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敲詐前男友不叫敲詐?那男人強姦前女友算不算強姦?

作家陳嵐 發佈 2022-11-10T15:48:27.184470+00:00

這個男人說,我們是來打分手炮的,就不算強姦了嗎?同理,一個女人,去敲詐分手九個月的前男友,就不是敲詐了?

這個男人說,我們是來打分手炮的,就不算強姦了嗎?

同理,一個女人,去敲詐分手九個月的前男友,就不是敲詐了?

這個女人說,我是來要分手費的,就不是敲詐了嗎?

01不得己

「審訊時,罪犯們最喜歡聊的,是自己各種不得已,才犯了罪的理由。」

這是一位老刑警和我聊過的人性。

哪怕是殺了婦孺的兇手,比如勞容枝那樣的,說到自己的犯罪事實,就會支支吾吾,說到「我可憐、我無奈、我被逼的」,就眉飛色舞。

——這是萬年不會變的人性。

它也呈現了一個事實,在沒有邁出那一步之前,都是普通人。

在邁出那一步之後,就成了罪犯。

「你做出了選擇。」

「人的一生中,選擇比努力更重要。」

普通的選擇包括,要不要外出打工?要讀中專還是讀大學?

選擇嫁人躺平還是自己外出務工?

在20年前,選擇了買房的人,可能都賺了。躺平就賺了後來很多人20年打工都沒賺到的資產。

而現在,選擇買房的人,可能一年就虧掉了工作一年的收入。

這些都是普通選擇,更重要的,是「法與非法」的選擇。

我母親是個警察,在我很小的時候,就給我講過這個至關重要的節點。

會讓一個人萬劫不復的選擇,「不法行為」

這人啊,不管遇到任何事,一旦你做出了刑法所規定的、不允許做的事,那就叫非法行為。

法無禁止皆自由的對面,是「法有禁令」,則要「令行禁止」,這沒有任何餘地。

中國如此,歐美亦如此。

最賺錢的方法,刑法上寫著呢。

而陳露,在重重誘惑下,最終做出了「不法」選擇。

02敲詐&勒索

2021年5月13號,她和王萌來到了霍尊的工作室。

扔出從幾萬條聊天記錄里剪切拼湊的幾條,告訴霍尊,現在你正在被人黑,

不知道是誰在黑你,反正,你的對手肯定對你這些黑料很感興趣。

我要把這些黑料賣給他們。

除非,你給我錢。

我要2000萬

中間,她們甚至直接搶過了受害人的手機,逼迫他刷臉打開自己的手機銀行帳戶,看上面的數字,來評估敲詐索要的金額。

看完手機,她們決定索要900萬。

受害人被恐嚇威脅之後,乖乖簽下了給錢的協議。

並且當場就被逼先轉了第一筆錢20萬

拿走了20萬——這是普通人至少2年的工資。

陳露還威脅霍尊不允許告訴任何人,以後還要夾著尾巴做人,讓你幹什麼就幹什麼!

03錢!打錢!

其實,這些所有的對話,是陳露,從一個普通人,身份變更為犯罪嫌疑人的剎那。

當她開始要錢、不然黑你、不然把「黑料」賣給競爭對手的話一出口,

按照《刑法》,她已經實施了敲詐勒索的違法犯罪行為。

給不給錢,是犯罪既遂或未遂的區別。

這就跟一個男人把一個女子於無人處攔住,「脫衣服準備強撲」是一個道理。

從他做出了脫衣服強撲對方的動作開始,就已經涉嫌強姦。

插入與否,是既遂或未遂的區別。

這就是一個人做出了最終的選擇:不法行為已經開始實施

更別提她後續一連串的神操作了。

她和王萌隨即又在5月14日聯袂而至,視頻中可見她們囂張地要錢。

「900萬我不覺得是什麼大數目」

「(沒有錢)你可以去貸款啊」

「我認識銀行」

這一幕可謂是史上前所未見的囂張敲詐勒索。

明知道受害人沒錢,逼勒著去貸款,滿足她們的勒索。

這和綁票有什麼區別?

土匪綁了個人質,刀架在脖子上說:「打錢!不然撕票!」

人質家屬哭著說:「我真沒有這麼多錢!」

土匪:「你可以去借,你可以去抵押,我會寬限你的。」

而且陳露真的說了這樣的話:「我可以寬限你到9月18日,那天是你的生日。你看,我對你多好。」

這一天,甚至出現了全網都看得目瞪口呆的名場面。

「倒計時,打錢!」

陳露在手機上發了自己正在寫霍尊黑料的微博的截圖,

然後勒令他,打錢。

「倒計時,11分鐘」

「倒計時 3分鐘」

「我給你5分鐘」

在用散布黑料的威脅下,刀架在脖子上頻頻催逼,倒計時催逼下,

霍尊再一次打出20萬。

.......一陣惡寒。

04博弈

這些細節,都足見其行為的惡性和惡意。

有些人替陳露辯護說,她和他畢竟是前女友前男友。因此搶手機看銀行帳戶這些行為也沒那麼惡性......

問題來了,

如果一個男人,去強姦前女友,就不是強姦了嗎?

這個男人說,我們是來打分手炮的,就不算強姦了嗎?

在強姦中還毆打恐嚇受害人,威脅散布裸照,因為是他毆打的是前女友,這些毆打恐嚇以實施強姦的行為就不夠惡性了嗎?

同理,一個女人,去敲詐分手九個月的前男友,就不是敲詐了?

這個女人說,我是來要分手費的,就不是敲詐了嗎?

陳露敲詐過程中還恐嚇、威逼,甚至搶過受害人的手機看銀行餘額,這些行為就不喪心病狂了嗎?

喪心病狂遠遠不止於此。

受害人陸陸續續,不斷地給她打錢。

在陸陸續續已經收到了58萬元敲詐款以後,因為受害人給錢給慢了,她們已經按耐不住貪婪的心,開始實施更惡劣的傷害。

不按照我要的給錢是吧?

我就撕票。

綁匪在催逼錢款時,最狠的一招就是切下人質的一根手指一個耳朵,去拿給人質的家屬,人質家屬必然撕心裂肺痛不欲生,就會極盡一切辦法,去湊贖金。

8月8號,陳露開始一寸一寸地切人質的耳朵/手指了。

她先發了一個單方面的官宣,隱瞞和平分手9個月的實情,更隱瞞是自己甩掉男友的實情,在微博上官宣自己和霍尊是正牌情侶。

隨後,她點讚了吳亦凡身敗名裂的新聞。

這些內容,她都發給了霍尊。

05撕票

8月10日,沒能滿足條件,她撕票了。

在全網發出了精心編纂的、顛倒黑白的小作文《一個普通女孩的九年》,迎合女性群體的痛點。

在小作文里,塑造了一個渣男霍尊,把自己打扮成了現代王寶釧。

謊言確實迎合了公眾的心理,在營銷號和水軍的加持下,加上刷出來的數據,——500萬高贊——比奧運會開幕式或任何頂流明星的任何新聞的點讚都高十倍,一看就是造假的聲浪。

她講了一個故事:「我陳露是個富婆,這些年花了三百萬,包養了包裝了霍尊,我含辛茹苦把他捧紅了,他把我一腳踢開。」

既然花了三百萬,網友好奇滴讓她貼個截圖,不用貼幾十萬幾百萬的轉帳記錄,貼個幾萬甚至幾千的轉帳記錄也行。

聲稱自己花了300萬養男友,最後,她連三千塊給男友的轉帳記錄都沒有。

而最終被曝光的是她大筆大筆從前男友那要零花錢的轉帳記錄。

小香包?

照片發給腦公,腦公買買買!

大牌鞋子?

照片發給腦公,腦公買買買!

甚至連約個會見個面,都要報銷打車費。

實際上這個案子在偵查階段,警方是徹查了兩個人的經濟狀況和轉帳記錄的。

陳露所說的完全是子虛烏有。

小作文里,除了姓名性別,全部是謊言。

她和霍尊也沒有同居過,短暫同居都沒有。

更重要的是,分手是她提的,而且提的非常決絕,發完分手信立即拉黑。

9個月再無聯繫。

06復盤動因

而最終讓她走上敲詐勒索這條路的動因是什麼?

一年後,在我來看,無非是幾種因素的綜合。

第一個動因:

她原來以為離開「雞肋」男友後,可以另覓良人。結果一出社會,根本沒有一個真心人。所謂網紅大哥、蘭博基尼也好,沒有人是以「結婚對象」的目的,和她交往的,也沒有人真的像前男友那樣買買買、發發發紅包。

她其實是後悔了的。但當她想回去,卻發現,績優股扔在路邊,拐角就被人撿了。失戀失落中的霍尊在一個多月後遇到了另一個姑娘,熱愛音樂舞蹈、還飽讀詩書,兩人都是單身適齡,一看對眼兒,就很自然地走到了一起。

她就算拍四匹馬,也追不回昔日的男友了。

第二個動因:

周圍有人給她不斷地灌輸各種黑化的想法。出主意,並且給她加持執行力。「我是內娛營銷第一鬼才」。

第三個動因:

她知道,並且讓周圍的社會人也知道了,霍尊和他的家人是很好欺負的,羊羔一樣的沒有反抗能力的一家人。而且,他們這些年手裡有點兒錢。

第四個動因:

她看到了幾個成功先例,在網絡上撕男名人,撕成功了,自己上位大紅大紫出道的。

利慾熏人眼,財帛動人心。

如此而已。

然後,她們就非常不專業也沒有任何底線地出動了。

綁匪還有常識和底線呢,她們連綁匪的底線都沒有。

綁匪都知道,撕票了就沒錢了。不到萬不得已,不撕票。

她們是撕了票,還拿錢。

8月10日,陳露發了全網點爆的小作文,霍尊正在節目錄製現場,苦苦哀求她別這樣。

她:「給錢!」

霍尊打過去帳戶上所有能打的餘額7萬塊。

她隱藏了帖子。

——這又是一次赤裸裸的無恥敲詐——是一邊刀割脖子放血,一邊要錢。

拿到了7萬塊,她要霍尊當晚趕回上海,獨自一人和她單獨見面,商議如何給餘下的更多的錢,只能一個人來,不能帶任何人。

說白了,就是他一個人的時候,她能更好地恐嚇他,能操控他。

而飛機落地的時候,霍尊發現,他已經社死了。

陳露可能自以為只是在人質的脖子上割了一刀,但在她發出小作文後,再經過王萌的加持,各種轉發,被謊言煽動的網友一擁而上,拳打腳踢,難以置信的網絡暴力,在數小時裡,一個過去沒有任何不良記錄的藝人,社死了。

甚至,他的全家都被列入了口誅筆伐的對象。

陳露一方有人暗戳戳指導帶路,連在網絡上是小透明的霍尊剛成年的妹妹,鮮為人知的微博,也被找到了,很多人去沖這個小女孩。

別說霍尊他爸火風他媽仲小萍了,連霍尊尚且在住院的90歲的爺爺,也在被辱罵和威脅之列。

霍尊的朋友、同事,甚至霍尊的粉絲,也在被圍毆之列。

那是一場震動了整個網際網路的網絡暴力,不分青皂紅白,一夜之間,那些都是和我們一樣的普通人,被人肉、被p圖、被造謠、被謾罵......只因為和一篇小作文里指控的渣男「認識」。

我是在看到這樣讓我無法相信的態勢後,站出來的。

不就是一次普通的男女分手嗎?

至於「索要900萬」嗎?

這不就是敲詐勒索嗎?

至於「人肉網暴人家全家嗎」

那個女人小作文寫啥你就信啥嗎?她連一張3000塊的轉帳發票都沒有,你就相信她是花了300萬捧紅男友的王寶釧?

那會,水軍加上殺紅了眼的一些網友,是不講理的。

甚至連我非常喜歡的一些學生、一些老朋友,都因為我堅持質疑這些事實,和我翻臉了。

在她們的情緒起來的時候:「渣男必須死!」

情緒,都是情緒。

咱就是問「他是渣男嗎?連陳露自己都承認,在談戀愛之前,霍尊沒談過戀愛,她是他的初戀。在關係持續的7年中,霍尊沒有劈腿。沒有家暴,甚至沒有語言暴力,定期不定期給大筆零花錢,不停地給各種買買買,給寫歌,給送各種浪漫和驚喜。

那些明明是不堪一擊的謊言,何況,就算是渣男,就該被敲詐嗎?那同理,如果你的前男友指責你是渣女,你就該被他敲詐勒索嗎?」

情緒散盡,我們總要講基本事實和基本人權吧?

07機會

一年,情緒都散得差不多了。

根據我所知道的,有關部門是把霍尊和陳露查了一個底兒掉的。

陳露的小作文,全是謊言。

所以,她在去年的11月23日,被上海市公安局徐匯分局,正式刑事拘留轉取保候審。

我其實挺替陳露遺憾的。

報案時,是8月17號吧。

到警方正式刑拘她,她有整整3個月的時間。

真的,整整3個月。

如果她尚且有良知,去請求受害人原諒,退賠,並且公開澄清自己撒下的謊言,以受害人的性格,是極有可能會原諒她的。那麼,在那種情形下,她都走不到刑事拘留這一步。

但她有任何懺悔之意嗎?

沒有。在這三個月里,她時而買買買,時而各種旅遊,時而風輕雲淡,時而繼續撒謊和內涵受害人。她的腿毛和王萌,更是各種怒懟網友。

屬實說,這些人,是真的幫她嗎?

捉賊拿贓,你都人贓俱獲了,你還想啥呢?還蹦躂啥呢?

不見棺材的最後一刻,都不掉淚是吧?

反正最終剛到最後,又不要她們去坐牢、去留案底、去服刑,說點好話,陳露就上天了,就以為這些人是同盟了。

快一年了。

司法程序依然在走。

受害人早已經社死,失去一切工作機會。甚至無法露臉。所有作品下架。

受害人的真正女友施冰嵐,也被社死,失去工作機會,抖音視頻一發出來就被惡意舉報和屏蔽。

加害人呢?

一個被刑事拘留轉取保候審的加害人,頻頻出鏡,四處高歌,秀自己的美好生活,各種得意洋洋地內涵前男友人生毀滅,就像一個殺人的兇手,不停地回顧自己的作案現場。

並且不停地在留言回復里噁心不支持她的網友。

她們就嘚瑟一件事:霍尊已經被我乾死了。再怎樣,他也是社死了。

「你們的愛豆,再也回不來咯~~~」

「哈哈哈哈哈哈哈」

傷害從未停止,她們甚至都沒有一笑而過只要有一絲絲機會,就在受害人的屍體上舞蹈揚塵!

所以,親愛的,

請你告訴我,翻遍了人性的歷史,哪怕在最幽暗的角落裡,

能不能找到一個原諒她的理由,您說呢?

(明天會繼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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