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業術語和定義
1.森林
包括喬木林、竹林和國家特別規定的灌木林。
2.林木
包括樹木和竹子。
3.林分
林相、起源、樹種組成、年齡、疏密度等內部結構特徵相似,森林分類管理因子相同,並與相鄰森林有明顯區別的森林群落。
4.森林類別
以培育穩定、健康、優質、高效的森林生態系統為目標,按主導功能的不同,將森林分為公益林和商品林,實行分類經營管理,發揮多種功能。
5.起源
起源分為天然和人工。
6.小班
指在森林調查規劃設計時將森林按不同的權屬、土地類別、起源、森林類別、林種、優勢樹種(組)、齡組、鬱閉度等級、立地類型、經濟林產期和林業工程類別等劃成不同的區塊,每個區塊稱為小班。在採伐管理中,以浙江省森林資源「一張圖」年度更新成果內的小班為區劃單位。
7.伐區
同一年度內,對相同森林類別的森林,採取相同採伐方式且在地域上相連的地塊(實施採伐的範圍)或小班稱為伐區。其中,商品林伐區的基本單位是地塊,公益林伐區的基本單位是小班,公益林採伐如涉及多個小班的,以多個小班形成的整體為一個伐區。工程建設及使用林地採伐,以及災害木採伐,伐區在同一行政村範圍內地域上可不相連。公益林內涉及使用林地、建設隔離帶等採伐時,伐區按地塊確定。
8.保留木
在伐區內,不作為採伐對象的林木。
9.主伐
對林分達到主伐年齡的商品林進行的採伐作業。
10.更新採伐
為了恢復、改善或提高公益林的生態功能,進而為林分的更新創造良好條件,對達到更新年齡的公益林進行的採伐。
11.撫育採伐
從幼林鬱閉起到實施主伐或更新採伐前,為促進保留木的生長,對部分林木進行的採伐。
12.低產(效)林改造採伐
對生長不良、經濟效益或生態效益低的林分,通過採伐林木,引進優良目的樹種,提高林分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使之成為高效林分的一種採伐類型。
13.其他採伐
指除主伐、更新採伐、撫育採伐、低產(效)林改造採伐四種採伐類型之外的採伐類型。
14.皆伐類採伐
採伐後形成跡地的採伐作業方式。包括商品林主伐中的皆伐、公益林更新採伐中的皆伐更新、小塊狀皆伐更新、低產(效)林中的皆伐改造和其他採伐中的皆伐等五種方式。
15.擇伐類採伐
除皆伐類採伐外,採伐後不會形成跡地的採伐作業方式。
16.小塊狀皆伐更新
特指更新採伐中,在規定的採伐強度內實施的小面積皆伐。
17.零星林木
相對成片林木(面積1畝以上)而言,一般指零星分布的林木。
18.採伐強度
採伐強度指採伐蓄積占伐區總蓄積的百分比。無蓄積的林分,可使用採伐株數占伐區總株數的百分比。
19.優勢樹種
當某一樹種(組)蓄積量(株數)占總蓄積(株數)比重65%及以上,該樹種(組)為小班的優勢樹種。未達到起測胸徑的林分優勢樹種按株數比重確定。
20.針葉林
針葉樹種蓄積量(株數)占林分總蓄積量(株數)比重65%及以上的喬木林。
21.闊葉林
闊葉樹種蓄積量(株數)占林分總蓄積量(株數)比重65%及以上的喬木林。
22.針闊混交林
針葉樹種或闊葉樹種蓄積(或株數)占林分總蓄積比重為35~65%的喬木林。
23.胸徑
指喬木主幹離地表面1.3米處的直徑。
24.平均胸徑
林分內胸徑大於5公分以上的所有林木的加權平均胸徑。
25.林帶
林帶包括喬木林帶和灌木林帶。喬木林帶行數在2行以上且行距≤4米,或林冠冠幅水平投影寬度在10米以上;灌木林帶行數在2行以上且行距≤2米。
26.樹帶
未達到喬木林地標準的單行且冠幅<10米的樹帶狀四旁樹(連續長度50米以上)。
27.散生木
指生長在竹林、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跡地等林地上的樹木以及幼中林上層不同世代的高大樹木(霸王木等)。
28.四旁樹
在村(宅)旁、路旁、水旁、田(地)旁等地栽植的面積不到1畝的各種竹叢、林木。
29.蓄積
蓄積即立木材積,林分中所有林木的立木材積稱作林分蓄積。
30.鬱閉度
林分中林冠投影面積與林地面積之比,通常是0.1~1之間。
31.立竹量
一定範圍內,竹林中某個竹種的立竹總株數。
32.齡級
樹木或林分平均年齡的分級。即根據森林經營要求及樹種生物學特性,以一定年數為間距劃分成若干個級別。每一齡級所包括的年數稱為齡級期限,常用的有20年、10年、5年和2年,各齡級期限的中值為該齡級的平均年齡。用羅馬數字表示齡級的大小,數字越大,表示齡級越高,年齡越大。
33.齡組
將不同齡級合併後的組別稱為齡組。
34.坡度
伐區的坡面與地平面相交所形成夾角的角度。
35.跡地
指採伐、火燒和病蟲害除治等森林經營活動後形成的面積1畝以上,鬱閉度小於0.2的林地。
36.跡地更新
跡地形成後,對其實施人工更新、天然更新、人工促進天然更新等的森林經營行為。
37.人工更新
以人工植苗或播種進行造林,完成森林更新任務,形成人工林。或者人工林後採伐,通過伐根萌生完成的森林更新。包括人工植苗更新、人工播種更新、人工扦插更新、人工萌芽更新等。
38.天然更新
指利用林木的天然下種,伐根萌芽、根系萌櫱來恢復天然林。包括天然飛籽更新、天然萌芽更新等。
39.人工促進天然更新
通過鬆土除草、平茬或斷根復壯、補植或補播、除櫱間苗等措施促進目的樹種幼苗幼樹生長發育的撫育方式。
40.封山育林
利用森林的更新能力,在自然條件適宜的山區,實行定期封山,禁止墾荒、放牧、砍柴等人為的破壞活動,以恢復森林植被的一種育林方式。實施封山育林的地段稱為封山育林區,實施封山育林的時期稱為封山育林期。
41.商業性採伐
以生產木材為主要目的的採伐,主要包括用材林的主伐和公益林的更新採伐。公益林因生理衰退,出現林木枯死、瀕死等現象導致穩定性降低、生態防護功能嚴重退化甚至喪失而確需開展的更新性質的採伐,不屬於商業性採伐。
42.採伐許可證
採伐林木的單位或個人,依照法律規定辦理的准許採伐林木的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