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二戰記憶中的紐倫堡審判

亨克的孤獨 發佈 2023-11-30T20:53:07.637299+00:00

基於這些共識,書寫者才有能力首先描繪這些歷史事件的基本輪廓,交代它們的來龍去脈,進而 在此基礎上去觀察它們如何在隨後的歲月里、在不同的記憶載體上出現歷時性的變化。

閱讀此文前,誠邀您點擊一下「關注」,方便您隨時查閱一系列優質文章,同時便於進行討論與分享,感謝您的支持~

回到歷史現場:紐倫堡審判的來龍去脈

每一次歷史現場的重現,在某種程度上都是記憶的產物。但即便如此,歷史 事件作為無法更改的事實本身,仍然存在著若干無可爭辯的共識。基於這些共識,書寫者才有能力首先描繪這些歷史事件的基本輪廓,交代它們的來龍去脈,進而 在此基礎上去觀察它們如何在隨後的歲月里、在不同的記憶載體上出現歷時性的變化。

本章即回到紐倫堡審判的歷史現場,根據相關史料記載,完整重現該事件出現的動力、發展進程及其當時發生的一些爭議和插曲。

紐倫堡審判的由來

審判戰犯之想法的提出

紐倫堡審判事件和第二次世界大戰的對於軸心國戰後處理方式有著密切關 聯。二戰後期,如何處理罪孽深重的納粹分子在同盟國內部引發了激烈討論。激 進的意見是主張將納粹戰犯活埋,主張不經審判就處決,另一種聲音則希望通過 法律途徑來對他們進行處理。相對來說,大多數的意見是偏向於採用公開、公平、 公正的審判,通過法律讓罪人服罪、以公正培育正義、以理性鞏固和平。

二戰臨近結束時,整個戰場局勢出現了巨大變化,同盟國也將重整戰後世界 秩序納入討論的議題中來。戰後重整世界秩序的重要舉措之一就是成立「聯合國 家戰爭犯罪委員會」(英文名稱:United Nations War Crimes Commission,UNWCC)。


1941年10月,發生了2次德國納粹軍隊在法國南部對於平民的屠殺事件,這也 成為了反法西斯陣營下定決心擬定《懲治德國暴行宣言》的導火索。當時,英國首相溫斯頓·邱吉爾(Winston Leonard Spencer Churchill)和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 斯福(Franklin Delano Roosevelt)隨後都對此發表了「懲暴宣言」。

1942年1月 13日,歐洲被占國家懲治戰爭暴行宣言會議在英國的聖詹姆斯宮(Senior Palace of the Sovereign)舉行,自由法國、荷蘭、挪威、比利時、盧森堡、波蘭、希臘、 捷克斯洛伐克和南斯拉夫在內的九個國家委派代表出席了該會議。中國、美國、 英國、蘇聯、加拿大、印度、南非、澳大利亞、紐西蘭等另外九國也派人列席了 這個會議。

英國外交大臣安東尼·艾登(Robert Anthony Eden)致開幕詞。之後, 英國議會多次召開會議,討論國際間合作懲治戰爭罪犯事宜,英國上議院議長西 門子爵(Viscount Simon)提出了三點聲明:第一,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沒有對 戰犯進行懲處,這次會議確定執行時不能犯類似錯誤;第二,簽訂停戰協議的前 提是戰犯必須交付同盟國處理;第三,應立即成立相關委員會,對戰犯的罪證予以調查。

1943年10月20日,之前參加懲暴會議的17國齊聚倫敦展開了交流,之後他們還陸續召開了多次會議,並就戰犯的定性、審判的依據和類型、搜集證 據的要求與方法以及如何組織戰爭委員會等幾個關鍵方面進行商討。

1944年1 月18日,盟國在倫敦宣布成立「戰罪委員會」,委員會下設三個小組,分別為: 證據審核組,主要由美國、比利時和捷克斯洛伐克等3國的代表組成;研究懲治 罪犯組,這是確定具體執行方法的組織機構,其中包括確定戰犯引渡規則和法庭 的性質,主要由中國、印度、自由法國、南斯拉夫和澳大利亞等5國代表組成:法律問題處理組,主要由中國、希臘、波蘭與捷克斯洛伐克等4國代表構成。

上述這些觀點都對推動實現紐倫堡審判起到很大的作用。1944年3月,捷 克斯洛伐克的博胡斯拉夫·埃爾舍(Bohuslav Ečer)博士首次向法律委員會提出應該要對侵略行為進行刑事定罪。埃爾舍與他的同僚柯查威(Arieh Josef Kochavi) 有著共同的觀點:「二戰中軸心國的目標是奴役其他國家與民族,去毀壞他們的 文明,並在肉體上湮滅他們種族、政權、宗教方面的重要部分」、「發動和進行 戰爭就是軸心國最重要的罪惡」。他還表示:「如果不對違法者施以懲罰,如果 禁止其他國家援助受害者,那麼所謂的國際法必定就只是畫地為牢,不能從根本 上維持人們渴望的和平。」

英國劍橋大學的國際法教授赫爾施·勞特派特 (Hersch Lauterpacht)製作了一個戰犯審判案例,並首次將「大屠殺」納入了「危 害人類罪」範疇。遠在美國的拉斐爾·勒金(Raphael Lemking)根據其家庭的遭遇,並結合自己對屠殺概念的理解,將「種族滅絕」標記為一種新的罪行,並於 1944年將這些想法體現在他的著作《歐洲占領區的軸心國統治》(Axis Rule in Occupied Europe)之中。

另外,美國戰略情報局的情報研究部門人員查爾斯·德 沃克(Charles Irving Dwork)和美國南加利福尼亞大學一位從事猶太問題研究的 博士開始一起搜集了一些關於此方面的信息。

美國成為了建立國際法庭、審判納粹主要戰犯的推動國家。臨近二戰結束 時的德國滿目瘡痍,德國的柏林、科隆、法蘭克福、德勒斯登等重要城市幾乎在 盟軍的轟炸中全毀。按照當時的說法,如果每天開出10列火車、每列50節車廂 來運送廢墟瓦礫,預計需要16年才可以全部運完。長達12年的納粹主義和6年 的狂熱戰爭,有超過5500萬人喪生。

1945年,儘管戰爭結束了,但是納粹集中 營和死亡工廠的陰影依然籠罩在劫後餘生的民眾腦海之中。大多數美國民眾雖然 沒有經歷這種痛苦,但是美國政府及美國代表團在內心深處已經和深受苦難的歐 洲人民聯繫在一起。

1945年1月,納粹分子對美軍犯下了極其慘烈的暴行:黨衛軍的一支分遣隊在比利時馬爾梅迪(Malmédy)屠殺了90名解除武裝的美國 戰俘。

在美軍挺進歐洲之後,又親歷了德國納粹的暴行,促進了美國對戰後歐洲及對德政策的大討論羅斯福總統的繼任者哈里·S.杜魯門(Harry S. Truman)強硬地主張要懲罰戰敗一方,他宣稱:「吾等負有嚴峻之責任,給予德國民眾以沉 痛之教訓。

在他們重返愛好和平的文明國家之前,對其方針必須有所改變。」這 些話語是20世紀40年代中期很多經歷過戰爭人們的時代心聲。

選擇紐倫堡的原因

確定審判地點是盟國審判二戰戰犯討論的核心問題之一。將審判地點安排在 紐倫堡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戰後德國城市的完整度,這與德國幾個大城市遭受盟軍 轟炸後的具體情況有著直接關聯。

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德國受到了英美聯軍的大 規模戰略轟炸,據統計投彈量分配如下:軍事設施30.5%,工礦企業13.5%,大 中城市24%,交通及能源設施32%。

從1939年10月至1945年5月,英美空軍 總共向德國的61個城市投下超過50萬噸以上的殺傷炸彈,炸死的人數超過30 萬,炸傷的也超過80萬,750萬人無家可歸;約有360萬套住宅在空襲中摧毀, 數量大概相當於德國全部住宅的10%。德國首都柏林被全部摧毀的地區達到70%, 德國東部歷史古城德勒斯登在1945年2月13日至15日遭受了英美聯軍的狂轟 濫炸,幾乎化為烏有。

英國人本來希望在倫敦進行戰後審判工作,但是由於內部政黨和管理層更迭 的原因,最終放棄了這個念頭。英國之後推薦了德國巴伐利亞州的首府慕尼黑作 為審判地。因為這是納粹運動的發源地,有兵工廠、造船廠、空軍基地等軍事設 施,這些正是盟軍重要的打擊目標。

1945年4月,慕尼黑也遭到盟軍的轟炸,據 統計數量超過60次,整個慕尼黑城南幾近毀滅。戰爭使慕尼黑變成了一片廢墟, 到1944年整個戰爭結束前,市中心只剩下了約3%的建築。

盟軍對德國政治中心柏林和「納粹精神之都」紐倫堡的轟炸程度不同,也對 後來審判地點的確立直接產生了影響。

有意思的是,幾大戰勝國在確定審判地點 放在德國本土之後,又一次出現了分歧。將紐倫堡作為最終的審判之地,在當時出乎了很多人的意料。整場審判前期的商議、重大問題的討論大都在戰勝國一方 的英國倫敦進行。

由於法國在整場戰爭中整體弱勢,蘇聯又非常強勢並且存在於 其他三國意識形態上的差異,美國又並非直接受害國,所以英國一度成為審判地 點的熱門。但是這場大審判最終還是出現在紐倫堡這個地方。

紐倫堡作為1933 年至1938年的納粹黨代會集會地以及納粹德國的精神之都,曾被視作德國法西 斯主義的發源地之一。同時,它還是臭名卓著的《紐倫堡法案》的誕生地。

審判 地點確立後,同盟國的報刊上這樣寫道:如果要讓這些「荒誕不經、滑稽可笑的 小丑和騙子」在眾目睽睽之下現形,沒有什麼地方比紐倫堡更加合適。

蘇聯自然而然地提出應該將審判地點放在蘇占區的城市柏林。柏林大轟炸的結果是將其排除出主要審判之地的另一主要原因。

1941年8月8日,蘇聯空軍派出的一批轟炸機對德國首次對柏林進行空襲,並取得良好威懾效果之後;之後, 英國皇家空軍、美國空軍以及蘇聯空軍對德國柏林先後進行了363次空襲。

1943 年8月17日,英國皇家空軍和美國陸軍第8航空隊的轟炸機群對德國的首都柏 林進行了第一次大規模轟炸就達到了非常高的命中率,包括的鐵路、軍工企業、 政府機關等柏林的重要基建設施幾乎全都變成一片廢墟。在歷經數次的轟炸之後, 政治中心柏林幾乎完全成為一片廢墟,也沒有剩下監獄等設施,在硬體設施方面 也根本無法在短時間內滿足審判的需要。

參考文獻

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