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章程:只能做不能說的官場秘密(2),小京官也能發大財

文史哲司 發佈 2023-06-04T13:37:25.461762+00:00

比如說,在計劃經濟時代,一些機關幹部的資歷很多時候是靠一杯茶、一張報紙泡出來的,與能力大小是不成正比的,有的人當了一輩子官還是碌碌無為,混日子而已。

本文來自:《灰章程:只能做不能說的官場秘密》/宗承灝著.一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1.7

「京」字招牌升得快

我們都知道,資歷是最不靠譜的東西。比如說,在計劃經濟時代,一些機關幹部的資歷很多時候是靠一杯茶、一張報紙泡出來的,與能力大小是不成正比的,有的人當了一輩子官還是碌碌無為,混日子而已。可是在清朝,「資歷」是衡量京官最重要的一項硬性指標。尤其在一些地位顯貴,政務又不怎麼繁忙的清要衙門將此看得更為重要,比如說翰林院、都察院、內閣、軍機處、吏部、禮部等等。

在光緒年間曾做過內閣中書的朱彭壽說:「京署各官,最重資格,對於同僚之先進者,不論年齒,皆稱為前輩。初謁時,必具紅白柬三分,登堂拜見,執禮惟謹。至其他各署,則但以同輩相稱矣。」

從一個官員的資歷,吏部就可以掌握他的為官經驗以及取得功名的先後。

這種論資排輩的做法,在客觀上營造了官員晉升的公平環境。當然這種公平只是相對的,論資排輩雖然不能保證良幣淘汰劣幣,但至少可以讓京官們安於本分,心無旁騖地干工作。

有的京官根本不願意空降到地方上任職,他們寧願碌碌無為地老死在京官的任上。紀曉嵐就曾經書輓聯嘲諷某位京官道:「道不遠人人遠道,卿須憐我我憐卿。」

作為官員來說,個人的仕途命運,拋去個人因素之外,很多時候被規範在制度設定的大框框裡。這個框框就是所謂的古代官僚制度,制度里的那些法律條文對官員有著很強的約束力。但是,在制度運行的層面之下,還存在著一些不被制度約束的行為方式,並且約定俗成地成為官場中的灰色地帶。很多時候,這些灰色地帶在有意無意之間會影響著甚至決定著京官們的升遷。

按照常理,吏部提拔官員最看重的應該是這個官員的能力。但對於京官來說,並非如此,資歷才是他們混跡官場的不二法門。

當然在這些重資歷的衙門中,官員的升遷速度也要比其他衙門來得快。京官里權重位顯的官員畢竟只是少數,他們中的大多數人常年待在職微官輕的崗位上,即便如此,也無人敢小視他們。就拿「內閣中書」這個職位來說,官階雖然只有區區的七品,卻是一個很實惠的官職。因為經過一定的年限,「內閣中書」就可以擁有在官場進退自如的資格。既可以外補同知或直隸州知州這樣正五品的地方實職,又可以被保送充任軍機處章京,為接下來平步青雲打下紮實的基礎。有詩云:

「莫笑區區職分卑,小京官里最便宜。

也隨翰苑稱前輩,好認中堂作老師。

四庫書成邀議敘,六年俸滿放同知。

有時溜到軍機處,一串朝珠項下垂。」

像內閣中書這樣職卑位尊的京官打著一個「京」字招牌,就可以有機會直接接觸到「內閣大學士」這樣的實權人物,禮拜為老師,再以師生關係得到推薦拔擢,獲得更多的升遷機遇。

「六年俸滿放同知」,就可以由七品直接晉升為五品,羨煞了多少地方官員。要知道當時全國的州縣數以千計,那些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的官員,以知縣為最多,但知縣的品級很低,只是一個七品卑秩。知縣的頂頭上司知府是四品,上下級之間相差有三四級之多,這三四級中的官都是些府丞、通判、同知等副職,知縣根本瞧不上眼。如果一個知縣想要直升為像知府這樣的正印官,又幾乎是不可能的,他們往往做了幾十年的知縣也難望「四品黃堂」。

在京城當官,因為大家都是在皇帝眼皮子底下博生存,不論官級大小,除了皇帝之外,高官不敢向卑官作威作福,妄自尊大。就拿當時的中央六部來說,任尚書、侍郎堂官的,其下屬司員郎中、員外郎、主事見到他們時,只是抱拳一揖為禮,而一、二品大員的堂官則必須以起立致意的方式來還禮,官銜再大也不能坐在那裡充大爺。

曾國荃攻克金陵後封了伯爵,有一段時間內調為兵部尚書。因為他是從軍隊起家的,當時軍隊裡的領軍者很會擺譜,與做京官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有一位司員手持文書來匯報公事,施過一揖之禮後,曾國荃坐在那裡紋絲不動,一副高高在上的樣子。那位司員也有文人的傲骨,將手中文書往曾國荃面前一扔,用言語教育了自己的上司一頓。官當得再大,也要懂得禮數。作為行伍出身的曾國荃哪裡受得了這個氣,自知幹不了這一行,不到一個月便要求外調到地方任職,仍去地方做他的巡撫總督。

鐵打的衙門,流水的官。官僚隊伍並不是凝固的,而是像流水一樣始終處於流動狀態。這種流動並不僅僅限於京官各衙門之間,也存在於京官與外官之間。乾隆年間,官員內升外轉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規則:凡御史、郎中、員外郎以道府用,主事、評事、博士等小京官以直隸州知州、同知、通判等缺用,而贊禮郎、讀祝官中監生出身者須有三年以上工作經驗(歷俸三年)、辦事明白才能達到保送資格。此外,部曹、即郎官可以外出督學,內閣學士、侍郎可以用為巡撫,尚書用為總督等等。

但是,對於京官與外官的選用標準,在制度與操作上也存在著很大的差異。剛開始,朝廷在京官的使用上,主要還是局限於京城各衙門內部之間互相調劑,理由是京官不熟悉地方民情,只能在京城各衙門裡混飯吃。

到後來,情況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康熙帝的觀點是:「大臣為小臣之表率,京官乃外吏之觀型。」這句話表明了皇帝對於京官的態度,那就是京官應該做官員的表率,做地方官員的榜樣。

隨著執政者態度的轉變,國家制度也做出了相應的調整。地方的七品知縣可以調遷為京官里的七品主事,將地方才品兼優的官員調任京城任職。

另外在官員的選用上,京官與外官也存在著很大的不同。京職各衙門事務,是處於一種集體辦公的環境中,京官雖然在能力上有著高下之分,但有一項是必須具備的,那就是「習之法度」,也就是他們必須是熟悉國家行政條例的辦公型人才。而外官則不同。「道府州縣等官,刑名錢穀責成一身,兼以沿河沿海苗疆煙瘴等缺」。地方官府衙門面對的是老百姓,這就要求他們熟知民情,具有解決刑名錢糧能力的綜合型管理人才。

相比之下,那些能夠獨當一面、獨立解決問題的地方官要比京官更為難得。所以,在對內外官員選用的具體操作上,無論是主管銓選的吏部,還是把握用人大權的皇帝,往往都沒有拘泥於制度上的條條框框。

就官僚制度而言,那些身處不同衙門裡的官員往往會面臨不同的升遷際遇。凡是經過科舉考試,捐納或原官起復具有升遷資格的候補官員都要到吏部聽候銓選。吏、禮二部的司員,除了進士可以授主事、參加國家特考的貢生可以授小京官外,其餘都是由舉人、貢生和監生花錢捐納人官。

另外吏部在掣籤選官的時候,也不得將吏、禮二部納人其中。

這裡所謂的掣籤選官是明朝萬曆年間,由吏部尚書孫丕揚所創立的選官制度。具體操作方法就是以竹籤預寫所選機構地區及姓名等,打亂後置入筒中,遇上朝廷選用官員,皆由選人自掣,有點撞大運的成分。清朝沿用此制,外省官員分散任用,由吏部掣籤分發各省。

在官員選用上,戶、兵、刑、工四部與吏、禮二部有著很大的不同。而其餘四部雖然比不上吏、禮二部進步得快,但在京官這個群體中也屬於佼佼者。不要說部與部之間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就是同一個級別的官職也會分個三六九等和好壞優劣。

作為京官,最應該修煉的本領是熬資歷。熬的是時間,熬的是資格,能夠熬出頭的就可能成為大京官或者地方大員,但是大多數人在這條路上耗盡一生,也難以有所作為。

比如說清朝京官中的侍郎就是在六部熬資歷的典型代表,他們一般都是先從工部起步,然後調任兵部或者刑部,再轉禮部、轉戶部,最後升遷至吏部。工部侍郎轉任兵部侍郎,級別和待遇都沒有變,從表面來看是「調任」,但在京官的圈子裡卻被視之為「升任」。

因為工部管理的是工程建築,雖然手裡握有工程項目和工程款項,可與其他幾個部門比起來,還是稍遜一籌。兵部掌管著天下的兵馬,戰時多事,和平時期又無事可做;刑部掌管著司法刑獄,因為刑部官員擁有合法傷害權,所以也就擁有了為自己造福的權力;禮部掌管的是意識形態,負責文教,本應是清水衙門,不過重要的是他們負責科舉考試,所有想要進入官場的讀書人都無法避免地要和禮部打交道;戶部就更不用說了,戶部又稱為「富部」,他們掌管著國家的財政和開支,經濟是一個國家的命脈,能夠卡住命脈的人往往處於權力的核心階層,另外官家制度的運行也離不開戶部真金白銀的支持。吏部考核天下官吏,把持著官員進退升降的大權,這是官僚集團最為在意、也最為敏感的權力。

根據清朝六部官員的升遷路徑,我們可以按照六部實際權力從小到大將其排列出來:工部、兵部、刑部、禮部、戶部、吏部。清朝吏部、戶部尚書和侍郎進入軍機處的可能性最大,禮部次之,而工部侍郎幾乎沒有進入的可能。由此可見,同級官僚不同權,更不同命。

在京官中還有一部分沒有進士身份的京官,他們可以憑藉自己曾經供職於這些衙門的工作經歷,通過科舉考試來取得進士功名,然後獲得躋身於更高權力地位的資格。為了不當一輩子文吏,在仕途上可以走得更高遠,

他們在取得京官的職位後,接下來還會參加三年一次的會試,以取得進士的光環。也恰恰是在這些人中,不僅中進士的比例高,而且成績名列前茅的也不在少數。當然這與他們小京官的經歷也有很大關係,這些小京官都是從各省國子監的生員選拔出來的尖子生,禮部官員登記造冊後奏請皇帝。這些各地的尖子生要會考於保和殿,稱為朝考。通過朝考者就可以在京城衙門謀個實職。

選拔者中很多人都是當地的名士,早已進入國家的人才貯備(登朝籍)。他們參加進士考試有著得天獨厚的優勢,那些殿試讀卷的大臣,或為舊時座師,或為本署長官,或為同鄉老輩。本來就是「老相識,老熟人」,知根知底,考試只不過是走走過場而已。從雍正十一年至光緒三十年(1733年-1904年)這一百七十餘年間,五十七次會試中由中書和小京官考取前四名者共計六十八人(引自朱彭壽:《安樂康平室隨筆》卷二)。

而且,到了清末,翰林等文學侍從的優勢地位也發生了轉變。翰林等官不再居於官場上的顯位,主要是由於六部司員都可以通過掏錢捐納取得,錄用已經不像先前那樣正規。就像現在的大學擴招,其結果就是讓大學這塊金字招牌變成破銅爛鐵。由此可見傳統的官僚體制在運行到一定的階段後,已經處於無法調解的矛盾狀態之中,愈陷愈深。

小京官也能發大財

京官窮得口袋裡叮噹響,這好像成了古代官場上達成的統一共識。但實際情況也不盡然,其實這種京官的窮是相對而言的,那些占據權力要害位置的京官就是他們哭窮,也沒有人會相信他們的眼淚。有人習慣用收入來衡量權力的大小,在人們的潛意識裡權力能夠為官員帶來收入。

一個官員的收人越高,表明他的權力也就越大。其實這只能是個推理,絕對不是真理,因為決定官員收人多少的要素不是靜止的,而是一個永恆的變量。

我們就拿主政一方的地方官員來說,知縣甲和知縣乙,雖然同為知縣,可他們權力所轄的區域之間存在著貧富差距,那麼由此可以得出知縣甲和知縣乙動用權力所能夠獲取的灰色收入也就存在差距。更為重要的是知縣甲和知縣乙的個人修為也決定著他們的貪廉程度。如果知縣甲立志要做一個海瑞那樣的清官,就是把他放在應天巡撫(省長)的位置上,他的灰色收入也遠遠不如一個知縣(區長)。綜合以上因素,官員的收入並不能完全真實地反映其權力的大小。

但是對於京官來說,情況與地方官員又有所區別。首先在決定其收人的各種要素中,存在的變量有所減少。這樣一來,京官的收入多少與權力大小就有著更為直接的聯繫,權力值就約等於個人收入。

官員所擁有的公權力所圈出的區域越大,那麼他所獲取的利益就越多。真正窮的,只是那些清水衙門裡的小京官。這幫小京官是一群被稱為「京曹」的人,他們僅僅是中央政府各個衙門裡的屬員,權力不大,工作也很清閒,他們的收入甚至還趕不上一個在底層刮油水的胥吏。

對於一名低級別的官員,既沒有來自下級的孝敬,又沒有實實在在的公務經手,想要過上富足的生活是非常難的。胥吏的收入與所在的崗位有很密切的關係,如果能夠盤踞權力要害位置,他們就可以揩點油水出來。這種狀況,在官吏分途而官員的俸祿又出奇低的明清兩代,更為明顯。

清朝官員實行的是低俸制,根據《大清會典事例》記載:「文武京官俸祿,正從一品俸祿一百八十兩,米一百八十斛;正從二品俸銀一百五十五兩,米一百五十五斛;正從三品俸銀一百三十兩,米一百三十斛正從四品俸銀一百有五兩,米一百有五斛;正從五品俸銀八十兩,米八十斛;正從六品俸銀六十兩,米六十斛;正從七品俸銀四十五兩,米四十五斛;正從八品俸銀四十兩,米四十斛;正九品俸銀三十三兩一錢一分四厘,米三十三斛一斗一升四合;從九品俸銀三十一兩五錢二分,米三十一斛五斗二升;未入流俸銀祿米與從九品同。」

按照上面的規定,我們就拿「正從一品俸祿一百八十兩,米一百八十斛」來說,換算成今天的錢糧,相當於一年兩萬多塊錢。要知道,當時可沒有一夫一妻制和計劃生育,京官一家老小加上僕人,至少有十幾口人吧。如果僅靠著檯面上的兩萬多塊錢,京官的日子幾乎沒法過下去。

其實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京官的「窮」與京城老百姓的「窮」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老百姓的「窮」是窮在溫飽問題上面,而京官的「窮」則是消費結構性的窮。京官的比較對象,應該是他的那些同僚們和各級官員。作為官員,他們所要求的生活標準絕不僅僅是達到溫飽線。他們既要追求酒足飯飽的物質生活,還要追求聲色風雅的精神追求。而滿足精神與物質的雙豐收,需要的是真金白銀。

京官之所以窮,是因為他們不能直接刮地皮。比如說,一個在六部供職的主事(文吏),級別屬於七品官。地方上的七品官擔任的是知縣,一個知縣不貪不搶,一年正常的收人也有幾萬兩銀子。可七品官放到京城裡,就是權力系統內的最底層,他們的合法收人(工資)是四十五兩銀子,頂多再加上一點祿米。京師的物價比地方要高出幾倍,想要在京城過日子,僅靠政府給的這點薪水,是很難養家餬口的。由此可見,京官與地方官的收入不可同日而語。

既然不能將手直接伸向地方上刮地皮,但是刮一刮地方官員還是有辦法的。這就形成了一種惡性循環,地方官員刮地方,京官刮地方官員,刮來刮去遭殃的還是老百姓。

京官有京官的權力資源,他們的權力資源就是位居權力系統的中樞部位。這個部位擁有合法傷害地方官員的能力,所以為了避免權力傷害,地方官就要向京官饋贈別敬、冰敬、炭敬等各種名目的灰色收人,其實這是官家權力收益的二次分配。

地方官員從民眾那裡撈來的錢需要一次分肥,官員既是受賄者又是行賄者,由此引發了官員權力資源的二次分配。

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朝廷任命張集馨為四川按察使(省高院院長)。在赴任之前,他覲見了當時的咸豐皇帝。皇帝無非是交代些勤政廉潔的話,類似於今天的組織談話。見完皇帝,張集馨並沒有拍拍屁股就走人,他還要履行官場應該遵守的灰色章程。

按照當時的官場規則,他需要向各部門的官員道個別,打個招呼。招呼並不是空口說白話,而是有講究的。一個官員去向昔日的同僚打招呼,是需要帶禮物的,稱為別敬。不要小看了這臨別一敬(別敬),京城各大小部門裡的各大小官員,落下一家,將來都可能給自己的工作帶來麻煩。

當時新官赴任前用於別敬有個標準,張集馨在他自敘性質的傳記《道咸宦海見聞錄》裡開列出了標準。軍機大臣,每人四百金,軍機章京,每位十六金,其中有交情,或者有較大實權的,則八十到一百金不等,六部尚書、總憲一百金,侍郎、都御使五十金,同鄉、同年及年家世好,一個都不能少。張集馨在赴任之前,等於是把京城裡但凡有些權力的官員都敬了個遍。僅此一項,就花去銀子一萬五千餘兩。

張集馨就任的按察使是正三品,在他送禮的京官中,軍機大臣雖然沒有品級,但作為皇帝的機要秘書,其地位也不可小覷。六部尚書、總憲、侍郎都是三品或者三品以上的大員。而軍機章京只是正四品。這說明地方高官在赴任前,送禮並不僅僅局限於級別比自己高的官員。

別敬雖然中間有一個「敬」字,但從官員內心來說,這與「敬」沒有半點關係。與人品,與感情,與級別統統沒有關係,它只是官場的「灰色章程」,是一種權力尋租。如果非要和「敬」字拉上關係,那麼張集馨所「敬」的只是官場中人遵守的遊戲規則。這種「敬」是圈子裡的約定俗成,你不玩也可以,那就只好請你到圈外面靠邊站,候補隊員多的是。

作為一個官員,在得到自己將要到地方上赴任的消息後不是一家人喝慶功酒,而是一家人想辦法先四處湊錢來度過這臨別一「敬」。當然這湊來的錢並不指望張集馨日後用自己微薄的薪水去償還,那樣的話,全家人就是把嘴巴都縫起來,也還不起。

我們來看一看張集馨上任後,他的工資標準應該是多少。按照清朝道咸年間的工資標準,一個正三品官員,張集馨的合法收入為:歲俸銀一百三十兩,米一百三十斛。清廷從雍正年開始發放大約為歲俸十倍的養廉銀,張集馨一年的合法收入在兩千多兩銀子左右。就這兩千兩銀子既要負擔全家人的生活,又要為僱傭的幕友支付薪水。也就是官家支付給張集馨的年薪只有一千多兩銀子。他臨別一「敬」花去的一萬五千餘兩銀子,單靠自己合法收人,不知道要還到猴年馬月。由此可見,張集馨「別敬」花去的費用是薪水之外的灰色收人,也就是他在地方上撈到的好處。

作為一個省級官員,張集馨進京出公差的頻率還是相當高的。每一次回京,張集馨都要將京城裡的那些大小官員們打點一番。這些真金白銀還是要從自己的灰色收人里拿,這樣一來,「張集馨們」在地方搜括民脂民膏的任務就很重。

這就好像一個輸血管道,地方官肩負著為京城官僚集團輸血的任務。要保證整個權力管道不因為失血而堵塞,那些地方大員也是想盡一切辦法,提高自己權力管道的造血功能。這裡有兩個例子:當時的陝甘總督(一把手)樂斌,是從一品的封疆大吏,他的造血方式有兩種:

一是借雞生蛋。也就是從省財政的國庫里,撥出上萬兩的銀子,然後想辦法將銀子借給典當行,自己坐收利息。

二是預支生錢。也就是官員即將離任的時候,將所轄之地的稅賦打折,鼓勵糧農預支來年的稅賦,這也稱為放炮。有時候,即使官員沒有離任,也會放出假消息,催著鄉民們交納賦稅。這樣一來,國家的稅賦成了養活權力集團的血液。

張集馨曾經擔任過陝西糧道,這是一個油水很大的肥缺:陝西糧道的主要職責是掌管軍糧,每年向軍隊發放的軍糧約十九萬石,但實際上向民眾徵收的糧食有二十萬石。這樣,其中一萬石餘下來的軍糧,自然就成為陝西糧道的囊中之物。

在等級森嚴的古代官場上有句老話:「官大一級壓死人。」這話說得很形象。按照官家權力的正常關係,權力的等級序列應該是自上而下的,官大一級,自然是權大一級;權大一級,自然在權力系統中的造福和傷害能力也就比別人(下屬)大一級。人本來就有趨利避害的本能,中國古代官員對此更是異常敏感。官家權力系統除了這種縱向上「絕對服從」的關係之外,還有橫向上「分工不同」的關係。也就是在一個權力大系統內,依據不同的職責分工而產生權力小系統。

就拿明清時期來說,地方設藩司衙門,長官為布政使(分管財稅的副省長);同時設臬司衙門,長官為按察使(省高級法院院長),布政使無權干涉按察使審案,按察使也無權插手地方的錢糧事務。但依權力的層級原則,布政使與按察使均受巡撫(省長)節制。巡撫和布政使雖然是同級別的官員,但是布政使要受巡撫的節制;按察使比巡撫官小一極,可以說巡撫是他的上級。

這種縱向上分層,橫向上分界的權力結構是理論範疇內的權力運作方式,但是這種運作方式常常會在現實中碰壁。很多時候,那些居於權力等級上層的長官反而會受制於權力等級下端的小吏,為了擺平某件事,他們往往需要低眉順眼向小吏行賄。

有一個京城小官吏啃噬地方高官的典型案例。

清朝同治年間,由天平天國起義引發的社會大動盪即將走到尾聲,曠日持久的戰爭也進人全面掃尾階段,龐大的軍費報銷也提上了議事日程。挽救帝國於危難中,曾國藩的湘軍和李鴻章的淮軍功不可沒。按道理說,就算朝廷不重獎,報銷軍費也應該是不存在任何問題的。但是讓曾、李二人想不到的是,手續齊全的軍費報銷居然會卡住。卡住他們的不是皇親貴戚,也不是比他們高一級的京官,而是跟他們完全不是一個重量級的官場小人物,級別都大多是七品的戶部文吏(辦事員)。

我們都知道在食物鏈上有「大魚吃小魚,小魚吃蝦米」之說,可蝦米吃什麼呢?有人說是淤泥,但我要告訴你,浮游在水面上的蝦米反過來也是可以吃大魚的。中國民間有句老話說得好,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地方上的胥吏吃老百姓的,中央六部各衙門的胥吏則吃下面大小官員的。所以蝦米能不能吃上大魚,關鍵不在其身份高低,而在於他手中有多大的權力。

地方官員的「炭敬(冬天取暖費)」、「冰敬(夏天的消暑費用)」之類的賄賂是輪不到他們頭上的,他們就向各地方官員索賄。六部書吏在索賄這件事上是各有各的道兒,而在這六部中,戶部索賄是最容易的事,其次才輪得上吏部和兵部。戶部因為是管報銷的,地方的各項開支要報銷,都必須經戶部核准,不然就沒辦法報。但凡有利益出沒的地方,就會有灰色地帶的存在。

對於那些不諳熟規則的人,往往都辦不成事。就像這眼下的軍費報銷,報銷人是曾國藩和李鴻章。熟悉近代中國歷史的人都知道,這二位可以說是晚清權力集團的兩位大佬級人物,可他們照樣要按照行業規矩來辦事。

要想報銷款儘快到位,如果當事人裝傻,不給當事的戶部書辦「意思意思」,來回折騰個兩三年也是很正常的事。這裡「意思意思」的標準主要還是按照報銷總額的比例抽取,總額越高,抽取的那部分也就越多。軍費開支應該是報銷款項中數額最為龐大的項目之一,那麼作為戶部的經辦人相應得到的收益也應該是豐厚的。比如你要報銷一百萬,起碼也要拿出五萬到十萬來打點、疏通各級胥吏。另外還有發餉、撥款等各個環節,都需要見廟就燒香,見菩薩就拜。你的禮沒有送到,我就拖著不給辦,看是你急還是我急,反正有的是律例方面的藉口,也不怕擔責任。當然這筆錢胥吏是不可能獨吞的,權力集團的分肥絕不是讓一個人吃飽,其他人餓死。這筆灰色收入,司官、堂官也是見者有份,但撈到大油水的還是具體經辦人員。所以清代戶部的大小官員、胥吏是六部之中最肥的缺,甚至有人稱,戶部書吏的富裕程度,並不輸給京城裡的那些王爺們。《清稗類鈔》中有「東富西貴」的說法,因為戶部的胥吏大多數居住在正陽門東和崇文門外,是當時北京城內的高檔住宅區,而司官則大多居住在宣武門外,比自己的下級差了好幾個檔次呢。

吏部、兵部就趁那些官吏升遷、補缺之際大撈一筆,比如說,如果外省有一個位置空缺了,在京候補的人知道信息後,必須馬上到吏部或兵部上下打點行賄。書吏根據這個空缺位置帶來的利潤空間來索賄,真正按照資歷和能力安排職位的少之又少。至於工部、禮部、刑部相比之下就是清水衙門了,他們只好等待像國家有大工程、皇族有大婚、大喪、重大禮儀事件、重大刑事案件時再狠狠地撈上一把。

這一次,蝦米要吃定大魚,小吏要教教封疆大吏怎麼做人。按照大清帝國的財務制度,將當時的報銷過程轉錄如下:

一是花錢的部門先對要求報銷的事項進行統計,填寫清冊,然後送交戶部(財政部),這叫「投文」;

二是戶部接到報銷清冊後要對各項花費是否符合規定進行審查,看有沒有「以少作多、以賤作貴、數目不符、核估不實」等「虛開浮估」的情況,這個過程類似於審計;

三是戶部如果發現報銷清冊中有不合規定的情況,就要求申報部門重新核實,這叫「批駁」;

四是等一切報銷項目都符合規定了,戶部題寫希望准予報銷的奏摺,交最高領導——皇上審批,皇上一般都會同意,因為戶部已經對報銷清冊進行審查,一切都是符合規定的,皇上沒有理由不同意;

五是如果皇上簽字同意報銷,那麼一切就塵埃落定了,戶部給申報部門一個批文,整個報銷流程就結束了。這個過程,和現在一個單位的財務報銷制度是一樣的,戶部如同單位的財務處,戶部長官——尚書如同財務處長,皇上就是這個大單位的「一把手」。

從以上報銷流程我們可以看出,報銷是否能夠順利通過,關鍵還在於戶部的審計那一關,其他環節基本上是例行公事,走走程序而已。但是體現戶部真正權力的除了審計,就是「批駁」。

如果戶部文吏說你的報銷項目不符合規定,說你有做假帳的嫌疑,那麼你的報銷就要擱置。戶部這麼說完全是工作職責所在,它有嚴肅財務制度的理由和藉口,而且理由是正式權力範疇內的,讓你挑不出任何毛病。

但是,這卻是申報部門最不願意看到的。為了能夠順利報銷,避免被批被駁,申報部門就得有一筆專門的活動經費,這筆經費在歷史上叫做「部費」。這筆經費專門用於「跑部錢進」,打通上下環節。

我們知道,財務是一件非常瑣碎而複雜的工作,用康熙年間的名臣靳輔的話說,是「數目煩瑣,頭緒牽雜,非精於核算、洞悉款項、熟知卷案者,萬難得其要領」。也就是說,財務工作是一件讓人頭疼萬分的事,不熟悉這項工作的人,根本搞不清楚這裡面的彎彎繞繞。所以說,那些書吏如果要挑報銷者的財務問題,對方也是一頭霧水,說你有問題就有問題,沒有也有。

因此,要對送審的報銷帳目進行審計就需要專業的知識和技能,而且為了嚴肅財務制度,避免在報銷中弄虛作假,審計過程要很認真細緻。作為一名合格的戶部書吏不僅要具備熟練的業務知識,而且還需具備過人的精力,因為審核的過程也非常耗神費力。在明清時代,這項工作本來是戶部官員的職責,但實際上都是交給被稱為「部吏」的戶部書吏們去做。也就是說具體辦事人員在具體操作這個事情,分管工作的官員只等著利益分配,坐享其成。

按照當時的權力結構設計,書吏只是一些普通的辦事人員,他們的工作無非是干一些抄抄寫寫的活兒,類似於我們今天辦公室里最底層的文員,他們上面有許多人——被稱為「司官」的主事(處長)、員外郎(副司長)、郎中(司長);被稱為「堂官」的侍郎(副部長)、尚書(正部長)——管著他們。

問題是,管歸管,可那些處長、司長、部長很少懂財務方面的專業知識,更不願把時間、精力花在那些枯燥乏味的帳目上,他們更願意在喝酒、聽戲等娛樂性活動上消磨時間,高雅一點的是去讀書、收藏書畫、寫詩、做文章。對於辦公室這些瑣碎而無聊的財務報表,以他們死讀書、讀死書的腦袋是不大懂的,同時他們也看不起那些瑣碎而無聊的工作,也覺得沒有必要去弄懂。所以他們就把審計的職責推給了書吏,通常就是在書吏把審計報告送上來的時候簽簽字,對於具體內容並不去核實。這樣,審計和批駁的權力實際上就轉移到了書吏手中:書吏說行,他們就在同意報銷的審核報告上簽字;書吏說不行,他們就在批駁的意見單上簽字。

在正式規定中,書吏則是一些沒有地位的人,類似於政府聘用的不在編人員,按規定五年一續聘,不能連任。他們不僅連正式的工資都沒有,甚至連一點伙食費(飯銀)都未必能夠如數領到手。更不合理的是,書吏的辦公費用———比如紙張、墨水等經常還得自己掏錢買。即便是這樣的工作,也有嚴格的編制限制,戶部主管全國的財政,需要處理的事情很多,而書吏的正式編制只有兩百多個。書吏自己辦不完的事只能找助手,助手可能再找助手,這就有許多編外人員,這些編外人員的工資福利都要由找他們辦事的書吏來負責。

當然對於書吏們來說,他們工作的動力與領不領政府的薪水無關。他們有財務審計的權力,就看你送不送錢,這些地方官員用來活動的錢有一個專門的詞,叫做「部費」。給了「部費」,即使不符規定,帳目漏洞百出,他們可以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你通過;如果不給「部費」,即使完全符合規定,帳目天衣無縫,他們也可以找個理由打回去,讓你核查清楚了再來報。

戶部書吏因為手中有了這種權力,導致各級官員不交「部費」就報銷不了帳目。曾國藩、李鴻章需要面對的就是這個問題。曾、李二人已經不是第一次遇到這個問題了,遇到問題就要解決問題。以曾、李二人當時的地位,一個直隸總督、一個湖廣總督。他們解決問題的方法居然和普通官員並無二致,也就是花錢、找人、托關係。

李鴻章托的人是王文韶,這個人是湖北省的一個道台,曾經在戶部任過職,在部里也有著很深的人脈關係。王文韶對戶部文吏這一套辦事章程並不感到陌生,他先是托人去找具體辦事的書吏,探探他們的口風。反回來的消息說,書吏們的胃口很大,要求得到一厘三毫的回扣。所謂「厘」,就是報銷一百兩給一兩。一厘三毫,就是報銷一百兩給一兩三錢。當時湘軍、淮軍要報銷的軍費加起來是三千多萬兩銀子,按一厘三毫算「部費」需要四十萬兩。這是一筆巨大的財富,相當於現下人民幣八千萬元。

曾國藩所託之人是李宗羲,此人是江寧(南京)布政使(江蘇省長)。其實李宗羲並不熟悉戶部的人,他轉託了一個叫許緣仲的中間人,由中間人出面和戶部的書吏做了私下溝通。經過私下裡的一番討價還價,最後定下來八萬兩。儘管書吏做出了很大讓步,但曾國藩還是不滿意。即便只掏出八萬兩,籌措起來也是很麻煩的,因為這筆錢是不可能通過正式權力確定的財政制度到手的。於是,曾國藩又向皇上遞交了一份報告,請求軍費報銷能夠免於審計。皇帝看在他的面子上,也就同意了。但為了不得罪人,曾國藩在向皇帝打報告的同時,也表示,自己在前面和戶部的書吏說好要給的八萬兩銀子「部費」還是照舊給,但書吏們不能再漫天要價,不然真就太為難了。

「灰色收入」必須有

在京城的大小京官,很多人都是出自翰林院。我們就拿翰林來說事,對於一個初涉官場的人來說,能夠混上一個翰林身份應該說是無上的榮耀。一方面可以得到時下知識界的認可,另一方面也可以得到皇帝的賞識和恩寵。這兩方面可以使得自己獲得官場升遷的資格。

翰林作為皇家人才的儲備基地,成天與皇帝和高級大臣們打交道,經常出席朝廷各種重大典禮,是個讓人感覺很有面子的職業,地位顯赫自不必說。然而與此相對照的是,翰林們的收入卻與自己地位極不相稱,時人常有「窮翰林」之謂。在清朝的俸祿體系中,一個七品京官的年俸是四十五兩。乾隆體恤京官們的日子過得有些捉襟見肘,就將京官的工資標準大幅度提高,實行的是例支雙俸。就是說,每個月為京官開雙份工資。這樣七品京官的工資就增加到了每月九十兩。另外再發一些糧食,「每正俸銀一兩兼支米一斛」,還有四十五斛(22.5石)「祿米」。錢和糧食加在一起就是七品京官的全部收入。按照當時一石糧食值一兩五錢四分銀子換算,他們的收入也不過就是一百二十四兩六錢五分。這些錢糧放在一起,折算成今天的人民幣也就二萬五千多塊錢。

作為一個七品京官一年收入二萬五千多塊錢,那麼他一年需要花去多少錢呢?張之洞在《請加翰林科道津貼片》為七品京官們算了一筆帳:「計京官用度,即十分刻苦,日須一金。歲有三百餘金,始能勉強自給。」這話就是說,一個很會過日子的七品京官每天也需要花一兩銀子,一年算下來要花銷三百多兩銀子。收支對比,一個七品京官每年要欠下二百多兩的債務。如果真是這種境況,做京官成了一樁賠錢的買賣。而在這一點上,似乎也不難找到佐證。

光緒年間的京官李慈銘在日記里記載他一個做京官的族弟「屋宇倚漏,人有菜色」。當時也有翰林做詩來哭窮:

「先裁車馬後裁人,裁到師門二兩銀。

師門三節兩生日,例饋賀儀銀二兩。

唯有兩餐裁不得,一回典當一傷神。」

京城的老百姓中也流傳這樣一句話:「上街有三厭物,步其後有急事無不誤者:一婦人,一駱駝,一翰林也。」這句話形象地道出了小京官的嘴臉,走路上班,還要邁八字步擺架子造成交通堵塞,急壞了跟在後面有急事要辦的主,只有在心裡詛咒他們。

其實「低薪制」對於官員們來說只是繡花枕頭,中看並不中用。雖然打著為朝廷節約開支的旗號,但是作為一把雙刃劍,它傷害到的往往是那些奉公守法的清官。很多清官們買不起房,住在京城外圍的「棚戶區」,一個個面有菜色。

對於那些貪婪的食權者而言,「低薪制」無疑給了他們一個搜刮灰色收入的充分藉口。朝廷俸祿如此低,「不取之百姓,勢必饑寒」。這話就連皇帝聽了,也覺得有七分道理。在這種心理驅使下,皇帝也不得不對官員們的「灰色收入」保持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態度,由此使得明清時期的官員貪污舞弊成為可以原諒的行為。

當然像翰林院這樣清水衙門裡的京官是個特例,因為他們手裡可供支配的權力資源十分有限,那麼,通過權力來獲取灰色收入的基本條件也有限。但是為了能夠在這條食物鏈上存活下去,京官們也會學著在銅牆鐵壁的權力叢林裡四處打洞找出路。有想法總會有辦法,許多京官的智慧還是無窮的,他們能夠從一些不是機會的機會裡發現有機可乘。

清代中後期,京官通過替外官(地方官)跑關係,找門路,落點手續費和跑腿錢。能夠搭上地方這條權力管道,無異於從權力結構的上層插下了一根隱形的供血管道。很多人靠著地方的供給,也活出了不一樣的精彩。雖然在他們的詩文里和抱怨里還是在不停地哭窮,可不知不覺哭出了「幸福的味道」。

小京官們在為自己的生計發愁的同時,朝廷往往也在有意無意地為他們解決生計之困。清朝的政治體制中為京官特別是翰林們提供了一個擺脫貧困的管道,那就是「得差」,不過將其改為「得錢」更為恰當。就是將翰林們下派到地方上辦理公務,在辦公務的過程中,這些離開京城的翰林們才算真正得到權力的滋潤。雖然他們在京城只是個小角色,但是到了地方卻是皇命在身之人。

那些地方官員對大京城來的「小角色」絲毫不敢怠慢,就算不求他們回去後為自己美言幾句,也要避免他們回到京城之後對自己的禍害。京官們都希望能夠得到這樣一次出公差的機會,可以發一筆橫財,何樂而不為。況且這筆橫財還不是小數目。何剛德在《春明夢錄》中說:「從前京官,以翰林為最清苦……所盼者,三年一放差耳。差有三等,最優者為學差(即外放為各省學政)。學差三年滿,大省分可餘三四萬金,小亦不過萬餘金而已。次則主考,主考一次可得數千金。」

朝廷下派翰林們的差使大多是鄉試主考。國家對這項工作非常重視,所以對主考官待遇頗厚。擔任主考,可以先從戶部領取部分路費。主考官的灰色收入也是因地而異,標準不一。比如說,乾隆三年(1738年)規定各省路費標準:雲南八百兩,貴州七百兩,四川、廣東、廣西、福建、湖南六百兩。嗣後乾隆六年又規定,戶部每人先給二百兩銀子。

正如混亂的薪酬制一樣,差旅費也是一筆糊塗帳。所謂預支,就是說剩下的也無需繳還。而考官出行,都是由沿途的驛站付給夫馬,並不需要自己掏錢,所以朝廷發的差旅費也基本上進了個人腰包。

鄉試結束的時候,地方官場按照規則還會送給主考官員一筆價值不菲的「辛苦費」。這筆收入,對於一個窮翰林來說,無異於買彩票中了一次大獎,往往會使他們一夜「暴富」。此外還有中舉者的贄敬(為表敬意所送的禮品)等灰色收入。另外作為主考官,銜皇命選才,既是一種榮譽,又可以成為這些舉人的「座師」,也就是說翰林是賺大發了,不光有錢收,而且還能收穫官場上的潛在人脈,可謂一舉多得。

清朝光緒年間做過戶部司官的李慈銘曾經在他所著的官場日記《越縵堂日記》裡,對自己的京官生活進行了深入細緻的解構。李慈銘當時在戶部任郎中,戶部是總管全國錢糧的一個油水部門,被稱為「富部」。能夠在戶部謀上一官半職,應該是京官們夢寐以求的事。

李慈銘所在的江南司是戶部的第一司,也稱「頭司」,因為它主管著全國賦稅最多的江南省。李慈銘的郎中是個多大的官呢?應該說不算大,也不算小,正五品,也就是相當於一個司的司長。

能在戶部撈到一個司長當,應該說李慈銘在京城裡混得也不算差。更為重要的一點,他所占的位子是令京官們羨慕的肥缺,權力能榨出油水。可就算身居肥缺,也擋不住李慈銘哭窮。

按照李慈銘的官場日記里記載,他一年的收人主要來自四個方面:正俸、饋贈、印結銀、鄉賢祠外官捐銀,還有書院的束修等工程項目。在日記里,李慈銘詳細記錄了自己在光緒十三年(1887年)的收人情況:這一年他得到的工資收人是一百三十五兩銀子(俸銀加上養廉銀)和大約一千二百市斤(7.8石)的糙米。按照當時的京城米價大致是一石三兩銀子,如果按現在的米價和人民幣折算,大約當時一兩銀子值現在的一百元錢。這樣,一百三十五兩銀子就折算為一萬三千五百元人民幣,月工資只有一千來塊錢。而李慈銘一年的總收入高達2061.2兩、米7.8石,合成今天的人民幣可達三十萬元。李慈銘一年的工資收入和實際收入之比為1:15,兩相比較著實令人震驚。

在李慈銘的灰色收人中,我們就拿饋贈和印結銀來說,這兩項灰色收人主要是指外官的贈送,這也是李慈銘灰色經濟來源的主要渠道。換言之,如果官家制度能夠有辦法將這兩個渠道堵死,在當時的低俸制下,京官們想要活得滋潤還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很可惜,官家制度在這裡玩的卻是故意一漏。堵不上,也堵不了。

清代京官與外官的收人根本就不在一個級別上,因為京官在死工資之外的灰色管道很有限,而外官們在地方上可以擁有吸納灰色收人的各種權力管道,名目不一。這讓我想起小時候吹氣球,掌握不好技巧,我們會將氣吹向一端,使得局部膨脹,結果沒等氣球吹到最佳狀態就爆掉了。如果我們掌握好技巧,將氣吹得分布均勻,氣球會吹得又大又圓。同樣的道理,通過權力管道吸納的灰色利益,不能只肥一端,這樣就會使權力管道局部肥大造成堵塞,而不能自由流通。何況食權者都是在官僚體制里過日子,只肥局部,也不合規則。

如果說權力是自上而下的貫通,那麼權力所能夠產生的灰色利益則應該是自下而上的吸納。外官需要在京城各部衙門建立關係網,所以他們每次進京,都要給京官們送點禮。這種送禮的方式還有著聽上去很不錯的名字,夏天孝敬京官買冰消暑的錢稱為「冰敬」、冬天燒炭的取暖費稱為「炭敬」、官員離別京城就任地方時的「分手禮」稱為「別敬」。如果遇到年節,還要送「年敬」、「節敬」。這類饋贈,少則數兩數十兩,多則數百兩。如果認真歸類,這固然是官場腐敗的一部分,但是混跡官場之人,似乎還沒有聽說誰會拒絕這筆小小的「灰色收入」。因為數目不多,面積太廣,人們受之坦然,實際上這只是清代官場諸陋習之一。

即使那些生財無門的清貧官,逢年過節,也要想盡辦法給自己的座師等人送上節日紅包。事實上,幾乎所有的京官都在張著欲望的大口等待送上門的饋贈,其中的清廉者也不是沒有,不過太少。他們有自己的利益計算,自己並不是一個見錢眼開之徒,也不是一個官迷。可他們總要為屬下著想。古代做官,裸官者很少,基本上都是組團赴任。屁股後面跟著家丁、僮僕、跟班等等,他們大老遠跟著你千里赴任,不是觀光旅遊,而是為謀生計。還有那些鞍前馬後為你服務的書吏、衙役、門子,他們也是為了能跟著你風風光光,狐假虎威撈油水。就算京官自己不要一分錢,你又怎能讓人家一分不取?如果官員都去學了海瑞,他們也跟著吃不起肉,官員身邊早就沒有一個幫手了。

李慈銘在自己的官場日記里說,京官窮得沒辦法,每逢一個地方官進京,都要摸摸底,看看有沒有同學、老鄉能夠扯上關係。如果有的話,就要想方設法去攀附,先是去拜見,然後是請吃飯,希望從中獲得一點好處。

光緒十三年,李慈銘所得的這一類收入總共是四百一十八兩。

我們再來看一看印結銀,這項費用又是從何而來?清代各省人士到京城辦理捐官等事宜,要請同鄉京官證明其申請材料(身世、履歷等)所說情況屬實,為此需要一份蓋印的保結文書——印結。這個印結不是白拿的,而要花錢去買,所花的銀子就是「印結銀」。李慈銘在這一年得到的「印結銀」達346.1兩,算是比較多的一年。

李慈銘在這裡吃的是灰色收入,也稱為「陋規」。官場陋規是按照權力和權力關係來設計和實施的。只要存在著權力關係,就同時存在著陋規,而與對方級別無關。在李慈銘所生活的那個年代,除去那些在編不在崗的(候補京官),光是在職的京官就有近六千五百人。

李慈銘在當時是個正五品的郎中,在他上面還有四個品級,下面也同樣有四個品級,而正五品剛好處於九品官制的中央地帶。

洪振亞先生在他的《亞財政》一書里就以李慈銘為例子去推測京官集團在一年時間裡所收受地方官饋贈禮銀的總額。按照李慈銘在光緒十三年裡的收入來推測,剔除那些實物型禮物,也不算絕大部分官員都沒有的特殊工程項目,只算饋贈禮金、印結銀和鄉賢祠外官捐銀(即團拜銀)等項目的真金白銀,這三項合起來就是962.1兩。這個數字作為所有京官平均每年收受的工資外收入應該是不算太離譜的。

如果我們以這個數字為基數,六千五百名在職京官收受的灰色收入竟達到六百四十萬兩白銀。這可就不是一個無足輕重的小數目了。李慈銘一年二十萬元(折合人民幣)的收人的確使他幸福得像花兒一樣,而事實上,他在日記里走了兩個極端:一邊在哇哇地哭窮,一邊又在日記里炫耀著自己在京城裡的幸福生活。

京官哭窮,難免會讓人生出疑惑。要知道那些京官基本上都是文人出身,其中「為賦新詞強說愁」者不在少數,能夠不抹辣椒水就哭出眼淚已經算是對得起觀眾了。這樣的京官既有自己的生活圈子,這個圈子又形成了自己的習氣和做派,而維持這樣的生活習氣和做派,俸祿肯定是不夠用的,這就要求京官們開動腦筋,想出突圍的辦法。

辦法可以有以下幾種:一是外任,二是辦差,三是接受外官禮銀,四是貪污受賄。

與收入相對應,李慈銘本年度的支出高達兩千兩銀子,基本上是收支平衡,而能略有盈餘。從其支出項目來看,李慈銘的日子過得相當不錯。消費中日常生活之必需的各項花費不過是二百五十兩銀子,只占到總支出的八分之一。

如果我們把這些支出視為消費結構中的生存消費,那麼就可以看到這個消費其實並不高,對李慈銘來說沒有任何壓力。

從李慈銘的帳目支出中可以看出,像他那樣的京官是普遍存在的,他的支出有很大一部分花在享樂性消費上。他用於饋贈上級等社會交往花費兩百兩;在外面消費時打點的小費(犒賞)一百兩,與朋友飲宴花去一百六十兩;到戲園子聽戲(娛樂)消費六十兩;購書花去兩百兩;包了一個二奶(買妾)花去一百八十兩,還有其他消費三十兩。

京官的生活,幾乎是日日聚宴。清人張宸的《平圃遺稿》說,京官聚宴習以為常,「若不赴席、不宴客,即不列於人數」。也就是說,別人請客你不能不去,別人請客你也不能不回請,否則你就不是這個圈子裡的人。

李慈銘的日記中載,自己一年支付各個酒店的飯錢就達百餘兩。而他對自己下的定論是,因為不喜交往,他的朋友圈子並不算大。按這種邏輯,如果交際圈子大,不知還要到何種程度。

本文來源:

《灰章程:只能做不能說的官場秘密》/宗承灝著.一南京:江蘇人民出版社,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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