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監理基本概念知識,監理入門!

新未來精選建訊 發佈 2023-11-23T00:06:38.955612+00:00

來源:一灣江水的工程故事如有侵權,請聯繫我們刪除建設工程監理即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並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控的專業化服務活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概念知識,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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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監理即指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監理企業,接受建設單位的委託,承擔其項目管理工作,並代表建設單位對承建單位的建設行為進行監控的專業化服務活動。

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建設工程監理基本概念知識,歡迎大家閱讀瀏覽。

一、建設工程監理基本概念

所謂建設工程監理,是指具有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受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的委託,依據國家有關工程建設的法律、法規,經建設主管部門批准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及其他建設工程合同,對工程建設實施的專業化監督管理,實行建設工程監理制,目的在於確保工程建設質量、提高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

根據FIDIC條款的有關定義,工程監理是諮詢工程師的一項重要業務工作。諮詢工程師(或公司)受業主委託作為監理工程師負責項目實施階段的合同管理,負責對工程質量、工程費用和工程進度進行協調和控制。

1.建設工程監理單位的地位與職責範圍

工程項目的建設系由工程建設單位(甲方也稱項目業主)、工程承包單位(乙方)和工程監理單位 (監理方)三方聯合完成的。作為工程監理單位是直接參與項目建設的獨立的第三方,它同甲方與乙方的關係是平等的、橫向的。監理單位在與建設單位簽訂建設工程委託監理合同後,應公正、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工作。

我國的建設監理制度規定,監理的工作範圍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工程類別,其範圍確定為各類土木工程、建築工程、線路管道工程、設備安裝工程和裝修工程;二是工程建設階段,其範圍確定為工程建設投資決策階段、勘察設計招投標與勘察設計階段、施工招投標與施工階段(其中包括設備採購與製造、工程質量保修)。因此《監理規範》適用於各類新建、擴建、改建建設工程。但是由於目前我國的監理工作在工程建設投資決策階段、勘察設計招投標和勘察設計階段尚未形成系統成熟的經驗,有待進一步探索完善。所以《監理規範》只限於建設工程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而暫不涉及工程項目的前期可行性研究和勘察設計階段的監理工作。

工程監理單位派駐建設現場的工程監理機構(通稱工程監理部),一般由監理單位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主持監理部工作的總監理工程師(簡稱總監)、總監理工程師代表(簡稱總監代表,他由總監書面授權,行使總監授予的部分職責和權力,從事總監指定的工作)、專業監理工程師(指土建、水暖、電氣自控、建築裝修與工程預算等專業)、監理員及文秘輔助人員所組成。建設部明文規定,建設工程監理實行總監理工程師負責制,由他全面負責建設工程監理的實施工作。

由於建設單位已將工程項目的管理工作全部委託監理部實施,因此監理部就是代表甲方的施工現場唯一的管理者。監理人員則是利用自身的專業技術知識、管理技能和實踐經驗為甲乙雙方提供高智能的監督管理服務。

2.建設工程監理的中心任務

建設工程監理的中心任務,歸結為「三控二管一協調」。

所謂「三控」指工程項目的目標控制(管理),就是控制經過科學地規劃所確定的建設項目的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及工程造價三大目標。這三大目標是相互關聯、相互制約的目標系統。三大目標控制是監理方必須貫徹始終的中心工作。

所謂「二管」指建設工程的合同管理和工程信息管理。合同包括施工總包合同與分包合同、各類定貨合同、工程建設監理合同、勘察設計合同與勘察設計文件、各種招投標文件等;工程信息由監理工程師對所需的技術信息進行收集、整理、存儲、傳遞、應用等一系列工作。

所謂「一協調」指監理方為實現工程目標,對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如各部門之間的關係問題、合同爭議問題、現場各工種進度不一致問題、各工種相互結合部位不交圈問題、工程撥款不及時問題、設計功能變更對建設計劃帶來影響問題、設計與施工矛盾、市政工程與本建設工程配合不到位等等問題。需在甲方的支持下,通過監理工程師同有關各方進行組織協調工作,使問題逐一得到處理。

總之,建設工程監理具有技術管理、經濟管理、合同管理、組織管理、資質審查和協調工作等多項業務職能,因此監理工作的責任很重、難度很大,只有嚴格履行監理合同,甲方授予監理方三大目標控制的相應權力,並給予信任和支持,以保證監理方公正、獨立、自主地發揮監理作用,才能順利完成工程建設任務。作為監理方必須依法執業,既要維護甲方的權益,也不能損害乙方的合法利益。

二、監理規劃及監理實施細則

1.監理規劃

監理規劃是在工程監理部充分分析和研究工程項目的目標、技術、管理、環境以及參與工程建設各方的情況後制定的指導工程項目監理工作的實施方案。監理規劃要明確監理部的工作目標,研究確定具體的監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措施等內容,並應具有可操作性。

監理規劃應由總監理工程師主持、專業監理工程師參加編制。編制完畢後,交由監理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核批准,再報送甲方。

監理規劃應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工程項目概況;

(2)監理工作範圍;

(3)監理工作內容;

(4)監理工作目標;

(5)監理工作依據;

(6)項目監理機構的組織形式;

(7)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配備計劃;

(8)項目監理機構的人員崗位職責;

(9) 監理工作制度;

(10)工程質量控制;

(11)工程造價控制;

(12)工程進度控制;

(13)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理工作;

(14)合同與信息管理

(15)組織協調、監理工作設施

2.監理實施細則

對中型以上或專業性較強、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監理機構應編制監理實施細則。監理實施細則要符合監理規劃的要求,並應結合工程項目的專業特點,做到詳細具體、具有可操作性。監理實施細則應在工程施工開始前編制完成,並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再報送甲方和乙方。

三、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施工準備階段監理工作的主要內容為:

1.制定監理工作程序;

2.熟悉勘察設計文件,對圖紙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意見和建議,請設計單位答覆;

3.參與設計交底會,了解設計意圖和要求;

4.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查乙方報送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審查主要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經修改調整後,由總監審定簽認並報甲方;

5.審查確認主包單位的現場質量管理體系、技術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審查簽認分包單位報送的分包單位資質資料;

6.查驗簽認乙方報送的施工測量放線控制成果,現場查驗樁、線的準確性及樁點、樁位保護措施的`有效性;

7.檢查乙方進場的主要設備型號、規格及性能,並試驗合格;檢查乙方的試驗室資質等級、試驗範圍和條件;

8.審查乙方報送的工程開工報審表及相關資料,當具備下列開工條件時,由總監簽發並報甲方備案:

(1)施工許可證已獲批准;

(2)征地拆遷工作能滿足工程進度需要;

(3)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已獲總監批准;

(4)乙方現場管理人員已到位,機具和施工隊伍已進場,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實;

(5)進場道路及水、電、通訊等已滿足開工要求。

9.工程項目開工前,監理人員應參加甲方主持召開的第一次工地會議。

四、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1.工地例會及專題會議

工地例會(也稱監理例會)系由總監在施工全過程中定期主持召開的會議,甲方和乙方的主包、分包管理人員均應參加。此會主要檢查上次例會議定事項的落實情況,分析未完事項的原因;檢查分析工程進度計劃完成情況,提出下一階段進度目標及落實措施;檢查分析工程項目當前質量狀況,針對存在的質量問題提出改進措施;檢查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情況;解決需要協調的有關事項。

專題會議系由總監或其授權的總監代表主持召開的會議,各主要參建單位均可向監理部提出各種專題動議,通過此會議研究解決這些專項問題。

上述工地例會與專題會議是開展三大目標控制及組織協調工作的基本手段。

2.工程進度控制

(1)審批工程進度計劃

監理方應對乙方的施工總進度計劃及年季月的進度計劃進行審批;要根據本工程的條件(工程規模、質量標準、工藝複雜性、施工現場條件、施工隊伍水平等),全面分析施工總進度計劃和年進度計劃的合理性、可行性;應注意分析乙方主要工程材料及設備供應的配套安排情況。

(2)對進度計劃的實施監督

在計劃實施過程中,監理應對乙方實際進度進行跟蹤監督,並對實施情況作出記錄;根據檢查的結果,對工程進度進行評價和分析,當發現實際進度滯後計劃進度較多時,應簽發《監理通知單》指令乙方及時採取調整措施,當發現實際進度滯後計劃進度嚴重時,應由總監與甲方商定召開專題協調會議,採取進一步措施。

3.工程質量控制

(1)監理部應要求乙方必須嚴格按照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分部分項工程施工方案組織施工。

(2)工程項目的重點部位和關鍵工序,乙方應先報送施工工藝和確保質量的具體措施,經監理審查簽認。在施工過程中,監理對這些重點部位、關鍵工序和關鍵控制點應進行旁站(即監理人員在現場監督活動)。

(3)對乙方所採用的新材料、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要審查報送的相應施工工藝措施和證明材料,組織專題論證,經審定後簽認。

(4)進場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首先要求乙方先進行檢驗測試,判斷合格後按程序向監理方報審;監理對所報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型號規格及其質量證明資料進行審核,並對到場的實物按規定比例作抽樣複試、抽檢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監理不予簽認而且書面通知乙方限期將它們撤出現場。

(5)總監應安排監理人員對施工現場經常地進行巡視和檢查。對隱蔽工程的隱蔽過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後難以檢查的重點部位,監理工程師應安排監理員進行旁站。監理工程師應根據乙方報送的隱蔽工程報驗申請表和自檢結果進行現場檢查,符合要求予以簽認;對驗收不合格的工序(或未經監理驗收的工序),必須要求整改合格,再由監理複查認可,然後繼續施工。

(6)乙方應對其完成的分項工程自檢合格後向監理部報送質量驗評資料,監理審核所報資料併到施工現場抽檢核查,若符合要求應予簽認,並確定質量等級。乙方在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完成後,應向監理部報送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質量驗評資料,由總監組織監理人員對所報資料進行審核和現場檢查,若符合要求應予簽認。

(7)對整個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質量缺陷,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及時下達監理通知,要求乙方作出整改,並檢查整改結果。如果存在重大質量隱患,可能造成質量事故或已經造成質量事故時,應通過總監及時向乙方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停工整改。整改後監理複查合格,由總監簽署工程復工報審表,准其復工。總監下達上述停工令和簽署復工令,事前應向甲方報告。

(8)對需要返工處理或加固補強的質量事故,總監應責令乙方報送質量事故調查報告和經設計單位等相關單位認可的處理方案。監理部應對質量事故的處理過程和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和驗收。總監還應及時向甲方及本監理公司提交有關質量事故的書面報告,並應將完整的質量事故處理記錄整理歸檔。

4。工程造價控制

(1)監理部應按下列程序進行工程計量和工程款支付的審定工作:

a.乙方統計經專業監理工程師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量,填。報工程量清單和工程款支付申請表;

b.專業監理工程師進行現場計量,審核工程量清單和工程款支付申請表,並報總監審定;

c.總監簽署工程款支付證書,並報甲方。

(2)監理部應按下列程序進行竣工結算的審定工作:

a.乙方按施工合同規定填報竣工結算報表;

h 專業監理工程師審核乙方報送的竣工結算報表;

c.總監審定竣工結算報表,與甲方、乙方協商一致後,簽發竣工結算文件和最終的工程款支付證書報甲方。

(3)監理部應依據施工合同有關條款、施工圖,對工程項目造價目標進行風險分析(找出工程造價最易突破部分以及最易發生費用索賠的原因和部位),從而制定出書面防範性對策,經總監審核後向甲方提交有關報告。

(4)總監應從造價、項目的功能要求、質量和工期等方面審查工程變更的方案,並且在工程變更實施前與甲方、乙方協商確定工程變更的價款。

(5)監理部應按施工合同約定的工程量計算規則和支付條款,進行工程量計量和工程款支付審定。

(6)專業監理工程師應及時建立月完成工程量和工作量統計表,對實際完成量與計劃完成量進行比較、分析,制定調整措施,並應在監理月報中向甲方報告。

(7)監理部應及時按施工合同的有關規定進行竣工結算,並應對竣工結算的價款總額與甲方和乙方進行協商。

(8)未經監理人員質量驗收合格的工程量,或不符合施工合同規定的工程量,監理人員應拒絕計量並拒絕該部分的工程款支付申請。

5.竣工驗收

(1)總監應組織專業監理工程師,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設計文件及施工合同,對乙方報送的竣工資料進行檢查,並對工程質量全面地進行竣工預驗收。對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要求乙方整改。整改完畢由總監簽署工程竣工報驗單,並應在此基礎上提出工程質量評估報告。工程質量評估報告應經總監和監理公司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

(2)對需要進行功能試驗的工程項目(包括單機試車和無負荷試車),監理應督促乙方及時進行試驗,並對重要項目進行現場監督檢查,應認真地審查所交的試驗報告單,必要時請甲方和設計單位參加。

(3)監理部應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竣工驗收,並提供相關監理資料。對驗收中提出的整改問題,監理部要求乙方進行整改。工程質量符合要求後,由總監會同參加驗收的各方簽署竣工驗收報告。施工階段整個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後,在工程質量保修期間內(一般為一年),監理單位應留駐必要的監理人員,負責對乙方修復的工程質量逐項進行驗收和簽認。

6.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主要有如下方面:

(1)工程暫停令和復工令的簽發;

(2)工程變更的管理;

(3)費用索賠的處理;

(4)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誤的處理;

(5)合同爭議的調解;

(6)合同的解除。

上述管理工作,監理部應遵照《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的具體規定,以及國家或地方的有關法規、標準、定額進行操作。

7.監理工作收尾

建設工程項目通過竣工驗收後,監理部結束工作時應寫出全面的《監理工作總結》,呈報甲方,同時要按規定做好全部監理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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