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名古屋地方法院裁定不承認同性婚姻是「違憲」

基本尚lgbt 發佈 2023-05-30T16:15:52.196038+00:00

日本愛知縣內一對30多歲男同性伴侶此前以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民法》等規定違反《憲法》為由提起訴訟,分別向日本政府索賠100萬日元。

日本愛知縣內一對30多歲男同性伴侶此前以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民法》等規定違反《憲法》為由提起訴訟,分別向日本政府索賠10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5萬元)。今天(5月30日),名古屋地方法院對此做出判決。主審法官西村修表示,現行法律的規定中甚至沒有提供保護同性伴侶的框架,確實「超出國會的立法自由裁量權」,屬於違憲。原告方的訴訟請求則被駁回。

《走進日本》中文網站的報導說,首先,西村審判長指出,保障婚姻自由的憲法第24條第1項規定中,婚姻對象是僅限於異性。

除此之外,院方也認為要審查有關婚姻家庭法中,是否違反了該24條第2項中,即「必須在個人尊嚴和兩性基本平等的基礎上制定」。認為同性伴侶無法享受合法婚姻的重要個人利益,且缺乏保護他們的框架一事是違憲的,因為它已「超出國會的立法自由裁量權」。

基於同樣原因,也違反了保障法律平等的憲法第14條第1項。

日本共同社中文網今天的一篇報導說,同類訴訟已在日本全國5家地方法院提起,這是第4起判決。此前的判決結果並不一致,「違憲」有1起、「合憲」有2起。

兩名原告遞交了結婚登記申請但未被受理,2019年2月提起訴訟。原告在訴訟中主張稱,不承認同性婚姻是規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憲法》第14條禁止的歧視性對待。原告指出對婚姻作出規定的《憲法》第24條也未禁止同性婚姻,不承認同性婚姻的《民法》與《戶籍法》的規定違憲,無法獲得男女伴侶享有的法律權利是不恰當的。此外,原告還主張稱不完善法律是懈怠輕忽。

對於不承認同性婚姻,日本札幌地方法院2021年3月判決稱此舉違反《憲法》第14條。大阪地方法院於2022年6月、東京地方法院於11月均做出了「合憲」的判斷。不過,東京地方法院指出,現狀是不存在讓同性戀人士與伴侶成為家人的法律制度,屬於「違憲狀態」。3起訴訟的原告方均提起了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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