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斯多善犬:古伊朗犬的神聖功能研究

平南 發佈 2023-12-17T20:30:55.690129+00:00

犬是人類早期馴化的動物,不管在古代,還是在現代,都作為人類最忠實的動物朋友而存在於生活中。在古代的伊朗社會,犬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瑣羅亞斯德將犬的角色神話,在該教中,以自身善惡二元鬥爭的角度為出發點,不同種類的動物都被分為善惡兩大類,在善類動物中犬類作為最突出的代表。

犬是人類早期馴化的動物,不管在古代,還是在現代,都作為人類最忠實的動物朋友而存在於生活中。

在古代的伊朗社會,犬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瑣羅亞斯德將犬的角色神話,在該教中,以自身善惡二元鬥爭的角度為出發點,不同種類的動物都被分為善惡兩大類,在善類動物中犬類作為最突出的代表。

在古代神話故事中,犬類可以幫助斯羅什神抵抗謊言。

犬守護在裁判之橋的入口,當靈魂進入後,它能夠幫助審判靈魂,並且犬還有驅邪功能,古代伊朗社會處理屍體時,會舉行特定儀式,人們用犬來注視屍體,從而幫助消除屍體周圍邪魔帶來的污染。

在那一年代,古代伊朗社會,倡導人們必須尊重犬,因為它有至善的表現,而且為了保護犬類,甚至還制定了詳細的教規。

在政教合一的古伊朗社會。犬的功能與自身的角色尤為衝突,它與宗教信仰,犧牲祭祀神話傳說,民俗傳統等等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在傳世漢文文獻中也能發現對古波斯多善犬的記載,並且還在文獻中發現波斯犬曾經沿著絲綢之路東傳至中土社會。

沿著最早馴化犬遺骸,能夠發現,伊拉克東北部的帕勒嘎烏拉洞穴,這一洞穴能追溯到公元前12000年,所發現的犬遺骸生理結構類似庫爾德犬。

通過對波斯南部動植物馴化歷史的研究,從動物骨骼的證據可以得出一些結論,首先就是狗可能是公元前5500年在庫澤斯坦被馴化的,其次,可能是當地野生狼的後裔;第三,恥骨的狀況證明在某些地區犬被當做了食物。

在亞塞拜然的哈吉菲魯茲遺址,也發現了馴養犬的遺骸,通過使用放射性碳檢測年代,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500年至5100年。

因此可以了解到,在公元前2000年之前,印度伊朗人在中亞北部過著遊牧生活的時候,犬就是他們生活中最重要最親密的朋友,而到了印度伊朗人向南向西遷徙後,犬的社會地位變得越來越重要了,根據文獻記載。

古波斯人在狩獵和放牧時都需要犬的幫助,甚至犬還能參加戰爭,甚至在古波斯王權建立的傳說中,犬在其中都發生了重要的作用,而且犬在古波斯社會還受到了進一步的神話,這主要體現在索羅亞斯德教信仰裡面。

索羅亞斯德教育中崇拜最高神阿胡拉馬自達,與其孿生的惡神安格拉曼紐,這兩位神明一直處於不斷爭鬥之中。

因此索羅亞斯德教創辦了善惡二元鬥爭的角度,將動物分為了善惡兩大類。其中邪惡動物包括貓科,狼,爬行動物,昆蟲以及其他的動物。

而至善的動物包括犬和公雞,它們被排除在合法的祭祀動物之外。

中古波斯文中有專項記載,禁止殺死公雞,人們認為公雞是神聖的動物。並且殺死公雞,被認為是一種異教徒行為,尤其是小公雞。

小公雞被認為是大法官司羅神識的助手,公雞清晨鳴叫,有驅走惡魔的功能,因此不能作為合法的祭祀祭品。公雞的職責喚醒人類,喚醒斯羅什神。

而犬會與公雞合作,共同幫助斯羅什神,因此犬和公雞一樣有著極高的地位,也不在犧牲之列。

而且犬自身至善的本質,使它們成為至善動物的突出代表。人們認為犬類應該得到人類的全面保護,如果在社會中發現有人虐待犬,會受到非常嚴厲的懲罰。

除了在古波斯文化中,犬有著重要的地位,眾所周知,在眾多文化中犬都充當著重要角色,尤其是在末世論中,印歐神話中犬有著保護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功能,它自身發出的強大的守護能量能夠守衛邊界,並且犬還能保護天堂入口以及地獄入口。

它自身承擔的護衛角色在世界當中極其重要,犬的神話色彩也傳到了至今。犬作為保護世界邊界的益獸,在人們心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古伊朗宗教中的犬也體現出了這種觀念,索羅亞斯德教認為每個人死後靈魂都要經過裁判之橋,橋頭上面有兩隻犬,守護在旁犬,能夠審判靈魂。

而帕爾西人也有類似這樣的傳說,犬會蹲在彼岸之橋的橋頭,通過審判靈魂,並驅趕附著在至善的人靈魂上的惡,魔防止惡魔將善良之人的靈魂拖向地獄。

在宗教生活中,犬甚至能夠享受和人同等的待遇,這是讓人意想不到的。

波斯文獻中所保存的文章上面列舉了,法律規定成年男子,懷孕女子和小孩子的日常飲食,並且同樣還給出了牧羊犬,村犬獵犬的餵食。

可以看到犬被人類照顧的很好,並且在人類生活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而且還規定了人們必須要對牧羊犬和護家犬表示感謝。

正因犬身上有人類認可的高尚的道德品格,所以在犬死後,人們認為它的屍體周圍也會被邪惡力量包裹吞噬,在這一點上犬死後和人死後的境況相同,一般來說人死後也被認為屍體周圍會被邪惡力量包裹,而且大地上最髒亂的地方,也就是人與犬的屍體被埋葬的地方。

在古代人們認為人權死後周圍的邪靈較多,犬作為至善的益獸,雖然不能參與宗教獻祭,但是他在宗教獻祭中仍然承擔了很重要的角色。

在創世紀中記載到人類所做的第一份犧牲就是獻給火的部分直接放在火焰上,獻給神的部分要拋向空中,這時禿鷲就會得到獻給神的部分。

而這一記載就如同讓狗吃掉肉。因此在神聖節日的莊嚴儀式上,索羅亞斯德教徒會收集祭祀過的食物,把他們丟給犬吃,同時還會念誦禱文,時至今日這樣的方式還在持續著。

而且直到現在伊朗的一些古老村莊,仍然有虔誠的教徒們,會把死者的食物分給犬吃,這是因為人們認為人死後靈魂仍然會停留在大地上持續三天。

因此在紀念死者時會把給死者的食物給犬持續三天,當犬類吃了部分祭品,就相當於世事的靈魂得到了安慰,畢竟在人們看來,犬能夠代表神本身。

並且在索羅亞斯德教的諸多善類動物之中,犬具有一種獨特的特質便是驅邪功能,在遠古時代,伊朗人的元素進行由木生活時和狗的關係十分密切,在當時起碼的傳統還沒有發揚光大這些人放牧牛群時非常依賴犬的幫助,犬不僅能夠幫助放牧,還能保護畜群。

除了犬,牛也是原始伊朗人親密接觸的動物。正因此,犬在人類生活中承擔了十分重要的功能,也被認為有驅邪能力。犬在宗教和社會生活中如此重要,古波斯法律條文中有詳細的規定,來規範與犬有關的各種宗教和世俗行為。

瑪麗亞·馬庫池曾將瑣羅亞斯德教的罪分為兩大類:侵犯他人的罪及與靈魂有關的罪。前者包含侵犯他人的民事刑事案件,類似今日之財產、借貸、債務、偷竊等罪過;

而侵犯諸善端動物的罪過屬於後者,主要是傷害了侵犯者自身的靈魂,但依然要受到與世俗犯罪同樣的懲罰。這些規定顯然體現了古波斯政教合一的法律特色。

可以肯定地說,瑣羅亞斯德教中保護善端的道德規範不僅屬於宗教範疇,甚至成為瑣羅亞斯德教法理學(法律體系)的顯著特徵之一。

真正的瑣羅亞斯德教徒對待動物的戒律不僅成為薩珊社會「非正式的」規範,也促成了保護益獸免受「故意的」或「無意的」傷害的相應法律。

對於犬的尊重不僅體現於教律的規定,也體現在瑣羅亞斯德教徒的日常生活中。

犬在伊朗人的生產生活中仍然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放牧捕獵、驅趕豺狼、看家護院、嚇退盜匪。

因此,伊朗人對犬非常尊敬愛護,如果有人做了對犬不利的事,就會受到嚴厲懲罰。

伊朗中部亞茲德地區沙里發巴特村至今還保有這些傳統:生活在此地的瑣羅亞斯德教徒不僅每天在家人吃飯前餵狗,且一天最少一次;而且也優待巷狗和流浪狗。

古伊朗的犬顯然已經超越了印歐人地獄看門狗的角色,更具有護佑人類生存發展的積極功能,只是這種功能蒙上了一層神秘的面紗。

從這個角度來理解漢文獻所記載的「波斯多善犬」,就不會局限於犬類外形的健壯,而是著眼於犬積極參與古波斯人來世今生、懲惡揚善等多個層面的真善美。當然這一善犬的形象是人類所創造的,歸根結底也服務於人類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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