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法治時間:欠薪玩消失 酒吧老闆獲刑七個月

惠州電視臺hztv 發佈 2023-01-20T12:12:06.980097+00:00

90後的被告人項某平,此前是惠州一間酒吧的老闆,起初生意還不錯,後來因為經營不善,從2017年11月開始,員工的工資便沒了著落,此後四個月的時間裡,累計拖欠了35名員工共計27萬餘元。四個月的辛勤勞動打了水漂,面對如此情形,工人們開始通過勞動部門維權。

90後的被告人項某平,此前是惠州一間酒吧的老闆,起初生意還不錯,後來因為經營不善,從2017年11月開始,員工的工資便沒了著落,此後四個月的時間裡,累計拖欠了35名員工共計27萬餘元。四個月的辛勤勞動打了水漂,面對如此情形,工人們開始通過勞動部門維權。

惠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丁金亮:「拖欠工資之後,惠城區人社局就在惠城區政府信息公開網站上刊登了公告,並且在他的經營場所張貼了責令支付的文書,也向被告人發送簡訊,但是被告人都沒有按照責令的期限到場去處理支付拖欠工資的相關事宜。」

不僅沒有前去勞動部門配合處理解決員工工資問題,項某平更是直接玩起了「消失」,行蹤成迷、無法聯繫,任勞動部門和欠薪員工多方打聽,仍然毫無音訊。之後這起案件被移送至市公安局惠城分局,並於2018年4月14日立案偵查。四年後,也就是2022年4月,項某平突然主動投案自首,並且表示願意配合處理工人工資問題,除了兩名已經聯繫不到的員工外,項某平支付了剩餘33名員工的大部分工資。

惠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丁金亮:「按照我國《刑法》的規定,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說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相關職能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情況,就構成了《刑法》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

法官介紹,正是為了增加對勞動者獲取勞動報酬權利的保護,我國《刑法修正案》(八),在我國《刑法》第276條破壞生產經營罪中又增加了一條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強化了對勞動者的保護。

惠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丁金亮:「這也是給用人單位敲響了警鐘,對於用人單位來說,理應在勞動者向他付出了合法勞動之後,向勞動者支付對應的勞動報酬,用人單位現在如果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那麼面臨的已經不再僅是民事責任了,還有可能是觸犯刑法,受到刑法的處罰。」

因此,即便四年後項某平投案自首,支付了工人工資並且取得了諒解,也不能抹去他行為觸犯了法律的事實。最終法院判決項某平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緩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考慮到項某平認罪認罰,取得了勞動者們的諒解,且有自首情節,因此量刑時予以從輕處罰。

惠城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丁金亮:「因此我們也告誡用人單位,切莫以身試法,切莫抱有僥倖心理,要依法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同時呢,我們也提醒勞動者,在與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的時候,要建立合法的,規範的勞動關係,同時也要注意保存自己勞動報酬的相關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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