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0元 我省生態環境部門發放3筆首批舉報獎勵金

青海法治報 發佈 2023-06-03T07:40:05.260156+00:00

「根據有關規定,經過核實,您所舉報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屬實,我們將對您予以獎勵,再次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支持」。近日,省生態環境廳對舉報生態環境違法線索並經查實的舉報人實施獎勵,發放3筆有獎舉報獎金7500元,其中最高獎勵金額5000元。

  「根據有關規定,經過核實,您所舉報的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屬實,我們將對您予以獎勵,再次感謝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支持」。近日,省生態環境廳對舉報生態環境違法線索並經查實的舉報人實施獎勵,發放3筆有獎舉報獎金7500元,其中最高獎勵金額5000元。這是《青海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實施以來,青海省發放的首批舉報獎勵。

  為鼓勵群眾積極參與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嚴厲打擊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2022年6月,省生態環境廳聯合省財政廳制定出台《青海省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辦法(試行)》,實行生態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勵制度。獎勵辦法規定,通過12345政務服務熱線、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管理平台、來信來訪等渠道實名舉報生態環境違法線索,經生態環境部門調查屬實,並對違法行為依法作出處罰或責令整改的,給予獎勵。根據違法行為危害程度和發現難易程度,舉報獎勵細分為4個檔次,獎勵金額為500元至10000元不等。

  省生態環境廳堅持把「事情解決、群眾滿意」作為檢驗主題教育成果的重要內容和載體,不斷強化舉措提升環境信訪治理能力,持續解決群眾關切的環境問題。充分發揮全國生態環境信訪投訴舉報管理平台、廳門戶網站、領導接訪、電話受理等作用,持續拓寬環境信訪受理渠道,做到來訪必接、有信必回。對群眾主動來訪,做到熱情接待,詳細記錄群眾訴求事項,及時辦理回復。依法辦理,圍繞推進責任信訪、陽光信訪、法治信訪,對重點案件採取現場核查、全程跟蹤等形式督察督辦,嚴格按照時限要求受理,快速有效辦理答覆,確保重大生態環境信訪案件處置在萌芽狀態。

  省生態環境廳將持續拓寬環境信訪渠道,積極推動全省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落實好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社會公眾舉報身邊的生態環境違法線索,嚴厲打擊各類生態環境違法行為,全力提升人民群眾對生態環境的滿意度和幸福感。(西海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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