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工業用地進入「標準地」新時代

包頭新聞網 發佈 2022-12-18T09:20:34.572278+00:00

今年以來,包頭市自然資源局通過簡化、優化、標準化工業項目供地程序,工業用地出讓實現了從事後提要求轉向事前定標準,由「項目等地」變為「地等項目」,使工業項目用地更加節約高效。今年6月,成功通過公共交易平台出讓一宗「標準地」,成為自治區首例「標準地」改革出讓案例。

今年以來,包頭市自然資源局通過簡化、優化、標準化工業項目供地程序,工業用地出讓實現了從事後提要求轉向事前定標準,由「項目等地」變為「地等項目」,使工業項目用地更加節約高效。今年6月,成功通過公共交易平台出讓一宗「標準地」,成為自治區首例「標準地」改革出讓案例。截至今年11月,標準地掛牌出讓6宗,標準地供應比例達到新建工業項目用地供應量的24%。

市自然資源局牽頭聯合多部門統籌推動「標準地」改革,印發《包頭市市本級工業項目「標準地」實施方案(試行)》。《方案》明確,在昆區、青山區、東河區、九原區及稀土高新區,選取農用地轉用徵收拆遷補償安置到位、未涉及法律糾紛、土地權屬清晰、使用性質和容積率等規劃條件明確、具備動工開發所必需的基本條件的擬出讓土地推行新建工業項目「標準地」改革。

構建指標體系,完成7個開發區11個區塊包括環境影響評價、水資源論證、洪水影響評價、地質災害危險性評價、文物保護評估、地震安全性評價、氣候可行性論證等在內共計46項區域評價評估事項,並根據產業要求確定工業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容積率、單位能耗標準、環境影響評價(單位排放標準)、畝均稅收(或畝均產值)等至少三項控制性指標,助推園區新上項目審批再提速。

「拿地前」,前置區域評估、地塊定標等程序,同步開展《建設用地規劃條件書》、勘測定界和權籍調查、土地組卷報批、地價評估、規劃設計方案編制、審查等工作;「拿地中」,在掛牌公告及成交公示的法定時限內,預先啟動交地聯繫、權籍調查等程序,同步辦理施工圖審查、施工單位招標等手續;「拿地後」,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同步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不動產權證書》。辦理時限由原來15個工作日壓縮至1個工作日,住建部門對工業項目中的普通工業廠房、辦公樓等取得圖審合格證書的房屋建築工程,3個工作日內核發《施工許可證》,實現「一張表單,一次受理,同步辦結」。

以監管為主線,建立「標準地」全過程監管體系。實行區域屬地管理,管理重點由傳統的保證金、土地款、不動產權證,延伸到投資強度、建設工期以及污染排放、能源消耗、畝均稅收等建設運行全過程,監管方式由「管審批」轉變為「管信用」,嚴格落實「標準地」控制指標要求,確保土地「用得好」。

下一步,包頭市自然資源局將進一步深化「標準地」改革,持續完善工作流程、創新服務舉措,形成更成熟的「標準地」工作機制,進一步推進土地資源要素向高端產業和優質企業聚集,打造土地集約高效利用和高質量發展的「新樣板」,實現2023年包頭市全域範圍內工業用地「標準地」掛牌出讓全覆蓋。

(包頭日報記者:姬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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