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減稅降費38條 | ㉓ 免徵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臨時性補助、獎金及單位發給個人的預防藥品等實物的個人所得稅

西雙版納警方 發佈 2022-12-10T11:36:43.234115+00:00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減稅降費政策是有效的「減壓閥」,有助於穩住市場主體,從而穩住經濟基本盤。

當前,我國經濟發展面臨需求收縮、供給衝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減稅降費政策是有效的「減壓閥」,有助於穩住市場主體,從而穩住經濟基本盤。2022年,國家實施新的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針對市場主體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製造業、特殊困難行業提供稅費支持,減的是稅費,增的是信心。

雲南省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微信公眾號推出「2022年減稅降費38條」專欄,聚焦減稅降費相關政策,幫助企業和個人更好地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用好政策,最大程度釋放政策紅利、激發市場活力、穩定市場信心。

【享受主體】

參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取得單位發給預防新冠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的個人。

【優惠內容】

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政策執行期】

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據】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支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10號)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4號)

【辦理方式】

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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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雲南省人民政府網 雲南省財政廳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網

編輯|楊景茹

責編|謝丹陽

審核|州公安局新聞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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