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雲南曲靖。張某駕駛三輪車行至路口左轉彎時,與一輛直行小汽車相撞。三輪車被撞得掉了個頭,駕駛位上的張某直接被甩飛,後斗乘客也摔落在地。幸運的是二人均無生命危險。
交警調查認定,在無信號燈路口,張某駕車轉彎未讓直行車先行,小汽車未減速觀察的違法行為均是構成事故的原因,雙方承擔同等事故責任。
(案例來源:公安部交通管理局)
在無信號燈控制的平交路口
車流、人流複雜
交通事故時有發生
造成人員傷亡
我們先來看幾起事故案例
法律法規
無信號燈也無交警指揮的路口,應該怎麼過?交通法規中有明確規定:
(一)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讓優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二)沒有交通標誌、標線控制的,在進入路口前停車瞭望,讓右方道路的來車先行;
(三)轉彎的機動車讓直行的車輛先行;
(四)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彎的機動車讓左轉彎的車輛先行。
途經無信號燈控制的交叉路口
應該注意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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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車行經無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應堅持「一慢二看三通過」,即減速慢行,仔細觀察周圍情況,在必要時可停車瞭望,同時要鳴笛示意,在確保安全後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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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用車、電動三輪車等車輛在設計和製造過程中,主要是為了滿足農業生產、貨物運輸等需求,本身沒有設置必要的乘客座位和安全防護設施,因此,不具備載客條件,不能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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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信號燈控制的路口存在非機動車、行人等突然竄出的風險,駕車行經這類路口時,駕駛人要有提前預判風險的意識,一定要注意觀察路況、交通標誌標線等,不爭道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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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也應該注意觀察周圍通行車輛,確保安全後再通過,不能以為自己熟知周邊道路環境就隨意橫穿,切忌盲目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