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族從一個「小邦周」取代「大邦殷」成為「天下共主」後,
在新獲取的土地上,大封功臣、宗親以及上古帝王后裔,「以蕃屏周」來捍衛周政權的統治,
不過有些就國的諸侯,剛到封地就遭到了原居民的抵制,
比如姜太公,雖然早做好準備「夜衣而行」悄悄占領了營丘,但得到消息的萊族首領也很快趕了過來與他爭奪,
與齊鄰近的魯國情況似乎要更糟糕一些,
從周康王時期魯煬公築「茅闕門」來看,魯國已耕耘數十年之久,可東夷集團仍在不斷反抗,
可想而知,周族雖然打敗了殷商,但是其勢力還不及東土。
因此,周人在加強東土武裝力量的同時,
紛紛建起軍事據點防患未然。
像《烝民》所說「王命仲山甫,城彼東方」周王命令仲山甫前往齊地築城,這些建立的據點,叫做「城」。
出土銅器銘文,也見不少周王築城、派兵鎮戍的記載。
「國」「野」之分
這些「城」往往有兩層城牆,內者曰「城」,外者曰「郭」,
所謂「三里之城,七里之郭」,這七里之內的面積,當時被稱為「國」,,
城郭之外的廣大鄉土地區,則被稱為「野」,
因此,住在城裡的,稱為「國人」;住在鄉野村異的,則被稱為「野人」。
由於周初「國」剛剛建成,城內居民伶仃,
儘管周王實施「招商」政策,下令說「能來三室者與一室之祿」,
意思是要遷來三家,其中一家的供給周朝承擔,
不過,常言道「民以食為天」,那時住在城裡的「國人」吃穿用度,哪個不需要農業勞動者來供給,
而且「國人」多是周族後裔及其平民,居住在郊外的「野人」則多是被周族征服的部族,
所以,周初的諸侯國的「國人」,免不了要盤剝「野人」,
在《大東》中就描繪了當時的情形:
西方的子弟們,穿著光鮮亮麗的衣服,東方的子弟卻要承擔百種勞役,生產果實還要被裝上車運往西方......
這種盤剝,便是貴族對奴隸盤剝。
住在城裡的「國人」作為征服族自然是貴族,「野人」作為彼征服者自然社會地位低下,
所以在西周時期,「野人」根本無權參與政治,他們的工作就是埋頭苦幹,
但「國人」卻不同,他們作為貴族是有權參與政治的。
「國人」能夠干預政治、「野人」地位低下
儘管目前對於西周各地「國人」干政的情狀難以考證,
但從文獻記載以及出土銅器銘文可知,「國人」的政治力量在當時不容小覷,
歷史上發生過「國人」驅逐周厲王,亦發生過「國人」主持擁立國君的種種歷史事件,
由此可知,「國人」不僅能夠決定國君的廢立、過問外交和戰事,還可以參議國都遷徙等國家大事,
除了他們自己不是統治階級,無權染指王位之外,
幾乎整個周王室、各諸侯國的大事都有「國人」參與的身影,
且要得到「國人」的認可,
我們知道商代族權盛行,西周出現這種貌似「民主」傾向的狀況,
大概就是傳統的遺習,畢竟「國人」與周朝的統治者實際上是一個利益共同體。
當「國人」利益受損,他們就會反抗統治者,
同時也有一些上層貴族利用「國人」的力量來爭奪權利。
因此,周王及列國諸侯很難做到凡事自作主張,
違背「國人」意見者也往往落得悽慘的下場,比如前面說到的周厲王,
又如夾在晉楚之間搖擺的衛成公,他想倒向楚國,奈何「國人」不同意,於是衛成公被驅逐.......
還有《左傳》記載楚都被吳國攻破後,陳懷公不知如何是好,就讓「國人」自己選擇「欲與楚者右,欲與吳者左」........
這都是「國人」干預政治例證。
比起「國人」,「野人」的地位顯然要與之懸殊許多,他們是被征服者且與周族沒有血緣關係,無權參與政治,
他們只從事農業生產,且不能接受文化教育,
甚至也不能參與作戰,西周時期的軍隊哪怕只是一個士卒,也是最低等的貴族出身,
也就是說,
只有「國人」才有資格「以起軍旅」,而「野人」則只能打雜役餵飼牛馬、築城建防,
此外,「國人」承擔勞役的年齡是二十至六十歲,範圍可能限于于「修城郭」、「除道」、「成梁」,
但「野人」是十五至六十五歲,相差十年,剛剛長大成人就要承擔勞役,
就連冬天都要「鑿冰沖沖」,一年四季不停地為奴隸主貴族而役,沒有休息的日子。
直到西周末年,隨著「井田制」開始土崩瓦解,「國」「野」之間的區別以及「國人」與「野人」之身份地位的差別也逐漸被剔除。
不過在西周社會裡,還有一個等級叫「庶人」,他們又是什麼身份?
什麼是「庶人」?
通常,人們都認為「野人」就是「庶人」,
但隨著西周康王時銅器大盂鼎的出土,才發現根本不是這麼一回事。
大盂鼎上刻著這樣一段銘文說:周王賞賜給貴族盂「人鬲(l ī)自馭至於庶人」659 人,另外又有「人鬲」1050人。
這段銘文讓學者們產生了分歧,
郭沫若認為,「庶」從字形看像是廚房,鬲是鼎鍋,那麼「人鬲」和「庶人」就是烈日下勞作被曬黑的人,其社會地位很低,而這些人就來源於戰爭俘虜來的奴隸,
馭又是家內奴隸的意思,「自馭至庶人」表明庶人的地位還不如家內奴隸高,應當就是耕作奴隸。
此外,在《左傳》中有「人有十等」的記載:1王臣公,2公臣大夫,3大夫臣士,4士臣皂,5皂臣輿,6輿臣隸,7隸臣僚,8僚臣僕,9仆臣台,10馬有圉,牛有牧,以待百事......這十等
也不見有「庶人」,他們是不是包括在「以待百事」中也無法確知,但顯然要低於家內奴隸。
不過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的想法,
從《爾雅》釋讀「庶」字的意義看,是「眾」的意思,《說文解字》也說「屋下眾也」;
從宗法制度來說,「庶」還有次一等、非正宗的意思,比如我們常見的「庶子」;
從《尚書》的記載來看,箕子建議周武王「謀及卿士,謀及庶人」,可見「庶子」不僅可以參與政治,還是周王的諮詢對象.......
這是怎麼回事?
為什麼庶人的地位忽高忽低,庶人的權利忽有忽無?
於是有人又說,這個「庶人」分上、中、下三層,上層自由,中層農奴,下層奴隸,
這樣說也並非沒有依據,
比如殷商舊民有的就可以自由經商「牽牛車,遠服賈」(《尚書·酒誥》)。
但是,為何強調等級的周朝統治者,要把以上三種人統統稱為「庶人」?
不過回到大盂鼎銘文看,
也有可能是銘文中的人鬲、馭、庶人等都是按被俘以前的身份稱謂說的,他們由周天子賞賜給貴族之後,是不是都變成了奴隸呢?
銘文中沒有說明。
即使他們已經變成了奴隸,也只能說明這段銘文中的「庶人」是奴隸,
若反過來證明庶人本身就是奴隸,則是證據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