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份,湖北河南山東等多地,補發了養老金,來看看有你嗎?

退休筆記 發佈 2023-01-23T04:53:30.866351+00:00

有部分網友給我發私信,湖北省退休,河南省退休,包括山東省退休的一些網友,自己在1月份收到了補發的養老金,有人認為補發養老金,不是應該在2022年12月底完成嗎?為什麼到了1月份才發放呢?

有部分網友給我發私信,湖北省退休,河南省退休,包括山東省退休的一些網友,自己在1月份收到了補發的養老金,有人認為補發養老金,不是應該在2022年12月底完成嗎?為什麼到了1月份才發放呢?這是因為有部分地區,養老金計發基數的出台,時間相對是比較晚的,所以導致養老金重新核算重新補發的工作也滯後了,他並不能夠保證在2022年年度內發放,而是到了2023年的1月份來發放,並且有些地區,甚至到了2023年的1月份都不能夠保證其發放原因是,在重新核算重新補發待遇的流程中,相對是比較緩慢的。

是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員,都能夠得到這樣的一筆養老金的補發呢?其實並不是所有的退休人員,而針對於只是少部分的退休人員,主要是從2022年的1月份以後的退休人員,由於他們在當時退休的時候採用的並不是新的養老金,計發基數而採用的是去年,也就是2021年養老金的計發基數,所以原則上來講,自己的養老金並不是一個全額養老金,而是一個差額養老金,等到自己所在地區,出台了新的養老經濟發基數之後,就具備了重新核算重新補發養老金的條件,所以很多人就得到了這樣的一筆補發待遇。


但由於每個人的參保條件不同,補發的待遇水平也自然會有所不同,我們養老金的計算主要是根據,自身的累計繳費年限,平均繳費指數,和所在地區的養老金計發基數來計算的,能夠唯一保證相同的條件,就是同一地區的退休老人在同一年退休,那麼對應的養老金計發基數,是完全一致的,這一點是可以保證的,但除此之外每個人的參保條件肯定是有所不同,有些人參保條件比較長,有些人比較短,那麼自然在計算的過程中,也會出現不同的差距,有的人可能僅僅只能夠補發幾百塊錢,但是有的人卻能夠補發幾千塊錢的標準。

而且還要充分考慮一個因素,就是我們的退休時間的因素。如果你是1月份申請退休,那麼原則上2月份就能夠享受養老金,從2月份一直補發到今年的1月份將近是一年的時間。對於這類人群來講,它的補發待遇金額自然會比較高,假設一個月的差額是100塊錢,那麼一次性補發12個月至少也能夠得到1200元的補發。但是有的人退休時間比較晚一些,可能10月份11月份才退休。最終僅僅補發三四個月的時間,就算每個月100塊錢,那麼三四個月也不過只有三四百塊錢。所以這跟自己的退休時間也是息息相關密不可分的,但是最終,自己都能夠享受到自己應得的全額養老金,這一點是不會有任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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