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得好
躲得過初一,躲不過十五
這句話用在通渭法院
剛剛拘留的被執行人身上
再適合不過了
正月十五元宵佳節
當大家都團圓在家其樂融融地
吃著湯圓、賞月猜燈謎
這個被執行人
只能在拘留所里
進行自我反省咯!
執行動態
通渭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與車某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等6案,涉案金額319萬餘元,案件進入執行程序後,被執行人車某一直長期規避執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經全面查控未發現車某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多方走訪未發現車某下落後,依法對其採取了限制高消費、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移送公安機關臨控等執行措施。
正月十三,執行幹警接到柳園邊檢站民警電話,稱已將車某控制。接到電話後執行幹警迅速奔赴押解,歷經30多個小時後順利將其帶回法院。最終,通渭法院依法對車某實施拘留15天。
執行從不「打烊」,即便是在萬家團圓的元宵佳節,執行幹警以真抓實幹作風全力抓好執行工作,力促新年工作開好局起好步。
來源:通渭縣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