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柱監獄執行往事

文嶽談古論今 發佈 2022-12-27T06:24:09.121929+00:00

1937年,香港赤柱監獄建立後,就在獄中執行。與普通牢房比起來,這裡條件頗好,不僅是單間還是單人床。

1937年,香港赤柱監獄建立後,就在獄中執行。

刑犯的待遇比一般犯人優厚。因為反正他就要被執行了,各種待遇就遂他的意吧。

當時被判了極刑的囚犯,會單獨囚禁在赤柱監獄H座。與普通牢房比起來,這裡條件頗好,不僅是單間還是單人床。

刑犯如果想抽菸,只要提出來,懲罰教育人員都會應其要求,家屬只要過來探訪,都會安排見面。

對於刑犯來說,懸在心頭的是,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行刑。不過,有一些蛛絲馬跡可以給他們提示。


由於H座牢房與刑場相接近,所以行刑前的彩排倒也能聽得清楚。當刑犯聽到外面傳來「土木沙」響聲的時候,刑犯交互驗證,大概也知道自己的日子不多了。

所謂木就是木材加工,也就是製作棺材;所謂的土,也就是挖掘墓地也就是在監獄公墓那裡預先挖坑;所謂沙,就是測試沙包重量的聲音,今天行刑實驗用的沙包,過了不久就是真人上場。


不過由於執行也分批次,所以刑犯也不確定是否自己要被執行。如果半夜二時,有懲教人員叫他的名字和編號,去「享用」為他準備的晚餐,這刻,才知道自己即將上路。

因為在香港的監獄裡,一般只見編號,如果連同名字一起叫過,那肯定有什麼別的事。

午夜三時,家屬就會獲准進入監獄內與犯人作最後道別;

清晨六時,犯人被送上刑台,「砰」的一聲巨響,監獄外的家人就開始呼天搶地哭起來。

執行後,本尊會被「驗明正身」,還很有儀式感,由懲教人員再做一個「出獄」儀式。


職員抓住已被執行的刑犯的手,在出獄證上打指紋,再把出獄證燒掉,象徵「塵歸塵、土歸土」。

而刑犯屍首就埋葬在監獄墳場,誰也不能到場拜祭,以7年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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