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佛教、天主教與基督教的區別

美妙的探所 發佈 2023-03-02T17:08:09.522680+00:00

在一個基本全面信教的地方,耶穌基本是他們大多數人的神。但同樣信奉耶穌,同樣與《聖經》有關,為什麼又要分為天主教與基督教兩個教派呢?

文案 | 美妙的探所

圖片 | 美妙的探所

宗教,是西方人生活的一部分。在一個基本全面信教的地方,耶穌基本是他們大多數人的神。

但同樣信奉耶穌,同樣與《聖經》有關,為什麼又要分為天主教與基督教兩個教派呢?兩者有什麼區別?或許我們能從基督教的分裂歷程看出很多明顯的提示。

基督教的分裂

1053年,君士坦丁堡主教親自策劃了基督教的正式分裂。但一個宗教的分裂,並不是一個人就能單獨完成的,起碼,是一堆人!

彌格爾只是宗教分裂的表面人物,其實在羅馬分裂伊始,文化的差異就註定了宗教最終會一分為二,或者一分為多....

最後基督教大致分成三個大派別:天主教、東正教、基督教(新教)

天主教主要傳播到西歐地區,東正教則往東散播開來;但到了近代歐洲爆發了馬丁路德宗教改革,天主教開始沒落,隨之而來的是新教,此時的新教又分為兩個派別:馬丁路德派和達爾文派

那麼話說回來,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基督教的大分裂呢?分裂之後的走向為什麼有那麼大的區別?這一切都要從拜占庭的成立說起。

公元359年,羅馬帝國徹底分裂成東羅馬帝國和西羅馬帝國。但西羅馬帝國的建立,似乎在告訴人們,國家的消亡是不需要沉澱的。留存更久的,是東羅馬帝國,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拜占庭。

拜占庭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逐漸將自己國家希臘化,而西方的羅馬教會則始終保留著拉丁傳統,就在這潛移默化中,東西方基督教會的差異隨之出現。

這是促成基督教分裂的一個重點。到了公元8世紀,另一個分裂重點猛然出現...

公元8世紀,羅馬教皇成為基督教的最高領袖。何為最高領袖?大概就是教皇一人能控制所有地方基督教會。拜占庭教會除外,因為拜占庭還保留著皇帝,擁有更大的權力。

在這樣的權力懸殊下,皇帝打壓基督教會的事時常發生。皇帝不能共執管理權,是因為教會比皇帝更有錢,另一方面又享受著免稅權,生活安逸得很。

但皇帝統治國家,不停出征不停戰亂,皇室財政變得十分緊張。不得已,皇帝只能把目光投向基督教會。隨後,明目張胆的聖像破壞運動由此產生。

聖像破壞運動,顧名思義就是破壞神像、雕像等來打壓教會,然後沒收教會的財產。這事不關己的西方教皇固然不會順從這樣的做法啊,所以東西方教會由此出現了隔閡。

初步目的達成後,皇帝開啟了第二步打壓計劃。

公元847年,時任拜占庭皇帝米海爾三世因為不滿意君士坦丁主教,直接將他驅逐出境,隨後把主教的位置交給了佛希要。

於教皇而言,皇帝的這個做法就想控制教會,教皇當然不允許這樣的事情發生。於是他也想用同樣的方式處理佛希,但佛希要有皇帝為他撐腰呢,怎麼會怕教皇。

佛希大膽發言:西方教會擅自修改聖經內容,同時宣布開除教皇的教籍。這件事轟動一時,畢竟從來只有開除教會成員的教籍,從未試過直接開除教皇教籍的事件。

由此,東西方教會裂痕變得無法修補,儘管後面兩方教會經歷再次統一。

到了14-15世紀,羅馬教廷的腐敗現象愈發嚴重,教皇、主教、高級教士成為權力和金錢的集大成者。貪婪、腐敗已經不足以形容他們。他們為了更高收入,壓榨平民已經是人手必會的技能,後來他們還買通了妓院從中撈錢。

不能結婚,但大肆利用婦女為自己賺錢,這與淫亂沒有區別。如果這樣行為不制止的話,宗教的意義就不復存在了。

於是,馬丁路德帶頭發動了歐洲宗教改革運動。他重新申明,教士教會已經出現病象,基督教最具權威的,是這個是《聖經》,並且,聖經的解釋權並不局限在教皇和教會上,只有信徒因信稱義,那麼他們就可以與上帝想通,無需其他人作為中介傳達。

這才是基督教,後人一般會把這種基督教稱為新教。

《聖經》的解釋權

無論是天主教還是基督教(新教),兩種宗教都有一個相似的信仰---《聖經》。

究其根本,天主教與基督教(新教)兩個的區別,很大程度與《聖經》的解釋權有關。

基督教(新教)像是一個二維平面結構,沒有突出面,所以內部沒有等級之分,每個信徒都允許對《聖經》有自己的理解,換言之,基督教的每個信徒都有《聖經》的解釋權;

然而,天主教就顯得不太一樣;

相對基督教(新教)來說,天主教的結構更像一個有稜有角的金字塔。金字塔頂端是教皇和教廷。只有在金字塔頂端的人,才擁有《聖經》的解釋權。

教皇和教廷為了鞏固自己的統治,他們利用《聖經》控制且壟斷了所有下層平民的思想。換言之,教皇和教廷認為《聖經》應該是怎樣的,下層人員對《聖經》的理解就是怎樣的。

佛教與基督教的區別

如果按結構來講,天主教跟新教就是二維跟三維的平面立體關係,但他們與佛教對比,那佛教甚至都沒有結構可言。

此話怎樣?說白了就是宗教有沒有解釋主權的問題。天主教和新教都有解釋的主權,兩者的區別在於解釋主權在哪個階級中,但對於佛教來說,它並沒有解釋的必要。

像天主教和基督教,他們信仰的神是上帝和耶穌。但真正是耶穌說的道理並不多,事件的來龍去脈幾乎都是人們想像腦補的。如果整個基督教當作一塊冰山,那麼耶穌說的話只能冰山的那個尖尖;有絕大部分不為人知的被藏在陰暗面;

也是因為空白的空間太大,所以給予了天主教和基督教相爭的解釋權。

但佛教不一樣。

如果把佛做過的事,說過的話整理成冊,那麼這個冊估計得有一個圖書館那麼大。

畢竟佛陀講經說法四十九年,《大藏經》就是後人整理的書,這裡面單是漢譯佛經就有十幾萬卷。經中內容之詳細,是《聖經》遠遠沒有的;

並且在《大藏經》中的每個道理,都會在不同場合,不同階級的人,不同的視角,不同維度等全面地講很多遍。可以說,這妥妥就是「重要的事情講三遍」的鼻祖。

更重要的是,佛經中對客觀事件給出來了改造方法,這些方法都具備佛性的。簡單來說,這些方法已經得到了佛陀的實踐。如果繼續把佛教比喻成冰山,那麼,佛陀幾乎就已經把冰山的x光都公之於眾了,就差沒有把道理塞進腦袋裡。

而這,就是佛教幾乎沒有解釋權的地方。信佛教的人,道理都是佛陀給;不接受佛陀的人,那就是不信佛教的人;

這就好像是吃咖喱的物理老師和吃法棍的物理老師,他們對丁達爾效應的理解都是一樣的。

或許有熟悉佛教的看官會說,那佛教里還有各種宗派呢,天台宗、禪宗、淨土宗.....這些宗派就沒有自己對佛教的解釋嗎?

或許換一個角度理解,那就不一樣了。

用一個簡單的例子來說,同一道物理題目,只是因為思考的多維性,就有可能產生多種解法,那麼,這幾種解法的答案,就不是原題目的答案了嗎?

答案是一樣的。這道物理題就好像佛教,各個宗派都像不同維度的解法,他們不同的只是修習方式,但答案是一樣的。

就像生活,人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有人喜歡每天刷刷視頻放鬆,有人喜歡做瑜伽放鬆自己,有人喜歡找朋友聊天放鬆自己。對於什麼是生活,一千個人就有一千種解法。

反過來看,難道這一千種活法活著,就不是生活了嗎?不不不,一樣是生活。這就是佛教的解釋權限。其中皆是道理,只是行走的人有不一樣的維度。

總結

天主教:擁有限制性的解釋權,這種限制性主要掌握在教皇和教廷上;

基督教(新教):擁有較大的解釋權,只要因信稱義,就可以獲得跟上帝對話的權限;

佛教:沒有解釋的空間,但對於什麼是佛經?

佛陀的解釋是這樣的:

如果「自信」是月亮,那麼,佛經就是指向月亮的手指;因為沒有解釋的空間,所以這根手指形狀、方向是清晰的,並不是模稜兩可的。所以只要沿著手指的方向走,那心中的月明就一定能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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