時,尼德蘭政府還賦予了尼德蘭東印度公司高度的自主權,包括任命總督、組建軍隊和艦隊、建造要塞、必要時與其他國家展開戰爭和締結具有國際約束力的條約的權力,這使得其在東印度群島地區相當於一個單獨的主權國家

尼德蘭東印度公司也要繳納獲得這些特權的費用,其中1647年就支付了150萬荷蘭盾,而1676年和1700年則各支付了300萬荷蘭盾。

1603年12月18日,在尼德蘭東印度公司任職的海軍上將史蒂文·范德哈亨帶領著這家公司的第一支船隊啟航。

范德哈亨指示船員,在航行中對印度和東非沿海的葡萄牙人採取軍事行動。因此,在12艘武裝艦船的威脅下,東印度群島上的安汶島和摩鹿加群島的葡萄牙人不戰而降。

但是,在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發展前期,其最重要的是位於印尼巽他海峽附近的國家萬丹蘇丹國的港口。在這裡,不同國家的商人來往交流並定居下來,而大部分的商人來自中國;其餘的則主要來自奧斯曼、波斯、阿拉伯和莫臥兒帝國。

萬丹蘇丹國港口交易的主要商品是香料、胡椒以及來自中國的奢侈品

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在萬丹國經營獲得巨大的成功和豐厚的回報,其也歸功於新的航線的開拓和發展。

1611年,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總督亨德里克·布勞威爾率領的船隊在好望角停靠之後,並沒有選擇原來的葡萄牙發現的季風航線將船駛向東北方向,而是在南緯40°左右向東航行了4000海里,之後在東經110°左右向北航行2000海里,最終比原有的航線的航行時間縮短了一半,變為不足六個月。

雖然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但航行和探險以及貿易都需要巨大的資金支持,這方面只能由公司自行籌措。

尼德蘭東印度公司選擇了發行股票募集資金的方式,但與以往發行的中期股票不同,其開始發售長期股票。股東需要持股10年,且沒有對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經營上的發言權

長期股票的發行,保證了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穩定的資金來源,同時,不同於其他東印度公司的是,尼德蘭東印度公司有著完全自主的權力,這也保障了其在貿易上更為靈活

三、發展成熟

隨著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生意不斷擴大,其董事會議開始計劃在東南亞地區建立一個貿易中心。但是由於萬丹國的蘇丹並不支持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在此地區的貿易壟斷地位,而是想讓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和英國東印度公司之間相互競爭,以維持一種平衡,獲取最大利益。

由於萬丹不能作為理想的貿易中心選擇,尼德蘭東印度公司選擇了在萬丹附近的賈亞卡塔市,即如今印尼雅加達地區

當時的賈亞卡塔市的城市人口並不多,且當地勢力實力弱小,因此在尼德蘭人的手段下同意了其的要求。

1613年,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印度群島建立了第一個貿易站,隨後其不斷擴展勢力,並相繼與萬丹和賈亞卡塔市發生衝突。

1619年,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軍隊取得勝利,其在賈亞卡塔市的廢墟上建立了殖民地城市巴達維亞。在這座城市裡,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高層擔任總督,並組建了政府,對當地進行管理。

1621年,為了獲得班達群島上的香料肉豆蔻的專營權,巴達維亞地區總督科恩對班達群島上的居民進行了屠殺,共造成了島上原住民1.5萬人死亡,島上的原住民自此基本消失

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將班達群島上的耕地進行重新劃分成塊,安排奴隸進行耕種,建立起了歐洲人需要的香料種植園

三、發展巔峰

在征服班達群島之後的幾十年裡,尼德蘭的海外行省覆蓋了安汶、望加錫、馬六甲、莫納卡斯大區等等;在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發展的後期,甚至將行省擴展到了南非的開普敦殖民地

尼德蘭東印度公司逐漸壟斷了在東印度地區的丁香專賣權,並在隨後將葡萄牙人驅逐出錫蘭,進而獲得了肉桂專營權

1635年至1690年,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在東印度群島的海外貿易一家獨大。其不僅獲利豐厚,而且在亞洲發展了越來越多的貿易對象,如1639年開始建立於日本的貿易。

在此期間,尼德蘭東印度公司還發展出了二次貨幣交易:其通過豐厚的利潤在亞洲大量購買相對便宜的黃金(當時的亞洲,尤其是明朝將白銀為基礎建立的貨幣體系使其相對昂貴,但黃金去反而並沒有白銀的流通性好,因此其價格反而相對偏低),隨後又將黃金以高價賣到歐洲,在次獲利。

為了與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對抗,萬丹國也成立了萬丹公司,其開始與麥加、孟加拉、越南、日本等地進行貿易,並將歐洲大部分國家的貿易代表處遷到萬丹。

但是隨後萬丹國內爆發了王位之爭,在萬丹的阿耿蘇丹和其子卡哈爾蘇丹的戰爭中,卡哈爾蘇丹向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尋求幫助,其條件是在取得勝利之後將驅逐除尼德蘭人之外所有在萬丹的外國人

卡哈爾蘇丹取得了政權,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在萬丹國一家獨大,並進一步取得了胡椒專賣權,同時尼德蘭東印度公司還獲得了在萬丹國港口駐軍的特權。

這一情況一直維持到19世紀初,萬丹蘇丹國解體,並成為了英國的殖民地

隨後,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又發展了咖啡、茶葉和紡織品貿易

四、走向衰亡

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存在的近200年中,歐洲大約有近100萬人乘船前往亞洲,歷史學家估算,其中有三分之一又回到了歐洲,剩餘的大部分人不是死於航行途中的壞血病就是在當地死於熱帶疾病。而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船上的衛生環境相當糟糕

前往巴達維亞的船隻長約50米,但卻要擠下250人以上的船員,大多數人每天只能在甲板上呼吸兩次新鮮空氣,更不要說其他的衛生環境的困境。

由於航行者記載的日記中的航海內容過於負面,為了避免在歐洲引發不必要的麻煩,各航海團隊都會要求所有回國者在離開船隻時交出日記

但隨著時間推移,歐亞地區貿易中受歐洲人青睞的香料越來越普及,香料貿易也不再有原來的暴利,取而代之的是茶葉、絲綢和瓷器的需求量大幅增加

而在茶葉、絲綢和瓷器的市場上,英國東印度公司顯然更占據優勢,加上尼德蘭國內的統治危機,在兩者展開的激烈的貿易競爭中,英國逐漸占據上風。

尼德蘭東印度公司不僅內部腐敗日益嚴重,其本身也因為極速擴張而變得過於「臃腫」,這些進一步減少了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利潤。

後期的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甚至開始產生虧損的情況,而不得不動用公司的儲備資金。

在1780年~1784年的第四次英荷戰爭中,本來已經經營虧損的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再次受到巨大影響。尼德蘭海軍敗於英國,其商隊、物資及殖民地被大量掠奪。

而由於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船隻無法停靠位於歐洲的母港,其貨物也無法卸船交付和拍賣,這進一步造成了公司的巨額虧損。

1791年,尼德蘭東印度公司成立了調查委員會,試圖對公司內部的腐敗問題進行清算

1795年,法國入侵尼德蘭,占領了大量城市;1796年,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董事會再次嘗試將公司與尼德蘭的動亂和新建立的巴達維亞共和國的成立切割開來,但兩次努力都告以失敗。(巴達維亞共和國是1795年~1806年期間,在現在尼德蘭大部分領土上建立起的一個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的傀儡國,是法蘭西第一個也是存在時間最久的傀儡國,其前身是尼德蘭共和國。

1799年12月31日,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宣布破產。其剩餘的資產被宣布為巴達維亞共和國的財產,而債務則變為國債。

法國東印度公司

在講各個國家的東印度公司的時候,我們跳過丹麥東印度公司和葡萄牙東印度公司,對大航海時期的三個主要殖民貿易大國的東印度公司進行統一了解

主要原因是這三個國家的殖民貿易的相互競爭更加頻繁,且在歷史上建立了三個最為強大的東印度公司,其存在時間長,具有更為典型的特點。因此放在一起講,也更有對比性,了解起來也更有聯繫性。

一、背景

歐洲人稱霸世界的時代大不列顛的「日不落帝國」和「海上馬車夫」尼德蘭是最典型的殖民帝國,而作為歐洲大陸的傳統強國、英國長期的敵人、徹底擊敗尼德蘭的僅次於英國的法蘭西,其建立了僅次於大不列顛日不落帝國的法蘭西殖民帝國,其在大航海中也建立了獨特的東印度公司。

16世紀~17世紀之間,在英國女王伊莉莎白一世批准建立第一家東印度公司後,歐洲主要的殖民貿易強國相繼建立了類似的東印度公司,以開展對亞洲的貿易和殖民掠奪。

法國也在這一時期追隨葡萄牙的步伐,將發展殖民貿易的目標投向了東方

法國人以布列塔尼的聖馬洛港和諾曼第的迪耶普港為大本營,依靠海盜和探險家,打通並摸索出了聯通法國本土至東南亞的航線。

雖然法國的航海探索比尼德蘭晚了5年,但其在歐洲大國的航海和殖民中仍屬於第一梯隊。

但是,不同於尼德蘭一開始就建立了官方背景的東印度公司、並將大部分在東方的業務全部交由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經營,法國選擇建立多家特許公司、並明確劃分片區的模式。

二、初期嘗試與失敗

1600年,法國東海公司成立;1604年,勒羅伊和戈德弗羅伊公司成立;1611年,蒙莫朗西東印度公司成立;1615年,莫盧卡斯公司成立。

但是,在看似非常積極地法國在亞洲地區的開發大潮的初期,其成立的多家特許公司均遭到了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打擊,法國人的策略使其在海外貿易競爭中的力量極為分散,其各個公司根本無力應對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競爭。

同時,尼德蘭東印度公司還在法國人的航線上對法國船隻進行搶劫,使得法國的各個貿易公司損失慘重。

因此,在17世紀前二十年的時間裡,法國的四家特許貿易公司產生的貿易額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法國在東印度方向的失敗除了歸咎於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的搶劫和打壓之外,還有一方面是法國內部根本無暇顧及海外殖民貿易的競爭。

此時的法國國王亨利四世正忙於國內宗教戰爭,尤其是長達三十年的胡格諾戰爭,這些使得法國根本無力開拓海外殖民貿易。

三、再次嘗試

1624年,法國對海外殖民的時機出現

此時亨利四世的兒子路易十三已經即位,疑心重重且能力有限的路易十三在這一年將眾多的具體政務都交給了紅衣主教黎塞留,而黎塞留很快便在外交上找到了突破的機會。

當時,歐洲的三十年戰爭已經爆發,代表天主教陣營的神聖羅馬帝國與代表新教陣營的瑞典、丹麥等國在歐洲展開了持續的戰爭。

法國雖然也是天主教國家,但其一直在處心積慮地與神聖羅馬帝國爭奪歐洲的霸權。此時的紅衣主教黎塞留代表法國的利益而背叛了宗教,其親自開啟了法國與神聖羅馬帝國的戰爭

法國的參戰使得戰爭走向出現轉變,此時一直希望脫離神聖羅馬帝國的尼德蘭共和國決定與法國站在同一陣營,而黎塞留則趁機與尼德蘭簽訂了《貢比涅條約》

1624年《貢比涅條約》的簽訂,使尼德蘭不再在東印度和西印度方向上搶劫法國船隻

1628年,帕特·約瑟夫兄弟重新打通了通往波斯和印度的航線

次年,路易十三頒布《米紹詔令》,鼓動法國冒險家和企業家像英國人和尼德蘭人學習,去東方開拓和發展。

1630年開始,法國人先後在馬達加斯加、馬斯克林群島、模里西斯、羅德里格斯島建立起貿易商站。十二年後,法國人以這些島嶼為基地,建立了法國東方公司。

法國東方公司享有西印度洋15年的貿易壟斷特權東印度洋的探索與貿易則由法國耶穌會牽頭組織

1660年,東印度洋的貿易開始大部分歸於(法國)中國公司

四、正式建立與發展

1663年,法國「太陽王」路易十四將財政大權交予柯爾柏,在此之前,法國籌辦了三次東印度公司,均已失敗結束。

柯爾柏富有商業眼光,也極為擅長財務經營。其提出了發展國內工商業、加大關稅、開發海外貿易等一系列經濟主張。其提出的一系列經濟措施的理論,被後世稱為柯爾柏主義,即著名的重商主義

1664年,柯爾柏掌權一年後,終於將(法國)中國公司、東方公司和馬達加斯加公司全部合併,正式組成法國東印度公司

法國東印度公司成立之時,英國和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均已經成立了60年之久

法國東印度公司一開始便得到了路易十四的重點支持,其給予公司免稅、壟斷、任命外交人員、締結條約甚至是發動戰爭的權力。

此後,包括塞內加爾、幾內亞等非洲西海岸地區的貿易特權也全部交給了法國東印度公司

法國東印度公司的註冊資本,一開始就高達880萬鎊;其註冊地址一開始設置在諾曼第的勒阿弗爾,後來又將總部搬遷至更加靠近大西洋的布列塔尼的洛里昂港

柯爾柏選擇了法蘭索斯·卡隆作為法國東印度公司的首任總督,而卡隆本人是法國胡格諾派難民,在此前的亨利四世時代,胡格諾派還在法國受到了嚴重的迫害。

務實的柯爾柏並不在意教派之間的矛盾,其更看重的是卡隆在尼德蘭東印度公司長達三十年的豐富工作經驗

柯爾柏和卡隆很快便找到了法國東印度公司的發展方向,相比於尼德蘭主要經營的香料群島的香料生意,法國將貿易重點側重於紡織業

1669年,柯爾柏將馬賽港升級為自由港,希望以此為法國東印度公司的紡織品進口提供更好的條件;而當時的馬賽港聚集著大量的亞美尼亞商人,他們從印度進口棉花並織造、繪製印度式樣紡織品出售。

之後,在1673年,法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本地治里建立了貿易據點,這個據點在之後的三百年時間裡都是法屬印度殖民地的中心,直到1948年,法國才將本地治里歸還給了新成立的印度

五、再次陷入困境

1672年,一直希望在歐洲大陸擴展領土和影響力的國王路易十四發動了法荷戰爭。雖然法國由此確立了歐洲大陸第一強國的地位,但其並沒有將尼德蘭及反法的奧格斯堡同盟擊垮

此時,法國與尼德蘭、英國的緊張的關係,使得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再次開啟了在海洋上對法國船隻的劫掠,發展形勢良好的法國東印度公司遭到了嚴重挑戰。

1693年,尼德蘭東印度公司甚至攻陷了法屬印度的中心本地治里,並在此占據了長達6年的時間,法國東印度公司自此一蹶不振,陷入了長達二十年的低谷期。

六、發展鼎盛時期

1713年,法國與尼德蘭簽訂了《烏德勒支和約》,法荷戰爭結束,尼德蘭承認了本地治里的地位

同時,法國東印度公司還得以在蘇拉特、卡來卡、亞南及馬埃設立貿易站點,法屬印度殖民地因此連成一片,而鼎盛時期的法屬印度殖民地甚至幾乎涵蓋了印度次大陸一半的面積

自此,法國東印度公司確立了與英國東印度公司、尼德蘭東印度公司分庭抗禮的地位

七、金融危機之密西西比泡沫

1715年,路易十四去世,法國進入了奧爾良公爵攝政時期

同年,奧爾良任命了著名的賭徒經濟學家約翰·羅為法國財政大臣,其與秉持著重商主義理念的柯爾柏有著很大的不同

約翰·羅為了解決路易十四去世後因戰爭而留下的國庫虧空,選擇金融工具來解決問題

首先,法國政府將法國東印度公司、塞內加爾公司、路易斯安那公司以及密西西比公司全部重組合併,合併後的公司名稱為法國印度永久公司

在此期間,法國東印度公司自然也被迫退出歷史舞台,但這只是短暫的

法國印度永久公司發行了大量股票,股息以法蘭西皇家銀行的票據支付,每年的股息至少為4%;而購買該公司的股票,則需要以當時的法國國債為交換;同時約翰·大肆印鈔,炒高法國印度永久公司下屬子公司的股價,其中,漲勢最為瘋狂的是密西西比公司。

1720年,法國金融泡沫破裂,當時英國南海公司股價崩盤,法國密西西比公司閃崩,兩國的股市面臨著徹底崩潰的危機,史稱密西西比泡沫

在金融危機中,約翰·羅發行的鈔票基本變為廢紙,其本人不得不逃往比利時

八、重新崛起

1723年,法國東印度公司在金融危機中獲得機會,並迅速脫離了密西西比公司和法國印度永久公司的掌控,取得了獨立的地位

此後的三十年間,法國東印度公司不斷恢復實力。其中公司每年往返於法國和印度之間的商船隊達11艘,而在密西西比泡沫之前的年往返船隊只有平均的4艘。

法國東印度公司之所以發展迅速,主要來源於兩個原因:

  • 歐洲迎來了較為長期的和平局面,英國、尼德蘭不再從海洋上找法國人的麻煩。
  • 法國以本地治里為基地,積極介入莫臥兒帝國的內政,並通過幫助莫臥兒帝國攻打北方的馬拉塔帝國,獲得納瓦卜的特權,即本地治里正式獲得了莫臥兒帝國境內獨立王國的地位

九、走向衰亡

法國東印度公司在印度的快速發展很快便引起了英國人的不滿,1756年,七年戰爭打響,英法兩國在北美和印度展開激烈爭奪。

1760年,法國軍隊在海得拉巴地區接連失利,法國在印度的中心~本地治里也被英國軍隊包圍。一年後,本地治里被英國軍隊攻下。

英國人為了泄憤,幾乎把本地治里夷為平地,法國在印度南部苦心經營的勢力徹底喪失

雖然《巴黎和約》簽訂之後,英國歸還了法國的本地治里和周邊四個小鎮,但此時法國東印度公司失去了大量船隊和勢力範圍,自此開始一蹶不振。

而由於債務不斷積累,以及法蘭西第一殖民帝國崩潰,法國東印度公司走上了資不抵債的惡性循環。

1769年8月13日,法國東印度公司破產

其後,法國政府接管並解散了法國東印度公司;其土地均被併入王室土地;作為交換,路易十六代表王室出面接受了公司的所有債務

十、重新組建並短暫的發展、迅速消亡

大部分歷史教材和國外學者將法國東印度公司的發展截止到此結束,但法國人並不這麼認為。

1777年,北美爆發英屬北美殖民地獨立運動;1778年,法國人和美國人聯合擊敗了英國人。

1783年,《巴黎條約》簽訂,獲勝的法國再次從英國手中奪回了印度的5座城鎮,連同本地治里在內的法屬印度殖民地再次崛起

1785年,一家名為「法國東方與印度東亞公司」的新公司成立,一般簡稱其仍為法國東印度公司,其註冊資金高達2000萬鎊。

新的法國東印度公司再次壟斷了好望角以東的所有貿易,而新的公司每年往返於印度和法國的船隊擴展到了20艘,甚至一度超越其鼎盛時期。

但僅僅四年之後,即1789年,法國爆發了資產階級大革命。此時法國東印度公司甚至計劃派息16%,由此可以看出此時法國東印度公司的利潤非常可觀

1790年,國民議會下令,好望角以東的所有貿易對於法國人都是自由經營的,其徹底剝奪了法國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壟斷特權。

1793年,法國東印度公司進一步被指控為反革命集團,公司近3000萬利弗爾的資產、倉庫、船隊等均被沒收;甚至部分公司董事被送往精神病院、或者送往斷頭台。

1794年,因為無法開展正常的經營活動,剩餘的公司董事對法國東印度公司進行了清算,其終於徹底消亡。

當時還有部分公司董事將法國政府告上法庭,嘗試把法國大革命期間被政府沒收的資產要回來,這一官司直到一百年後的1875年才告一段落。

下一期將對大航海時期剩餘的四個東印度公司進行集中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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