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情算不算劣跡藝人?

華語娛樂聚焦 發佈 2023-11-20T14:45:07.524857+00:00

頂流蔡徐坤的「一夜情」事件發酵了三天,我們始終沒能等到當事人的回應,但根據狗仔爆料目前雙方已經達成了私下和解。

頂流蔡徐坤的「一夜情」事件發酵了三天,我們始終沒能等到當事人的回應,但根據狗仔爆料目前雙方已經達成了私下和解。

雖然疊了「一夜情」+「打胎」的雙重buff,但這樁醜聞目前來說並沒有對蔡徐坤造成什麼實質性的影響,相關代言、節目一個沒砍,就連巡演都是如期進行。

捂起耳朵愛他的粉絲也拿這點大做文章,表示自家哥哥是清清白白的高嶺之花,否則行業不可能如此明目張胆地偏愛他。

的確,是否遭到行業封殺是鑑定劣跡藝人最直接了當的證明,但這並不意味著蔡徐坤此番事件就是粉絲口中的「無端頂鍋」。

在分析一夜情是否屬於劣跡藝人的範疇之前,我們先來簡述一下,劣跡藝人如何定義?

法律是最低的評判標準。

以「行業冥燈」Prada的歷年代言人為例。

吸毒東、代孕爽、嫖娼峰觸及的都是板上釘釘的違法行為,這裡不多做闡述。

PGone真正被封殺的原因並非大眾熟知的「做頭髮」事件,而是《中國婦女報》發表文章指出PGOne早期歌曲《聖誕夜》中部分歌詞涉嫌教唆青少年吸毒與侮辱婦女。經共青團中央官方判定歌詞觸犯國家的相關法律。

至於春夏被封殺是因為zz敏感問題。疫情解封前,春夏莫名摻和進了「大學生事件」,並發表煽動性言論。最後導致台前表演一律被除名、相關作品被下架處理。

根據文娛行業出台的明文規定,劣跡藝人目前大多是通過列舉的方式確定範圍,且列舉的著眼點在於其行為後果,違反法律法規,違背倫理道德,給社會造成惡劣影響等,進而明確應當對其予以禁止、限制、抵制。

再來看蔡徐坤事件。

26日,網友爆料蔡徐坤在2021年5月20日,與當天聚會相識的C女士發生了性關係,一個月後C女士發現自己懷孕,並在告知蔡徐坤的前提下獨自去醫院打了胎。

單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在不存在強迫、未成年的前提條件下,蔡徐坤無論是「一夜情」還是「打胎」均不觸及任何違法行為。

根據爆料,C女士指控的也並非是蔡徐坤本人,而是蔡徐坤媽媽之後對C女士進行的一系列非法監控、非法跟蹤以及不合理的賠償條款等行為。

既無違法事實,雙方又主動和解,蔡徐坤從某種程度而言並不能稱之為劣跡藝人,但他逃不掉失德藝人的口誅筆伐。

所謂的「失德」,是因為胡來的私生活嗎?是也不是。

倒不是在為他一夜情的行為開脫,一夜情的本質是對性自由的追求,哪怕是提倡禁欲主義的斯多葛派主張的都是控制欲望,而非根除欲望。所以在不傷害第三人、雙方都自願的前提下,並不需要代入「女性為弱者」的角度去判定女性在這件事中是絕對吃虧的角色。

更何況,他們之間明面上並不涉及私人感情。熱知識,一夜情的擴充解釋僅僅是「一夜的激情」。當然,沒有戴t的行為實在讓人覺得在尊重女性方面,蔡徐坤或許做的遠沒有他說的那樣好。

實際上,打胎行為才是讓蔡徐坤和C女士在「性自由」的兩性立場上真正失衡,男人一哆嗦的享樂,對立的是女性身體的實質性摧殘,以及對另一個生命的漠然。從這一點來看,蔡徐坤根本就是一個毫無責任感的男人。

從藝人的層面來看,蔡徐坤也沒想過要對他的粉絲群體負,關於偶像的自我修養,或許他早已漠視。

偶像一詞最早來源於日本的女團文化。眾所周知,在這個圈子內有一套比較獨特的「偶像藝德」,就是在職的偶像不能談戀愛,談戀愛了就要退圈,因為這是違反藝德的行為,更妄論「睡粉」、「一夜情」這樣的事情。

像一般的藝人哪怕人品不過關,但並不影響路人觀賞他們的藝術作品。但偶像藝人最大的作品是他們自身,蔡徐坤的人設本就是靠粉絲萬千愛意發光的愛豆,偶像愛豆的販賣機制是一種以陪伴感為主的粉絲幻想,作品可以跟愛豆本人分離,但幻想必須是完美的,所以粉絲對偶像愛豆的道德標準必然更高。

神之所以能擁有無上榮耀,是因為眾生默認,他們不食煙火。一旦偶像愛豆的人設偏離了完美,粉絲眼中的光環就會逐步消散,從而形成「偶像塌房」。

飯圈就如同眾生,他們既能造神,必然也可以毀神。一個從鮮花名譽中走出來的人,稍不留意,也能被殘花敗柳鞭笞回原型。黃旭熙、丁澤仁,甚至孟美岐、陳飛宇這些私德有虧的偶像早已被拍在沙灘上。

或許,越是偶像,反倒是越應該珍惜自己的羽翼吧。

蔡徐坤,且行且珍惜。目前,我們看到的是沒有失去代言,演唱會繼續,殊不知事情或許正在悄悄得起著變化。完美藝人蔡徐坤原來,遠沒有那麼完美。至於,普通的追星者,或許是時候對「完美」祛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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