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李天一,歌唱家李雙江、夢鴿的兒子,十年前因為輪姦案,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上個月月底剛剛出獄,當天就竄上了熱搜榜第二名的位置。
不過早在2020年,李天一就改名為李冠豐。
很多媒體都在報導這件事,說得最多的,還是李雙江、夢鴿兩口子太過溺愛兒子,導致兒子行事無法無天,終犯大罪。
前塵往事
李雙江結束第一段婚姻時,選擇了淨身出戶,沒要一分錢財產,也沒要兒子的撫養權,他把一切都交給了自己的前妻。
沒過幾年,在中央音樂學院執教的他,就遇見了剛剛考進來的夢鴿。27歲的年齡差距,還有懸殊的師生身份,都沒能阻擋這兩人的熱烈愛意。
夢鴿畢業那年,二人步入婚姻殿堂,隨後李天一誕生,彼時李雙江已經57歲。在「老來得子」和「愛情結晶」的雙重加持下,不難想像李雙江會在兒子身上寄託多少期待。
李天一5歲時被選拔為中國兒童申奧形象大使,15歲時在音樂廳舉辦歌友會,台下一眾業內大佬前來捧場,連學習鋼琴、書法全都師從名家——李雙江和夢鴿真可謂是把自己從業幾十年的人脈都拿來培養兒子了。
「慷慨」的不只是這一項,李天一的吃穿用度也早就達到了令人咋舌的地步,發小直呼:「他太有錢了,一輛自行車都上萬!」
而15歲生日那年,李天一擁有了一輛屬於自己的寶馬轎車,前前後後光是改裝費就花了27萬(後確認為違規改裝),真是貧窮限制了我的想像力……哦對了,我國規定可以考駕照的年齡是18周歲。
沒多久就出了「鬥毆事件」:李天一無證駕駛時與對面發生衝突,後下車毆打對方,邊打邊喊:「我看誰敢報警。」
幾分鐘後李天一與同伴打算駕車離去,卻被其他圍觀車輛擋住了路,李天一又喊道:「給你2000塊錢,讓讓路。」
後續有新聞指出,這輛無照寶馬車的前擋風玻璃上,放著一張「人民大會堂」的臨時車證,而車後座下還藏著一把仿真衝鋒鎗。
輿論發酵後,李雙江義無反顧地站了出來,放下自己「老藝術家」身份里的清高自持,化身年邁無助又護犢子的老父親,主動替李天一向受害者道歉:「要不給您根棍子,您打我好了。」
這次鬥毆事件,以李天一被少管所收容教養一年為結局,落下帷幕。但也給兩年後的輪姦案埋下了伏筆。
事實上,這夫妻二人在輪姦案發生後,請來辯護律師為兒子做無罪辯護,對受害者進行蕩婦羞辱的同時,又試圖把犯罪主體推到酒吧工作人員的身上。
網友指責他們護短,夢鴿理直氣壯:「為兒子做什麼都不為過。」
「孩子有錢就會變壞」?
李天一這一家子手握的教育資源,真真是尋常人想都不敢想的,可怎麼就把孩子教育成了這樣?
有人在評論區說:「這就是富養兒子的下場。」
兒子有錢就變壞?家庭條件優越就會養出敗家子?窮養就能養出好孩子?
單獨拿出來這個問題,大家很容易就能給出否定的答案。
比如2020年冬奧會上大放異彩的滑雪運動員谷愛凌,她的媽媽曾在採訪中坦言,自己撫養女兒長大至少花了100萬美元。
再比如知乎上有個問題是「被刻意窮養是一種怎樣的體驗」,評論區有個男孩洋洋灑灑寫了很多,說自己是父母的累贅,像陰溝里的老鼠,不配在陽光下行走——自我價值感低、強烈的不配得感、頻繁的自我攻擊……
顯然問題的根源並不是出在父母有錢沒錢上,不過近年來隨著生活水平的整體提升,確實有越來越多的家長產生了類似的困惑:
「現在的經濟條件真是比我小時候好多了!」
「孩子卻還這麼嬌氣、脆弱!」
「慣子如殺子!不能給TA臉!」
「小孩子都是貪婪的!根本學不會知足!」
我們潛意識裡好像也有這樣的恐懼與擔憂:
生活稍微舒適一些,我們就會責備自己沉迷享樂,好像是在滑向放縱和墮落的深淵;因此也斷斷不能給孩子半分精神上的舒適和自由,否則TA就會立刻驕奢淫逸、無法無天……
這種擔憂可以理解,因為大家都是從苦日子過來的,但我們冷靜想想,就能意識到這不過是那段苦日子留給我們的「劇情」,它是違背家庭教育基本原理的。我們有聽過哪位教育家是根據家庭年收入來建議教育方法的嗎?
不論有錢沒錢,教育孩子的底層邏輯都是相通的。
手段和途徑上有這樣或那樣的差異,但不影響「用愛和自由才能培養出健全獨立的靈魂」,這一點是毋庸置疑的。
當然感慨「啊人家有錢才能這麼養孩子」「我要是有錢我也能給孩子自由」是容易的,「問題是社會大環境造成的,我這『螻蟻』又能做些什麼呢?」
實不相瞞,我常常也會這樣想,想罷便覺得身上擔子輕了許多,管教孩子都理直氣壯了些——可這還是偷懶、想走捷徑的行為。
與其花時間搜刮、描述、哭訴自己的困境和難處,不如動腦筋思考一下教育的真諦,去想辦法多賺點錢也行……
或者就只是去現實生活里真正「看見」自己的孩子,聽聽TA想要什麼,都比我們虛無地強調「無能為力」來得更有實際意義。
那麼,李天一的悲劇,用教育規律如何解釋呢?
愛和溺愛是兩種相反的東西
其實李天一的成長經歷,還有一點值得我們深思。
出事之前,李雙江和夢鴿多次在公共場合,強調自己撫養李天一的唯一宗旨就是要他身心健康:
「我們尊重孩子的需求。」
「我的孩子很有稜角,非常活躍。」
「玩是孩子的天性,我不逼他、不打他。」
「只要快樂成長就好。」
聽起來好像沒什麼問題,甚至儼然給足了「愛與自由」的模樣,那怎麼還會結出如此「惡果」呢?
這源於父母在教育中常犯的錯誤——行知不一。真正教育孩子時,這兩口子一直在剝奪孩子的選擇權。
無論是兒子中學時就把他送到國外留學,還是兒子十幾歲時就幫他開歌友會並請明星來站台,包括後來兒子犯錯時李雙江又聲勢浩大地出面替他認錯……
本質上都是李雙江在按照自己的意志管理孩子,他滿足的,不是兒子的需求,而是自己的自戀:
「『我』好愛我的兒子!」
「『我』太能為兒子鋪路了!」
「不愧是『我』的兒子!」
當我們把重點放在「我」上時,一切就不難理解了。
而李天一,看似無法無天,但其實他的行為和「自由」二字毫不相干。
長久以來被剝奪獨立性的最大後果就是缺失理性,他的內心長期被壓抑著,軟弱無力,甚至是無法決定自己言行、也無法為自己言行負責的——「巨嬰」而已。
尹建莉老師早在《最美的教育最簡單》一書中就明確指出:
「愛和溺愛根本不是一回事。溺愛往往是包辦,本質是成年人愛自己;愛則是理解和接納,本質是愛孩子。」
可以說,李天一併沒有被真正愛過。一個沒有自由、未被愛過又被無限縱容的巨嬰,他能幹出什麼惡事,都不奇怪。
僅從這點上看,當我們打著「愛孩子」「為了孩子好」的名義時,至少應當警惕:
這真的是孩子需要的嗎?
我相信孩子可以做出對TA自己有利的選擇嗎?
我能接受我的孩子自己做決定並允許TA承擔自然結果嗎?
或者也應當問問自己:
我做這些,是為了孩子還是為了自己?
我是不是怕別人因為孩子狀況不佳而說我不稱職?
我是不是希望通過孩子表現優秀從而證明我自己也很優秀?
只要我們能誠實面對自己的內心,答案就會浮出水面。
最後,在最新出版的《每個孩子都能像花兒一樣開放:2023年教育日曆》中,尹老師曾用孩子喝水這件小事來舉例,幫助大家辨析「愛和溺愛的界線」,不妨當做今天的討論主題:
第一種,讓孩子自己去取水,想喝多少喝多少。不擔心,不監督,不嘮叨。
第二種,發現孩子想喝水,馬上起身代勞,把水端到孩子跟前,盯著孩子喝。
第三種,孩子自己取水,不小心把水杯打碎了,家長不大驚小怪,只是笑笑,幫孩子把碎片掃了。
第四種,孩子自己取水並打碎了杯子,你大驚小怪的表情+對孩子提出批評,「我說你不能自己拿,你非自己拿不可。看這下子打碎了……」
你會覺得這四種做法裡,哪種是愛,哪種又是溺愛呢?
評論區等你。
參考資料:
1、一財網:《李雙江兒子無證駕駛打人 稱誰敢打110》
2、百度百科,詞條「李冠豐」「李雙江」
3、不二大叔,《因輪姦被判10年的李天一更改姓名,今年出獄:最噁心的一幕還是發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