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紀,一個由華人在東南亞建立的國家——藍芳共和國

東北人文歷史 發佈 2022-11-03T11:36:50.872723+00:00

1793年6月8日,英國的《泰晤士報》在第一版頭條,稱讚了一個聞所未聞的亞洲新生政權,評論道:蘭芳共和國的國力雖後於西方諸國,其意義卻不遜1787年華盛頓當選第一任總統;

1793年6月8日,英國的《泰晤士報》在第一版頭條,稱讚了一個聞所未聞的亞洲新生政權,評論道:蘭芳共和國的國力雖後於西方諸國,其意義卻不遜1787年華盛頓當選第一任總統;實現聯邦的美利堅合眾國的民主共和走向,蘭芳大統制與美利堅合眾國,雖有疆域大小之不同,人口多寡之各異,但確實是民主政體的國度。

1777年,美利堅合眾國成立,第二年,蘭芳共和國成立。這是亞洲第一個、世界第二個共和制國家,位於世界第三大島,今天,印度尼西亞的加里曼丹島的西部。

婆羅洲(加里曼丹島)面積為74.3萬平方公里,中部和東部有一條從東北向西南走向的巨大山脈,南部是原始雨林,只有西部和北部可以開發利用。西婆羅洲的卡普阿斯河平原地勢比較平坦,天然良港較多,很早以前就有華人漂洋過海來到這個地方開墾,隨著明末清初出現的中國人移民海外的浪潮,西婆羅洲的華人越來越多,已經達到了上百萬人口之多。

蘭芳共和國最初是由一家貿易公司發起而成的。1776年,來自廣東梅縣的羅芳伯與陳蘭伯一起在東南亞西婆羅洲(現稱西加里曼丹)坤甸成立了「蘭芳公司」,

1777年,「公司」改為「共和國」,以東萬律(今印尼加里曼丹省首府坤甸)為首都,這一年被定為蘭芳元年。元首稱為「大唐總長」或是「大唐客長」,意思是華人作客海外的首長,而當地土著居民則稱其為「坤甸王」。蘭芳共和國建立時,首任名譽總制是來自大埔縣的陳蘭伯,而實際首任總制是羅芳伯,蘭芳共和國推行的是民主管理,規定總制的傳承不是家族世襲制,而是類似於民主選舉和禪讓的形式。除此之外,蘭芳共和國還設置了類似於西方議會的機構,由同鄉會和礦工組織的代表組成,凡是國家大事,都需要通過代表們的共同討論後做出決定。政制分為司法、軍事、財政、經濟、教育各個部分,國旗為黃色長方形旗幟,黃地紅字,上面書寫「蘭芳大總制」幾個大字,規定以各式漢服為國家節日禮服,官員平時或穿長袍馬褂,或身著西服,士兵身上穿的則是清朝綠營兵的服飾。

十八世紀初,在婆羅洲一帶發現了金礦,於是,大量華人沿海南下來到這裡淘金,為了不受外人欺負,當地華人請來大量廣東人來當地做保鏢,這些廣東人特別抱團,成立了在當地很有影響的「僱傭兵團體」,因此,保護華人的生命、財產和利益,其中,這裡就有蘭芳公司。

蘭芳公司的創立者是羅芳伯,他是清朝的一名秀才,南洋興起淘金熱之後,他也跟著一伙人去了南洋,羅芳伯到南洋後沒有去淘金,而是當上了一名教書先生,由於羅芳伯有文化,喜歡交際,迅速成為了當地的「文化人」,積累下了大量的人氣,很快,羅芳伯就成了當地的華人領袖,他特別看中華人報團自治,首先,積極化解各個華人礦工武裝之間的矛盾,並挑選其中的精幹分子組成一支實力雄厚的武裝團隊,用來保護華人社區,免遭當地土著勢力和西方殖民者的入侵。隨後,羅芳伯又主動跟當地的蘇丹建立起聯繫,幫助他平定叛亂,由此贏得了後者的好感,並迎娶了他的女兒為妻。如此一來,華人便與當地土著化干戈為玉帛,成為共同抵禦西方殖民勢力的同盟。後來,羅芳伯的勢力越來越大,其手下團隊達到了3萬人,他就成立了蘭芳公司,時機成熟後,羅芳伯又將蘭芳公司改為國家,成立蘭芳共和國,定都於條萬律,由羅芳伯擔任首任大唐總長,又被稱為大統制(相當於總統),並建年號為蘭芳。

羅芳伯及其後來的幾任繼承者能力都非常卓越、更是勤於國政,因此,蘭芳共和國在建立後的數年間,始終保持著奮發有為,昂揚向上的姿態。根據柏楊所著《中國人史綱》記載,蘭芳共和國鼎盛時期的疆域面積約為14萬平方公里,是台灣省的4倍,人口多達400萬人。

蘭芳共和國成立的根本目的是抵禦荷蘭人的侵襲,剛一建國,羅芳伯就派出使者前往清朝稱藩納貢,乾隆皇帝不肯承認其藩屬地位,不過,還是答應了通商請求,羅芳伯便以此為突破口,讓荷蘭人誤以為蘭芳共和國政權已經得到清朝的承認,不得不放棄吞併的企圖。

在羅芳伯去世之後,他身後的8位大統制都是從梅州客家人中選拔的。但是,時間久了,羅芳伯設計的體制還是出現了動搖,從第6任大統制劉台二即位開始,荷蘭人基本占領了婆羅洲的東南部,他們使用各種手段引誘劉台二,迫使劉二台同意在蘭芳國境內設立公司辦事處,並封劉台二為甲必丹,還要求蘭芳共和國將加巴士河以西的土地給了公司辦事處。最後,蘭芳共和國的大統制稱號被荷蘭人的甲太所取代,隨著與那萬部落的作戰屢屢失敗,蘭芳國土日益凋敝,人心渙散,經濟停滯,農業減產,從1850年第10至13任總長都出自劉家,選舉公平性的喪失,公天下變成了家天下。

隨著清朝國力的衰退,荷蘭人認準清朝已經無力干涉南洋事務,趁著中法兩國陷入戰爭的時機,在1884年悍然出兵入侵蘭芳共和國。面對著洶洶來犯的強敵,大統制劉恩官一方面率領軍民進行殊死抵抗,另一方面則火速派人請求清朝派兵支援。然而,清朝拒絕了蘭芳共和國的請求,在頑強抵抗2了年之後,東萬律最終失守,劉恩官率眾投降荷蘭。劉恩官的投降並不代表國家的立即滅亡,在抵抗軍首領梁路義、羅義伯的領導下,蘭芳共和國的軍民又英勇抵抗了兩年時間,直到1888年年底才被徹底征服。此後,荷蘭出於避免刺激清朝情緒的考慮,始終沒有公開宣布廢除蘭芳共和國,並仍由華人擔任名義上的領袖,直到1911年清朝滅亡前夕,荷蘭才正式宣布廢除蘭芳共和國,並將其正式併入印尼屬地,成為荷屬東印度的西加里曼丹省。

蘭芳共和國作為近現代意義上的共和國,開創了華人社會共和政體的先例,這是海外華人在海外進行開明政治的一個嘗試,其建立時間甚至要比美國獨立戰爭和法國大革命還要早,他對於世界歷史的進步意義,雖然時長被忽略,但卻不應當被忘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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