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韋驤墓誌

華陽之石 發佈 2023-05-28T21:24:48.114996+00:00

宋故左朝議大夫致仕上柱國隴西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韋公墓志銘陳師錫 撰刻立地點杭州錢塘長壽鄉之原公諱驤,字子駿,姓韋氏。曾大父鎬、父杲皆潛晦隱約,自公升朝籍,以恩累父至左正議大夫。韋氏本出風姓大彭,在夏為列侯,少康封其別孫亢哲於豕,韋因國命氏。

宋故左朝議大夫致仕上柱國隴西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韋公墓志銘

陳師錫 撰

刻立地點杭州錢塘長壽鄉之原

公諱驤,字子駿,姓韋氏。曾大父鎬、父杲皆潛晦隱約,自公升朝籍,以恩累父至左正議大夫。

韋氏本出風姓大彭,在夏為列侯,少康封其別孫亢哲於豕,韋因國命氏。而公自大夫,而上世為衢州人,由正議始徙錢塘,故今為錢塘人。

公生而警敏,年十有七,以文謁荊國王文公,見其《借箸賦》,大奇之,曰:「吾行江南,入吳越,見文士唯子與董顧行耳!」由是借甚。當時每一賦之成,學者爭傳誦之。

皇祐五年登進士第,調睦州壽昌縣尉,以太夫人憂不赴。後歷興國軍司理參軍、婺州武義縣令,遂改秘書省著作佐郎、知袁州萍鄉縣,通州海門縣,通判滁州、楚州,遷至尚書屯田員外郎。會官制行,改朝奉郎,為少府監主簿。

元豐中遣使高麗,普選文士充書狀官,宰執以公名聞,有旨召試牋啟,公力辭焉。論者以為高。

元祐初,詔近臣舉可任諸路使者,於是資政大學士韓公維、學士承旨鄧公溫伯、戶部尚書李公常、戶部侍郎楊公汲爭薦公之才,遂擢為利州路轉運判官,移福建路運判。會閩飢,咸議請賑貸。公曰:「閩去京師往反數千里,今民朝不及夕,若上書待報,是冠冕從容以救焚溺者也。」乃檄州縣發稟,而請違法之罪於朝,民賴以全活者甚眾。時有羣盜阻險,為閩數州患,官軍屢到,州縣吏畏怯,爭言盜勢猛熾,請招納之。公曰:「閩盜狃於姑息,曩者彭孫廖恩皆緣此列官於朝,故奸民以怙山谷市凶慝為得計。若遵前軌,是為民稔患也。」因為處畫所以斬捕方略,咸就法,部內肅然。

召為尚書主客郎中,久之,出為夔州路提點刑獄。秩滿,知明州,將代乞閒局,遂提舉杭州洞霄官。其子壽隆知衢州,迎公就養,公因告老,以本官致仕。

予方謫官,與公游見。公秀眉冰骨,語笑樂易,起居輕健,謂公壽考康寧未艾也。忽病痢下,強臥旬餘,以崇寧四年九月二十三日,考終於郡邸,年七十有三。積官至左朝議大夫,勳上柱國,爵隴西縣開國子,食邑五百戶,賜紫金魚袋。

公性和侃清敏,安貧靜退,廉平著於官政,孝友稱於私門。嘗推任子恩以官其弟,燕居無聲色之娛。文章藻麗,以自嬉一時。推先之逮,治命精采不亂。料理平生文藁,示子孫曰:「吾之志在此耳。」集成二十卷,藏於家。賦二十卷行於時。

娶石氏,封崇安縣君。男六人,壽隆,左承議郎、任尚書司封員外郎、出知衢州。壽朋,早夭。壽松,睦州軍事推官。壽卿,簽書池州軍事、判官廳公事。壽成,興化軍仙遊縣尉。壽佐,未仕。女四人,適朝奉郎祥符縣丞陳壽祺、湖州安吉縣丞胡況、鄉貢進士石師聖、通直郎太常寺奉禮郎張裕民。孫男五人,能述、能定、能得、能勇、能惠。孫女十一人,適無為軍無為縣主簿陳孝儀,南康軍司法參軍應處仁,蘄州司法參軍陳覽,餘尚幼。

諸孤以崇寧五年五月十八日奉公之柩,卜葬於杭州錢塘長壽鄉之原。公之子司封以師錫昔與公同時為尚書郎,謫官三衢又獲從公父子游,知公治行為詳,大事有期,求銘以志墓中,所不得辭。

唯公文學見推士林,政事彰聞朝著,率德勵行,有宿儒循吏之風,而位不稱,德福不應,實士君子所歎惜也。然公子孫多賢才,司封又以直諒文采振於台閣,為時名人,守衢逾月,以憂去吏,民至今思之。士君子又知公之後將大,而樂為之道也。謹按其行狀,書大事可傳者以貽後人。附以銘曰:

循循韋公,粲粲文藻,易樂干祿,一節華皓。入為郎吏,不激不矯。出使一方,剪頑起殍。優遊道宮,未衰乃老。貧非吾病,壽非吾少。不至公卿,從吾所好。公惟有子,公則不夭。旁置萬家,卜此新兆,鑱石幽宮,來者斯考。

武林往哲遺箸本《錢塘韋先生文集》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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