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可以進城、居民不能下鄉:要素自由流動才能振興鄉村

原味農經 發佈 2023-01-03T02:12:23.021412+00:00

鄉村振興是當前我國「三農」工作的核心和重點,是黨和國家針對新的歷史條件下城鄉之間的差距帶來的社會發展不穩定、不充分、不平衡而出台的重大戰略,是舉全國、全社會之力必須在2035年取得既定目標、在2050年完成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鄉村振興的宏偉目標。

  • 鄉村振興是當前我國「三農」工作的核心和重點,是黨和國家針對新的歷史條件下城鄉之間的差距帶來的社會發展不穩定、不充分、不平衡而出台的重大戰略,是舉全國、全社會之力必須在2035年取得既定目標、在2050年完成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鄉村振興的宏偉目標。
  • 但要素不能自由流動是制約鄉村振興的重要因素。一方面,只有土地、勞動、技術等不同要素之間的優化配置和合理組合,才能實現生產效率、勞動效率以及管理效率和經濟效益的最大化;而另一方面,只有要素之間的不斷優化組合和合理配置,才能優勝劣汰,通過適者生存實現管理好、技術先進以及效率高的項目留存下來。
  • 例如,現在的政策規定農民可以進城買房子而市民不能下鄉買宅基地建房就事實上限制了農民宅基地的使用價值以及農民土地財產權的實行。因為財產只有在交易中才能體現和實現自己的價值,而如果不流動、不利用,就只能成為沉沒成本。改革開放以來,很多農民進城成為了城市居民,他們也有需要流轉和交易自己的宅基地及其住房,但由於政策的限制事實上制約了他們財產權益的首先。
  • 總而言之,要素不能自由流動是制約農村社會發展的重要原因。要實現鄉村振興的五大宏偉目標,創造條件讓農村要素和城市要素之間能實現自由流動和優化組合是其前提條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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