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改]戰狼和野狗有何區別?李昊石脫口秀是否侮辱了我軍?

巴山夜雨涮鍋 發佈 2023-05-27T19:09:55.056488+00:00

近來,脫口秀演員house在表演中,用我軍特有的口號「能打勝仗,作風優良」,形容兩條野狗,因而被指侮辱我軍,遭到重罰。此事在網上引起熱議,有人認為罪有應得,也有人認為是「文字獄」,認為並不是侮辱我軍。

(原文昨天發布,有增改,基本無刪減)

近來,脫口秀演員house(李昊石)在表演中,用我軍特有的口號「能打勝仗,作風優良」,形容兩條野狗,因而被指侮辱我軍,遭到重罰。此事在網上引起熱議,有人認為罪有應得,也有人認為是「文字獄」,認為並不是侮辱我軍。老巴這裡也發表下個人看法。

簡單說:

第一,客觀上確認侮辱我軍,受罰不冤。

第二,各國語言類節目各有紅線,不必生搬硬套

第三,對其依法律處置即可,不必如臨大敵。


先說第一條,house是否屬於侮辱我軍?

老巴以為,他用來形容野狗的八個字,確實是我軍口令十二個字中的後八個字。而且還專門出現了「在山上追松鼠」這種與上甘嶺片段高度重合的情節。用我軍口號來形容野狗的行為,那就是在侮辱我軍,無可辯駁。

因為在中國文化語境中,「野狗」確實是一個非常傾向於貶義的詞彙。「狗」在中國傳統中本來就是貶義居多,如「狗東西」「走狗」「哈巴狗」「狼心狗肺」等。即使中國古代也有少數狗的正面涵義,如「功狗」「魏得其狗」,即使近來隨著西方寵狗愛狗文化湧入,對狗的形象本身有所提升,但整體來說,用狗來比擬人還是負面的居多。尤其「野狗」比普通的「狗」更加帶貶義。

有人舉出了其他非軍隊場合使用這八個字的例子。這又該如何判斷呢?

事實上,如果是描述一群小孩在做軍事遊戲的時候,用了這八個字,那並無不妥,因為小孩也是人,並且至少是中性或偏良性的群體,用人比人談不上貶低。但是,如果用這八個字來形容一群精神病人、一群囚犯或者一群暴徒這樣的負面人群,那顯而易見就有問題了。

還有人舉出,在軍犬、警犬訓練報導中也曾用了這八個字,算不算侮辱呢?軍犬、警犬雖然是狗,但他們也是屬於軍警大系統中的元素,對於很多戰士而言是「戰友」,早已超越了普通「狗」的涵義,套用我軍的口號並不違和。如果有人覺得同樣不妥,我也理解。

而House形容的「野狗」,既非人,又無與軍隊的關係,而且顯然是帶著貶義,完全無法與前面的小孩或軍犬相比。

還有人說,那「戰狼」呢?吳京是不是也要被告侮辱我軍?

就我個人而言,對《戰狼》這個名字其實也是不太喜歡的,有點中二的味道,而且「狼」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也是偏貶義的,比如「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吞虎咽」「鷹視狼顧」,從「威猛」來說也遠不如龍虎豹。不過,考慮到自從本世紀初《狼圖騰》出版後,吹捧所謂「狼文化」「狼性」確實成為一種潮流,以至於很多企業老總都要吹噓。也就是說,在21世紀初,《狼圖騰》為代表的文學作品生生拔高了狼在當代中文圈子中的地位,使之從貶義轉為可褒可貶,甚至對某些人來說成為褒義。這樣一來,吳京在十餘年後拍《戰狼1》時,選擇狼來作為部隊的代號,也就可以理解了。可以說有些傻,但肯定不是侮辱。

狼和狗看似接近,但當今一般語境下,「戰狼」和「野狗」兩個詞包含的褒貶之義,顯然完全不同。

不信,你去北方燒烤攤或小酒館,找最壯的一個陌生漢子,對他說:

「大哥,您就像一隻戰狼」和「大哥,您就像一隻野狗」。

你看看哪種情況下他會揍你?

還有人說,就算野狗帶點貶義,難道軍隊開不起玩笑麼?還有沒有言論自由啊。


所謂玩笑,是要被說的人覺得好笑才叫玩笑。否則就是惡意攻擊。更何況,這個野狗的梗針對的都不是某一個人,而是整個團體。就算這個團體內部或外部的某些人覺得無所謂,只要有相當部分的人覺得有所謂,這就是侮辱。

老巴屬於後者。


也有人認為,李昊石未必是存心的,可能是不小心撞車了。理由是很多人並不知道我軍口號是這八個字,更多的人記不得《上甘嶺》中的松鼠。


關於這個,確實很多人是不知道的,但李昊石一定知道(或者他背後的編導團隊知道)。完全不知道的人,碰巧寫出這八個字,還加上松鼠的梗,概率大概比中彩票還小。

脫口秀通過語言反差來製造笑點,他就是把莊嚴的我軍和通常被視為貶義的野狗放在一起製造衝突。說脫口秀是「冒犯的藝術」嘛,他就是要用野狗比擬我軍,冒犯你一下,試探一下。這個梗是他精心準備的。只不過,或許他想不到後果會這樣嚴重,但這個梗本身顯然是精心準備的。既然如此,那就求仁得仁好了。


第二,關於言論自由。

藝術能不能嘲笑和諷刺?可以。但關於這方面,每個國家都有自己的底線。中國有,美國也有。就我所知,拿美軍開玩笑也是要要慎重的。可以罵美軍高層腐敗官僚,可以罵軍官欺負士兵,但調侃基層士兵也會踩雷。2022年有個橄欖球明星僅僅因為說了句「打賽季好像服兵役」,就被噴到社死。按理說打賽季和服兵役更接近好嗎……另外,美國也不能公開請黑人吃西瓜,或者開同性戀的玩笑。如果歐美脫口秀中,有人拿塊肥皂舉起來大喊「猶太人生產的,效果棒極了」,我相信同樣會引起軒然大波。畢竟侃爺開了猶太人的玩笑,基本直接被封殺了。

當然,本次同樣的段子套用到美軍身上,大概沒事。因為社會文化不同。在美國狗本來就是地位接近人的「夥伴」。而且美國文化,用別人的名字給自己的狗命名不是一種冒犯,而是一種善意。這和中國文化完全不同。


再說第三點,這次侮辱解放軍事件,是否需要分外嚴厲,頂格處理乃至破格處理呢?老巴覺得也不需要。至於某些平台將此事視為敏感詞,迴避關於此事的討論就更無必要了。

因為單從程度上,僅就本次演出而言,只是在節目上使用了一個相對「圓滑」的方式來攻擊,僅僅是用我軍口號來形容野狗這樣一種「關聯調侃」。也就是說,雖然是存心冒犯,但比起赤裸裸的謾罵、侮辱和捏造謠言污衊,這個形式其實並不算太惡劣,後果也並不是太嚴重。

既然有法律法規可依,那麼給與一個法律法規範圍內適中的處罰即可。在輿論上可以適當加強宣傳,讓大家共同討論,各抒己見。

過去若干年,這類拿我軍做文章,甚至污衊英烈的例子並不少見,可以說烏煙瘴氣。要解決的是這種風氣的蔓延,而不是把單個藝人打入萬劫不復。只要在立法上規範,在執法上嚴格,認定的有一個處理一個,自然能維繫健康的氛圍。不必帶上「殺雞儆猴」的思想,相反對雞也好猴也罷,都應本著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思想,引導他們改正缺點,走向正途。


最終讓大家明了紅線在哪裡,和大家一起確定紅線應該在哪裡,展現維護紅線的堅決意志,讓大家遵守紅線規範,使得對不觸及紅線的,可以萬類霜天競自由,這才是處理此事應有的目標。環境氛圍的好壞,也不是個別藝人的下場來標定的。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