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卡丘狂怒!魔爪飲料起訴《寶可夢》引發網友熱議…

廚房人類研究所 發佈 2023-04-19T19:42:23.526860+00:00

大家好,俺是小肥良。如果說國內最強法務部在南山必勝客,美國最強法務部在加州迪士尼,那麼日本最強的法務部,非京都任天堂莫屬。他們戰無不勝,他們戰功顯赫,只要任天堂法務部一出手,再硬的刺頭大多都得乖乖服軟。

大家好,俺是小肥良。


如果說國內最強法務部在南山必勝客,美國最強法務部在加州迪士尼,那麼日本最強的法務部,非京都任天堂莫屬。



他們戰無不勝,他們戰功顯赫,只要任天堂法務部一出手,再硬的刺頭大多都得乖乖服軟。



然而在2023年的今天,居然還有公司想要起訴任天堂(連帶隔壁的卡普空),主打的就想塞一份九轉大腸到它們嘴裡。


這家公司,就是怪物能量公司(Monster Beverage Corporation),旗下最得意的產品,是大家都比較熟悉的「魔爪功能飲料」



那有的小夥伴就不明白了:


這「飲料公司」和「遊戲廠商」,兩者風馬牛不相及,是怎麼有官司糾紛的?



簡單提一嘴魔爪起訴的理由:


魔爪的英文名,是Monster


而老任旗下的寶可夢,英文名叫「Pocket Monster」,卡表的怪物獵人,英文名叫「Monster Hunter」。


魔爪這邊不允許這倆遊戲的名字帶「monster」,所以就把它倆告了,要求它們改名字…



而如果你詳細了解魔爪起訴的內情,你一定會對魔爪法務部的腦迴路感到震驚:


魔爪提交的聲明文件,以《寶可夢 X/Y》作為例子。


它表示,像是「Pocket Monster」這樣的文字過於冗長,人們很難將他們看成一體不可分的東西,而是會分別看做「Pocket」和「Monster」。



當看到「Monster」時,人們就會浮現「怪獸、怪物」的概念。


這和魔爪能量飲料公司的主張相同,因此人們在接觸《寶可夢 X/Y》商標時可能會將其誤認為是魔爪旗下的商品。



這種生草的起訴理由,放在2023年也是極度炸裂的。


畢竟「Monster」這個單詞也不是你魔爪發明的,憑什麼不能讓別人用呢?


那你是不是也要起訴萬代啊,畢竟奧特曼打了那麼多怪獸,這不得讓代哥喝一壺?


退一萬步講,人家寶可夢和怪獵出現的時間也比你魔爪早,你就這樣起訴他倆,你怎麼敢的啊



可能有人以為這只是魔爪「一時抽風」,殊不知在碰瓷這塊,魔爪已經是慣犯了。


2020 年推出的遊戲《黑暗黑暗:怪物與凡人》的開發商 Glowstick Entertainment 就表示:


由於在遊戲名字裡使用了「怪物(Monsters)」一詞,公司被魔爪起訴了。



魔爪聲稱《黑暗欺騙:怪物與凡人》與其飲料品牌名稱「極其相似」


魔爪還設立了「和解條款」,公司一旦同意和解,以後的作品都不能使用「Monster」一詞。



甚至魔爪還真的贏過一次,輸家還是大名鼎鼎的育碧。


魔爪曾對育碧遊戲《Gods & Monsters》的名字提出過異議。



育碧最初否定了魔爪的主張,並指出「怪物」一詞已經在多個商標中被使用。


但最終,遊戲更名為《渡神紀:芬尼斯崛起》。



本作的遊戲總監Julien Galloudec表示,改文字是遵循遊戲的願景,並不是版權上的問題。



迄今為止,魔爪在遊戲領域一共打了117起侵權官司,無一例外全部敗訴(育碧是沒打就改名了),簡直是用律師費來詮釋什麼叫碰瓷:



而要分析魔爪這麼做背後的動機,其實也不難。


在起訴了任天堂和卡普空後,各個國家的遊戲媒體爭相報導了此事,雖然玩家們罵聲一片,但也不妨礙魔爪收穫了大批的流量和關注度。


這和魔爪想要「進軍遊戲市場」的目標不謀而合,畢竟在《死亡擱淺》裡,主角喝水的選項直接就是喝魔爪,是魔爪花了大價錢做的廣告植入:



在魔爪看來,黑紅也是紅,寧願被世人嘲笑,也要狠刷一波存在感。


這就和許多國內外許多網紅一樣,沒有熱度?那他們就製造熱度。



另一方面,哪怕魔爪敗訴了,也只需要承擔律師費罷了。


對他們來說,一點小小的律師費能得到大量的曝光,物超所值。



在這個動機的驅使下,魔爪不僅把魔爪伸向了遊戲公司,甚至三次元的群體他們也敢招惹。


之前,魔爪曾在美國俄亥俄州起訴一家在招牌上使用了「monster」一詞的小餐館


而且還因為名稱問題起訴一群水族館愛好者創立的小論壇



甚至魔爪還把「戰火」燒到了LOGO領域


2019年,NBA球隊多倫多猛龍正與勇士打總決賽,然而他們的對手並不只有勇士。


趁著總決賽流量最大的時候,魔爪一紙訴狀就把猛龍告上了法庭。


起訴的原因,是魔爪認為,猛龍的球隊LOGO與魔爪的LOGO高度雷同。



魔爪表示,猛龍的LOGO,將會削弱Monster的商標獨特性,從而影響到外界對Monster商品的辨別和區分。


不出意外,魔爪還是敗訴了,猛龍至今仍在使用這一版的球隊LOGO,但它還是美美的恰了一把總決賽帶來的巨大流量。



總的來說,魔爪這種「碰瓷式」營銷,在短時間內確實能收割大量的流量,但卻幾乎敗光了全體路人的好感,隨著它得罪越來越多的粉絲群體,遭遇反噬的可能性只會越來越大。


口碑都好不到哪裡去,魔爪真的能把負面流量變現嗎?先進行一個質疑吧。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