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雙碳」目標下我國「林業碳匯」開發亂象

務林人 發佈 2023-11-17T05:42:14.288923+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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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雙碳」目標下我國「林業碳匯」開發亂象

文/孫久靈

  「林業碳匯」是最經濟、最環保的固碳減排措施,我國發展「林業碳匯」的優勢和潛力巨大,對助力碳中和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和現實意義,同時「林業碳匯」也是實現「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建立林業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有效的市場途徑,有助於破解林業發展與保護的矛盾。而如何確保將「林業碳匯」收益最大限度返還給生態效益的建設者和守護者,實現生態惠民、生態扶貧、生態利民,是「林業碳匯」高質量發展需要考慮的重大現實問題。

  當前我國「林業碳匯」交易有三種模式,即依託碳排放權交易市場的抵消機制、自願減排交易機制、其它「林業碳匯」交易。國內「林業碳匯」交易品種在國家層面有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CCER)項目,這類項目可用於全國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履約抵消使用,目前僅簽發了3個「林業碳匯」項目產生的國家核證自願減排量;地方碳市場上有北京市核證減排量項目(BCER) 項目、廣東省碳普惠制核證減排量(PHCER)項目、福建省林業碳匯減排量(FFCER)項目,這類項目減排量可用於地方碳市場控排企業抵消履約和企業碳中和使用,不能在全國碳市場流通。

「林業碳匯」項目開發是一項政策性、技術性和專業性非常強的工作,具有技術門檻高、開發成本大、收益周期長的特性。隨著我國「雙碳」戰略的提出,「林業碳匯」在碳中和願景中所發揮的作用得到重視,國內迎來了「林業碳匯」開發的熱潮。目前還存在如下問題:

一是現行方法學限制多。「林業碳匯」項目開發需嚴格遵循相關方法學,並非所有森林資源都可開發為碳匯項目進行交易,且需要利用在國家主管部門備案的方法學對項目進行開發。目前備案的有關「林業碳匯」方法學只有七個,對項目的時間、林地類型、林種、林齡和經營主體等限制開發問題突出,按照現行方法學可供開發「林業碳匯」項目的森林資源極其有限。

二是項目申報受到限制。2017年3月17日,國家發改委發布公告,明確自2017年3月14日起暫緩受理國家自願減排項目備案申請,同時正在修改「林業碳匯」方法學。為此,目前可以參與全國碳排放權抵消機制的「林業碳匯」項目還無法申報,項目申報條件面臨不確定性等因素。現在有限開發的「林業碳匯」項目僅有北京、福建和廣東的地方碳市場項目。

三是不良企業趁機「渾水摸魚」。有些公司「跑馬圈地」,通過給森林資源經營者畫大餅,搶占森林資源。此外,因很多基層林業部門對「林業碳匯」開發還不是特別熟悉,在「雙碳」戰略背景下,相關公司利用每年「賣碳」動輒可收入數億元等,誘導當地政府與其簽訂「林業碳匯」開發合同,同時相關公司在合同中規避自己的責任和義務,計劃「空手套白狼」。2022年6月30日《南方周末》刊發了一篇「空氣也能賣錢」:過熱的林業碳匯的報導,南方周末記者拿到碳匯開發合同突顯「空手套白狼」的把戲,合同甲方(政府)與乙方(林業碳匯開發公司)約定開發周期為兩年,兩年內若甲方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的情況下與第三方合作,不但需要賠償收益,還需要賠償森林總面積每畝50元的違約金。反過來,一旦項目開發失敗,合同卻把林業碳匯開發公司的責任擇得乾乾淨淨,稱「項目若未能通過乙方的盡職調查,則乙方有權對該項目不進行林業碳匯資產開發,且無需承擔任何責任」。有些企業則打著同碳匯專業管理部門合作的虛假信息進行宣傳,誘導與其簽訂碳匯開發合同,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6月2日刊發了嚴正聲明指出....(略)。中國綠色碳匯基金會為此聲明與上述單位沒有任何業務往來和合作關係,告知大家不要誤信,以免上當受騙。


四是專業人才匱乏。碳匯計量技術門檻高,社會上碳資產管理人員、碳匯計量人才少。 「雙碳」目標提出前,碳資產管理是偏門行業,相關從業人員不足萬人,有足夠經驗、立刻就能上手的專業人才更少。全國CCER項目審定與核證機構目前有12家,其中業務涵蓋「林業碳匯」範圍的僅有6家;加之碳匯計量相比其它行業更複雜、行業起步晚、發展時間短,碳匯計量專業的人才相比更少。國內目前尚無有關碳匯、碳資產管理等相關的從業資質考試,也沒有官方的培訓課程體系。

五是存在欺騙林農現象。有些新成立的碳資產開發公司在無資金、無技術人員情況下,與村集體和林農簽訂碳匯開發合同,鎖定林地資源,給「林業碳匯」開發帶來重大隱患和潛在糾紛,對社會穩定不利,對「林業碳匯」收益反補林農和林業實際經營者,提高造林和營林積極性不利,不利於我國「雙碳」目標順利推進。

  自國家發改委2017年3月17日發布公告暫停受理CCER項目以來,新的交易管理辦法暫未出台,同時「林業碳匯」方法學面臨修改背景下,「林業碳匯」開發存在巨大的不確定性。為此建議:

  一是積極宣傳「林業碳匯」相關政策,加強行業監管。「林業碳匯」項目方法學明確了開發的基本條件,建議主管部門通過各類渠道介紹宣傳當前「林業碳匯」開發要求,製作「林業碳匯」科普小冊子,通過基層林業站將政策向廣大林農科普,避免林農上當受騙,以免給基層林業發展埋下隱患。同時行業主管部門應加強監管,特別是對國有林場等國有森林資源「林業碳匯」開發提出行業指導意見。

  二是建立「林業碳匯」交易平台。我國林地面積達42.6億畝,森林是水庫、是錢庫、是糧庫、是碳庫。「林業碳匯」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是新生事物,為積極發揮「林業碳匯」在雙碳戰略中的作用,建議從國家層面建立「林業碳匯」交易平台,規範和指導全國「林業碳匯」開發和交易,同時提前謀劃儲備,加快培養一批碳資產管理人員、碳匯計量人才。


孫久靈

2022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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