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馬南胡錫進的又一次論戰:吸毒藝人該不該被永久封殺?

一品天下 發佈 2023-02-19T15:14:53.000534+00:00

已經戒毒十年的含笑是永久封殺,還是可以給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網上議論紛紛。2月12日,司馬南發文《姓劉的演員吸毒,為什麼不能再給他機會》。

出演《狂飆》的藝人含笑被爆出2009年曾經吸毒,從而引起了巨大的社會爭議。已經戒毒十年的含笑是永久封殺,還是可以給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網上議論紛紛。


2月12日,司馬南發文《姓劉的演員吸毒,為什麼不能再給他機會》。

主要意思是說:如果劣跡藝人重新復出演藝事業,對流血犧牲的緝毒警察不夠公正。



2月14日,老胡胡錫進上午發文,下午發視頻給出了自己的意見:

一,永久封殺和給予改過自新的機會都有依據。


永久封殺的依據是2014年廣電總局的一則通知:各級電視機構不得邀請吸毒嫖娼者參與電視節目。

給予機會的依據是《禁毒法》:

戒毒人員在入學就業享受社會保障方面應該不受歧視。


還有《監獄法》:刑滿釋放人員依法享有與其他公民平等的權利。


二,《狂飆》劇組立刻把含笑的戲份刪除,是市場博弈的結果。老胡尊重這樣的結果,但是,老胡認為含笑已經戒毒十年,而且沒有再吸毒。社會應該給予他改過自新的機會。


三,希望演藝群體沒有道德瑕疵,未必是好事。


客觀地說,老胡的看法是合情合理的。人無完人,誰敢說一輩子不犯錯呢?


在這裡,老胡其實犯了一個錯誤:廣電總局的通知,有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廣電總局的通知和法律發生衝突,是否涉嫌違法呢?以老胡的身份地位來說,應該就這個問題給予解釋。


不過,很多網友認為:藝人屬於公眾人物,影響力很大,所以給吸毒自新人員機會可以,但是不能做藝人,只能做其他工作。


這裡其實有一個問題:藝人的社會地位太高了,處於不合理的狀態。所以大眾的要求相應也在提高。


但是,客觀地說,藝人也只是一個職業,收入高的不合理是社會問題,讓藝人自己來背鍋有多少合理度呢?這個問題非常值得商榷。


2月15日,司馬南發文對老胡進行了回應:《吸毒這事,能交給市場嗎?》。



司馬南的表述非常明確:

一,胡錫進建議應該允許含笑重操演藝職業,公眾是否接受,應該由市場決定。

司馬南反駁道:誰把這件事情交到市場上去?交給誰?誰有權利這麼做?


小編點評:司馬南不知道如何交給市場決定,說明司馬南對市場極度不了解。思維沉迷於計劃經濟時代的人,對市場陌生也是可以理解的。


其實,如何交給市場選擇,老胡的文章說的非常清楚:《狂飆》劇組刪除了含笑的戲份,就是市場選擇的反應。其中的道理很簡單,希望司馬南能早日明白吧!


司馬南繼續說:對重大是非問題,市場作用有限,應該由政府主導。如果由市場自行發展,黃賭毒黑會泛濫到不可容忍的地步。


問題是,對於社會問題,政府應該主導還是負責調節尺度呢?我個人認為政府應該是負責調節尺度。


具體到含笑事件,更是如此。十年前犯的錯,而且從來沒有重犯,性質有那麼嚴重嗎?為什麼非得一棍子打死呢?


二,司馬南:對吸毒者永不原諒,沒有嚴重的社會危害。如果給了含笑機會,那麼,給不給其他人機會?那樣的話,到了具體執行層面,理由很容易找。


司馬南的意思,因為執行有難度,所以,對吸毒者就要永不原諒。


問題是,執行有難度是誰的責任?憑什麼要有吸毒自新者承擔後果呢?吸毒自新者的合法權益又怎麼保障?


司馬南只是站在執法者的角度考慮問題,就太偏頗了,有諂媚之嫌。


三,司馬南:有人崇尚自由,(不是老胡),認為對吸毒人員太苛刻,這樣的人不用跟他講道理。我們對吸毒人員零容忍,外國人也並沒有怎麼罵,我們自己就不要罵了。還是堅持自我吧!


不久前,老胡專門發文《論自由》,和司馬南就進行過一場論戰。現在司馬南說有人崇尚自由,還括號老胡,這不是明顯的此地無銀三百兩嗎?


四,司馬南:我和老胡是兩種意見的代表,看看最後是誰的屁股挨打吧。



最後一句話,打擂台的意味非常明顯。不過,公開說明和老胡是兩種意見,司馬南這種態度還是可以接受的。


對於最後這張配圖,司馬南特意做了說明:這是我的劇照,拿的是真槍。但是我是不會朝老胡開槍的。開腔而不開槍,紅臉而不翻臉,這是原則。


司馬南和老胡的論戰已經不是一次了,兩個人的觀點對立的非常明顯。不過,或許真如司馬南所說,他們私下是好朋友吧。誰知道呢?


對於這次論戰,小編認為:

一,世界上無論任何事情,如果是極端化,都不會有好結果。

二,世界上的事情不是非黑即白,不是兩極對立。而是有很多中間形態。


一個人,不能說吸過毒就是一輩子的污點。只要改過自新,就不應該受到歧視。


從法律角度來說,《狂飆》劇組刪除含笑的戲份,是違法行為。只能說,我們離法治社會還有很大的距離吧!


司馬南等人可能會說,這樣的法律不合理。那麼,你可以提出意見,請求修改法律。但是,只要沒有修改之前,遵守法律都是必須的。


就這次司馬南和老胡的論戰,可以很明顯的看出,老胡更寬容,更全面。而司馬南的觀點則片面且極端。


一個和諧文明的社會,首先應該是包容的溫和的,沒有戾氣的。對那些犯過錯已經改正的社會成員,我們應該歡迎他的回歸,而不是滿懷戒備的隔離。


對於司馬南和胡錫進各自的觀點,朋友們,你怎麼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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