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應鏈解決方案之成本影響關鍵要素——物權交割點

羅戈網 發佈 2023-11-01T20:44:15.176970+00:00

通常2B交易的商流合同,都是由採購、銷售、財務等商務部門參與簽訂,對於商務部門來說,基本都比較看重數量、價格、品質、結算、售後等商務條款,往往對貨物的物權交割條款一帶而過,很少會對貨物的物權交割的具體條款進行綜合考量,但其實,貨物交割條款對商品的供應鏈物流成本有著非常大的影響。

通常2B交易的商流合同,都是由採購、銷售、財務等商務部門參與簽訂,對於商務部門來說,基本都比較看重數量、價格、品質、結算、售後等商務條款,往往對貨物的物權交割條款一帶而過,很少會對貨物的物權交割的具體條款進行綜合考量,但其實,貨物交割條款對商品的供應鏈物流成本有著非常大的影響。

對於跨國貿易來說,由於合同的履約環節比較多,為了明確雙方的責任,在商流合同中對貨物的物權交割條款通常有11種標準條款,可以劃分為四組:E組、F組、C組、D組。

E組條款,以EXW為例,物權交割點在合同中明確的賣方工廠或倉庫。賣方只需在自己的地點備好貨物,買方負責貨物出庫後的頭程運輸、出口報關、幹線運輸、進口報關、尾程運輸等全程所有的費用和風險,EXW是買方承擔的責任、風險、費用最大的物權交割條款。

F組條款,以FOB為例,物權交割點在買方指定的承運人處。賣方負責出口報關和工廠至承運人處的頭程運輸,賣方負責貨物離港後的幹線運輸、進口報關、尾程運輸等環節的費用和風險。F組條款有兩個關鍵點:1、賣家負責出口報關,2、買家負責與承運人簽訂合同並支付運費和保險費。

C組條款,以CIF為例,物權交割點在賣方指定的承運人處。賣方負責出口報關、頭程運輸,並承擔幹線運輸的運費和保險費。買方負責進口報關和尾程運輸。C組條款的關鍵點是:雖然是賣家與承運人簽訂合同並支付運費和保險費,但物權交割點仍然在承運人處,賣家將貨物交給承運人即完成了物權向買方的轉移,買方需要按合同向賣方支付貨款,如果貨物在幹線運輸過程中發生意外,賣方可以向承運人索賠。

D組條款,以DDP為例,物權交割點在合同中明確的買方指定目的地。賣方負責頭程運輸、出口報關、幹線運輸、進口報關、尾程運輸等全程所有的費用和風險,買方只需要在目的地按標準收貨。DDP是賣方承擔責任、風險、費用最大的物權交割條款。

對於國際貿易來說,由於涉及不同國家的海關,從報關效率考慮,大多數選擇F組條款和C組條款,這兩組都是賣方解決出口報關、買方解決進口報關,能充分發揮雙方各自熟悉本國海關的優勢。

對國內貿易來說,由於履約環節較少,且沒有海關的因素,所以,國內貿易合同基本都選擇E組條款和D組條款。一般來說,賣方市場的商品更多的會選擇E組條款,貨物出了工廠賣方就概不負責,買方市場的商品偏向選擇D組條款,賣方需要把貨物送到買方倉庫進行交割,賣方最大程度承擔責任、風險和費用。隨著市場經濟帶來的生產能力的不斷提升,現在賣方市場的商品越來越少,更多的都是買方市場的商品,大量的國內貿易合同默認就是D組條款。

採用D組條款,對買方的商務人員確實比較省心,買方承擔的風險最小,物流運輸的費用和風險都由賣方承擔,貨到再付款也可以減少資金占壓,所以,從商務人員和財務人員的角度考慮,商務合同最好都是D組條款。但是,從供應鏈物流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考慮視角和不同的結論。我們從採購物流和銷售物流分別來看下:

在採購合同中,由於基本是D組條款,所以採購貨物的物流責任在供應商方面,供應商需要將採購貨物送至採購企業的倉庫進行交割,所有的物流費用和物流風險都是供應商的。因此,供應商在確定最小起訂量(MOQ)時,在E組條款的最小起訂量的基礎上,D組條款的最小起訂量就會增加考慮物流費用和物流風險。供應商為了降低物流費用和物流風險,往往會選擇整車運輸,把最小起訂量提升到整車貨量,因為整車運輸不僅運價低,而且貨物倒騰最少,運輸過程可控,運輸時間穩定,貨物風險最小。對於供應商來說,能採取整車運輸在D組條款中是最優選擇,對於採購企業的商務人員來說,D組條款已經把物流責任和風險都給了供應商,供應商要求最小起訂量是整車貨量是可以接受的,況且整車運輸還有助於提升採購訂單的履約率。

但站在供應鏈的角度,A類庫存的使用量大,消耗速度快,適合採用整車訂貨。但對於B類C類庫存來說,尤其是對C類庫存來說,庫存的消耗速度很慢,採用整車訂貨,一次到一整車的貨物,需要很長時間才能消耗完,容易形成呆滯庫存,這就會導致庫存的無效積壓,庫存周轉變慢,無謂增加倉庫儲存成本和倉庫管理成本。何況在庫存的分類中,A類貨物只占SKU總數的20%,B類C類貨物要占SKU總數的80%,而C類貨物往往占SKU總數的50%以上。如果大量的B類C類庫存都採取整車訂貨,就對庫存周轉的壓力非常大。

如果單純供應鏈人員去找採購商務人員溝通採購訂貨批量問題,採購商務人員的理由也很充分:貨物的最小起訂量是供應商確定的,不是由採購商務人員可以單方確定的,最小起訂量除了物流能力的限制,還受到供應商的生產能力、原材料供應、生產工藝和設備、市場需求規模、合作關係和意願等多種因素的影響;在採購商務合同中,供應商已經在價格、促銷等方面做出了很多讓步,供應商的物流能力只有這麼大,不能再要求超出供應商的物流能力,增加供應商的成本,等等。因此,在D組條款下是很難降低供應商最小起訂量的。

既然供應商是因為D組條款而提升的最小起訂量,那麼可以把邏輯倒過來想,如果把D組條款改成E組條款,供應商的最小起訂量是不是就可以降低。既然E組條款的最小起運量較低,那麼問題就是如何才能實現從D組條款改為E組條款?從D組條款到E組條款究竟有哪些困難和損失?概括起來就是兩個問題:1、是物流能力和物流費用問題,D組條款的物流由賣方負責,物流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而E組條款的物流由買方負責,需要買方具備相應的物流能力,並承擔物流費用和風險。2、是結算時間點提前帶來的資金使用問題。D組條款的物權交割點是在買方倉庫,E組條款的物權交割點是在賣方倉庫,從D組條款改為E組條款就意味著貨款的結算時間需要提前,提前的時間量正是貨物從賣方倉庫到買方倉庫的一個物流周期。通常國內貿易的純物流時間,即從賣方備貨完成到買方驗收完成,平均在3-5個工作日左右。

針對這兩個問題,合同物流服務商的價值就可以發揮出來:

1、數據分析準備。合同物流服務商可以與買方的物流部門或供應鏈部門一起,對買方的歷史庫存數據進行整理分析,拉出哪些受最小起訂量影響較大的呆滯庫存和高周轉天數庫存,重點分析哪些SKU的最小起訂量是因為物流原因,對這些SKU,聯動採購、財務等商務人員,一起做好與供應商進行溝通的準備工作。

2、物流能力的準備。是否能夠準備好從賣方到買方的低成本、高質量零擔物流能力,是能否實現降低最小起訂量的關鍵因素之一。買方的物流能力一般都在銷售物流,採購物流能力是買方的弱項,而這正好是合同物流服務商的強項,通過在賣方地點附近的物流網絡,以MILK RUN、與其他貨物配載搭配、與優質承運商合作等方法,建立起高效的零擔物流能力。重點是這個零擔物流能力的成本要低,要能夠與賣方現在的整車運價持平或差不多,才有更換物流方式的競爭力和說服力。

3、供應鏈金融的準備。從D組條款更改到E組條款,意味著買方的貨款結算時間需要提前付款,會影響財務的日常資金使用安排。而對賣方來說,是能夠提前拿到貨款,有利於賣方的資金回籠。初看起來是一方受損、一方收益,不容易達成共識,但可以利用供應鏈金融,來化解雙方的損益。例如,改為E組條款後,貨款結算周期提前所需要的資金,可以由供應鏈金融先行墊付,這樣,買方還是可以與以前一樣等貨物到了自己倉庫再結算貨款,但賣方就可以在貨物離開賣方倉庫時提前收到貨款,因為賣方比以前更早收到了貨款,也可以不再承擔物流原因的貨物風險,只要供應鏈金融的資金成本相對社會平均資金成本比較公道,賣方是有動力接受供應鏈金融的。

4、物流承運人的切換準備。D組條款的物流承運人是賣方的物流合作商,如果考慮從D組條款更改到E組條款,一個方法是如果雙方更換商流新合同比較容易,就直接更換商流合同,順理成章的切換物流承運商,由買方的物流服務商提供有競爭力的零擔物流服務,來降低最小起訂量。另一個方法是如果雙方更換商流合同比較麻煩,也可以雙方達成共識,讓買方的合同物流服務商,也成為在這個商流合同中賣方的物流服務商,買方的物流服務商可以提供低成本、高質量的零擔運輸服務,從而有效降低最小起訂量。

這是針對採購物流,在通過減少最小起訂量來降低貨主企業的庫存周轉天數方面,合同物流服務商可以發揮出重要價值,大有用武之地。

其實對銷售物流也同樣,合同物流服務商也可以協助貨主企業為下游企業服務,提升下游企業的供應鏈效率,同時也可以使貨主企業提前收回貨款,並化解貨主企業所承擔的履約物流風險。而對合同物流企業來說,也可以將服務從貨主企業延伸到貨主企業的上下游企業,增加了自己的服務對象。

作者 | 褚建新:資深物流供應鏈專家,曾任京東、菜鳥、考拉物流規劃和供應鏈規劃負責人。

來源 | 物流沙龍


此文系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物流沙龍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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