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真有過「母系社會」嗎?北大教授吳飛:母系社會根本不存在

伏羲文化研究 發佈 2022-11-25T04:35:12.598697+00:00

雖然我們經常說中華上下五千年,但在華夏土地上,人類存在的歷史可遠不止五千年,學歷史時,老師會告訴我們世襲制王朝出現前,我們的先民生活在原始社會裡,他們生產方式比較落後,不要說飛機大炮了,就連繫統的文字都沒出現,那久遠的時代里有兩種氏族社會形式:母系氏族社會、父系氏族社會。

雖然我們經常說中華上下五千年,但在華夏土地上,人類存在的歷史可遠不止五千年,學歷史時,老師會告訴我們世襲制王朝出現前,我們的先民生活在原始社會裡,他們生產方式比較落後,不要說飛機大炮了,就連繫統的文字都沒出現,那久遠的時代里有兩種氏族社會形式:母系氏族社會、父系氏族社會。

專業的學術研究總有很多普通人難以理解的名詞,但這兩個詞就算沒上過學也能輕鬆理解,尤其是母系氏族社會。原因很簡單,那種原始社會狀態很多東西恰好就是和現在反過來的。

先說這個氏族社會,人類文明的發展經歷了一個長期過程,最開始,人還沒學會製造各種複雜的工具去適應自然界,森林也好海洋也好對人來說都是很考驗生存能力的環境,那時候人擺在首位的需求就是活下去,在自然界的殘酷競爭中,活得長長久久,這種本能和動物一樣。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和動物的區別越來越明顯了,這二者之間最大的區別就在於人有社會性。人從猿轉變而來,聰明的人學會製造、使用工具,有了社會分工,除了採集果實填飽肚子外,還懂得了通過打漁捕獵獲取食物,只有先保證生存,人才有時間去創造文化和藝術這些東西,才會出現文明。

而氏族社會就是人類第一個社會組織形式,在階級社會前產生。

氏族是原始人的社會集團,靠血緣關係聯結,如果有共同血緣關係,幾個小氏族可以聯合在一起形成大氏族;而幾個大氏族合一起就形成部落。

「母系氏族社會」是氏族社會的第一階段,出現在考古意義上的舊石器時代(距今約300萬年前~距今1萬年左右)晚期,那時候社會上地位高的是女人。原因很簡單嘛,女人當時在生產活動里占的作用更大,她們找到的食物更多更穩定,她們養活了全族,而男人出去找動物屍體很難,要是捕獵傷亡又大,他們最可取的地方就是會保護部落,弄點防禦工程以防野獸進攻什麼的。

也就是說母系氏族社會存在的基礎,就是大家工具還很落後,填飽肚子還很費勁,集體要生存下去,女人貢獻的力量更多,但生產這東西總不可能一直落後,所以後來(約5500年至4000年前),因為農業和手工業出現、成熟,男人在生產中貢獻更大,母權制就變成了父權制,母系氏族社會被父系氏族社會取代了。

這些歷史教科書上基本都會講,理解起來也沒多大難度,畢竟就算現代社會,一個家裡誰腰杆子更硬,還是取決於生產基礎的(誰掙的錢更多)。我們也基本默認人類確實有過這樣生產落後、資源共同分配、女人擔任氏族長、大家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人可以把財產傳給子女、男人卻不可以(因為男人是氏族「外人」)的原始社會形態。

因為那個時候沒有文字記錄,我們現在研究原始社會到底什麼樣就必須依靠多個學科知識交叉。但學界關於「母系氏族社會」的觀點也五花八門,北大教授吳飛就提出了一個非常驚人的觀點:他認為「女人當家做主」的母系社會根本就沒存在過,這個學術觀點最開始就是從西方引入的,而且當時西方都已經否定了,中國人卻相信了。

可能很多讀者不熟悉吳飛,吳飛是1973年生人,北京大學哲學系教授,北大哲學碩士,美國哈佛大學人類學博士,在學界主攻方向是宗教人類學、中西文化比較研究等,出版過《《心靈秩序與世界歷史》等多個著作。他在接受採訪時,曾經談論過自己關於母系社會的看法。

學術界畢竟是允許「百花齊放」的,吳飛的觀點特別也不算什麼稀奇事。如果按照吳飛的觀點,我們相信的「母系社會」其實是一場中西方文化交流的誤會。

吳飛表示,人類歷史上存在「母系社會」存在這個觀點,是19世紀中期西方學界首先提出來的,討論了幾十年後就被否定了;但當時一些很有影響力的人都相信了,其中就包括恩格斯。而中國近代接受西方文化接受得很厲害,康有為先接受了,隨後郭沫若推廣開來,包括國學大家章太炎等,也都相信並宣傳,久而久之,所有人都相信了。

但在吳飛看來,把母系社會等同於母權社會是完全錯誤的,現在的雲南也有母系社會形態保留,他們按照母親的姓氏傳承血脈,但女性在社會中也不占主導;假設母系社會不存在,國家應該就是從家庭演變過來;但假設母系社會存在,那就成了先國家再宗族、家庭,完全反過來了。

總而言之,吳飛教授的觀點和我們已經習慣的認知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說站在了主流學術觀點的對立面,那麼這種看法有沒有道理呢?其實如果說「母系社會」存在這個結論是從西方傳入,我們完全可以翻翻中國的古籍,然後發現,所謂西方傳入,根本站不住腳,比如《呂氏春秋》中就記載:

「昔太古常無君矣,其民聚生群處,知母不知父,無親戚兄弟夫婦男女之別,無上下長幼之道。」

《莊子》中也有類似的描述:「神農之世,民知其母,不知其父。」母系社會的一個特徵就是初期存在族外群婚,這種婚姻形式在《周禮》中還保留這一些痕跡:「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這些都是2000多年前的資料,也都是出自中國人的記載,母系社會存在,怎麼可能是西方提出,然後中國人頭腦簡單毫無保留地接受呢?

而且吳飛說母系社會不等於母權,但無論中國還是外國,民族學研究資料里隨處可見母權真正存在的證據,現代一些少數民族聚居地比如彝族、僳僳族、瑤族等都存在械鬥不許傷害婦女的風俗,「阿美族」的母權痕跡非常明顯,那裡的婦女如果頭胎生了女兒便會慶祝,生了男孩便還要努力,男人才是出嫁的那方,家裡的決定由女性做出,家裡財產也由女兒繼承。

所以,就算母系社會和母權存在與否,學術界還有爭議,但用這樣簡單的理由斷言母系社會是虛構出來、母權從來不存在,卻實在有些想當然和武斷。

也許未來我們對母權父權、母系社會和父系社會的研究會有更多出乎意料的成果,但那一定是基於現實證據,而非隨便提出特立獨行的觀點,就能說服所有人。

(轉自:百家號 · 史家霸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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