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吉島旅遊警察再次抓獲非法中國導遊,兩天前已逮捕兩名中國女子

暹羅飛鳥 發佈 2023-11-17T16:54:20.742997+00:00

泰國普吉島旅遊警察逮捕了一名中國男子,涉嫌在沒有工作證和執照的情況下從事導遊工作。據普吉島當地媒體報導,旅遊警察稱,43歲的中國人王某,本周在普吉島老城區 Dibuk 路的 Mongkol Nimit 寺前被捕,他當時正在從事導遊的工作。

泰國普吉島旅遊警察逮捕了一名中國男子,涉嫌在沒有工作證和執照的情況下從事導遊工作。

據普吉島當地媒體報導,旅遊警察稱,43歲的中國人王某,本周在普吉島老城區 Dibuk 路的 Mongkol Nimit 寺前被捕,他當時正在從事導遊的工作。

警方將王某帶到普吉市警察局,初步面臨未經許可在泰國工作和無證擔任導遊的指控。

在泰國,導遊是受保護的職業,外國人甚至無法獲得該特定角色的工作許可證。因此,未經適當授權而擔任導遊的行為違反泰國法律。而且,這並不是在普吉島被捕的第一個涉嫌非法工作的外國人,相信也不會是最後一個。

最近的這次逮捕,凸顯了當地人對在普吉島從事非法工作的外國人日益增長的擔憂。泰國當局一直在嚴厲打擊此類案件,因為他們的目的除了保護本國人的就業,還要維護旅遊業的正常運作並確保大家遵守泰國法規。

無獨有偶,周三,泰國移民官員在普吉島國際機場旅遊巴士停車場逮捕了兩名中國女子,同樣指控她們在泰國非法工作。二人超出簽證允許的範圍、未經必要的官方許可非法工作而被捕。

被捕後,二人被帶到負責普吉島國際機場的薩庫警察局,若罪名成立,她們將被罰款、驅逐出境,甚至可能禁止進入泰國一段時間。

上個月,泰國本地導遊已向各個政黨的眾多總理候選人提出了建議,以消除猖獗的非法導遊和代理人業務。他們還希望擬議的《導遊法》能夠擴大該職業的範圍,從而增加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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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在泰國經商必須了解當地政策,以免踩雷。以下這些職業都是受保護的,留給泰國本國國民的就業機會:

泰國政府發言人阿努查曾經公開特別強調了9種為泰國人保留的業務類型:

- 報紙、電台和電視廣播

- 種植和園藝

- 動物飼養

- 造林和伐木

- 漁業

- 泰國草藥提取

- 泰國古董或歷史產品的交易

- 製作佛像和僧侶施捨用的碗

- 土地交易

根據泰國《外國企業法》和《外商經營法》,泰國勞工部列出了詳細清單:

清單1表示「因特殊原因不允許外國人經營的業務」。外國籍被絕對禁止從事這些工作。

清單2明確規定「涉及國家安全或保障,或影響藝術和文化、傳統和民間手工藝或自然資源和環境的業務」。外國公司只有在泰國內閣批准後才能從事這些活動。

最後,清單3指定「泰國國民尚未準備好與外國人競爭的企業」。外國公司在參與這些活動之前必須申請並獲得外國營業執照。

早些時候,泰國商業發展部就曾發出過警告,在唐人街耀華力路(Yaowarat)沿線,發現有為中國人代持經營餐館的泰國公民,一旦查實將可被判處最高三年的監禁和/或最高100萬泰銖的罰款(20萬人民幣)。

該提醒是曼谷唐人街的一個食品商販投訴後作出的,舉報持有旅遊簽證的中國人,利用泰國人做傀儡在該地區做生意,損害了當地經營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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