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劃印發

北青網 發佈 2023-12-16T00:16:55.717283+00:00

國務院日前印發《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對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工作進行全面部署。《行動計劃》以改善空氣品質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

國務院日前印發《空氣品質持續改善行動計劃》(以下簡稱《行動計劃》),對空氣品質持續改善工作進行全面部署。

《行動計劃》以改善空氣品質為核心,以減少重污染天氣和解決人民群眾身邊的突出大氣環境問題為重點,以降低細顆粒物(PM2.5)濃度為主線,大力推動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VOCs)減排;開展區域協同治理,突出精準、科學、依法治污,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提升污染防治能力;遠近結合研究謀劃大氣污染防治路徑,紮實推進產業、能源、交通綠色低碳轉型,強化面源污染治理,加強源頭防控,加快形成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實現環境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多贏。

《行動計劃》明確,到2025年,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PM2.5濃度比2020年下降10%,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數比率控制在1%以內;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總量比2020年分別下降10%以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汾渭平原PM2.5濃度分別下降20%、15%,長三角地區PM2.5濃度總體達標,北京市控制在32微克/立方米以內。

《行動計劃》以空氣品質持續改善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部署了9項重點工作任務:一是優化產業結構,促進產業產品綠色升級。二是優化能源結構,加速能源清潔低碳高效發展。三是優化交通結構,大力發展綠色運輸體系。四是強化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五是強化多污染物減排,切實降低排放強度。六是加強機制建設,完善大氣環境管理體系。七是加強能力建設,嚴格執法監督。八是健全法律法規標準體系,完善環境經濟政策。九是落實各方責任,開展全民行動。

《行動計劃》強調,堅持和加強黨對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的全面領導,地方各級政府對本行政區域內空氣品質負總責。嚴格監督考核,將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完成情況作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成效考核的重要內容。推進信息公開,加強宣傳引導和國際合作。實施全民行動,推動形成簡約適度、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共同改善空氣品質。

據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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