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子強被槍斃後,嬌妻申請解凍資金,後變賣房產狂賺20億盡收囊中

盛弘 發佈 2023-12-17T22:49:12.447515+00:00

「我不知道你現在還有多少錢,不過,無論剩多少,還是離開香港吧,到一個有湖的地方去居住。」在《逆水女人——世紀賊王張子強之妻羅艷芳自述》一書(群眾出版社出版)中,張子強給他的妻子羅艷芳寫了一封絕筆信。一、世紀悍匪的事跡上世紀香港有三大賊王:葉繼歡、張子強、季炳雄。

「我不知道你現在還有多少錢,不過,無論剩多少,還是離開香港吧,到一個有湖的地方去居住。」

在《逆水女人——世紀賊王張子強之妻羅艷芳自述》一書(群眾出版社出版)中,張子強給他的妻子羅艷芳寫了一封絕筆信。

一、世紀悍匪的事跡

上世紀香港有三大賊王:葉繼歡、張子強、季炳雄。

葉繼歡以持AK槍械當街搶劫而聞名;季炳雄以橫掃金鋪為標籤。此二者的特點比較相似,都是強悍、膽大。

而張子強卻和這二人完全不同。

他不屑於人前「表演」,也不願意硬碰硬,更喜歡提前做好規劃,來個萬無一失的打劫。

張子強第一次大案,是在1990年。當時他的幕後軍師,也是他的妻子羅艷芳給他吹枕頭風,讓他去啟德機場搶金表。

張子強特地穿上了機場工作人員的衣服,來了金蟬脫殼之計。也正是因此,當時警察沒有足夠的證據指控張子強。

從這裡可以看出,張子強更傾向於「智取」,而羅艷芳在他的計劃中有著舉足輕重的地位。

到了1991年,張子強胃口變得更大了。他決定去劫運鈔車。這次運鈔車有著1.7億港元,在當時可以說是天價了。

張子強協同四個同夥,前去搶劫。由於地點又是啟德機場,對張子強來說可以說是輕車熟路,他甚至在其他四個同夥蒙面的情況下,沒有蒙面。

當時,張子強被一名機場的工作人員看到了,這為後面埋下了伏筆。但是,張子強還是逃脫了。

直到沒過幾天,銀行發現羅艷芳存入銀行的40萬港幣,和被劫的那批港幣號碼一致,所以就把羅艷芳和張子強抓了起來。

工作人員由於害怕張子強,一開始沒有直接指認張子強,直到確定了自己沒有生命危險,才敢說出來。

最後,張子強被判18年,而羅艷芳則因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羅艷芳一出來,就緊鑼密鼓地展開了「救夫行動」。

二、營救丈夫的女人

羅艷芳一出來,便召開了記者招待會,痛訴香港警察的不作為,然後展示了她大腿上的刀疤——她說,是香港警察在抓捕過程中誤傷的。

在羅艷芳的煽動下,全香港的社會輿論都導向了張子強身上,使得張子強一副看上去被警察欺壓的「良好市民」的模樣。

與此同時,羅艷芳開始給張子強上訴,聘請當時最好的律師。律師以當時工作人員「去而復返才認出張子強」為由,認為工作人員認人不足,證據不充分。

在多次上訴和申辯之後,張子強無罪釋放。可以說,羅艷芳的「救夫行動」非常完美,也體現出了這個女人的狡詐。

張子強經過此事,更是肆無忌憚,他準備打響名頭,把目標放在了當時的香港十大富豪身上。

張子強的算盤是這樣的:如果他能夠通過綁架十大富豪而一戰成名,那麼所有人都會畏懼他,到時候他想要多少錢,就有多少錢。

於是在1996年和1997年期間,張子強綁架了香港首富李嘉誠的兒子李澤鉅,和香港第二富豪郭炳湘。

張子強綁架人也並不粗暴,如,綁架李澤鉅的時候,他會觀察李澤鉅每日固定上下班會經過哪些「盲點」。

綁架了李澤鉅之後,張子強自己隻身一人去李嘉誠的豪宅,和李嘉誠宛若商業談判一般,冷靜地討論「贖金」問題。

到了郭炳湘的時候,郭炳湘為人比較有傲氣,寧死不願交贖金。張子強也不用毆打等手段使其屈服,而是把郭炳湘放在箱子裡,悶著他。

郭炳湘忍了三天,到第四天終於受不了了,還是交了贖金。就這樣,張子強更加聲名大噪,成為了「世紀悍匪」。

而羅艷芳一直在張子強身邊,做他的「賢內助」。

這兩個人犯了法,還得意洋洋、自以為是。

三、最終受到了懲罰

1997年下半年,張子強計劃綁架他第三個富豪——何鴻燊。但是這次張子強的計劃出現了紕漏:

在張子強準備向何家豪宅投放燃燒彈的時候,被路過的巡警發現了。

於是,這次計劃就這樣以失敗告終,這也預示著張子強狂妄的人生開始走向了終點。

1997年底,張子強偷偷地購買了八百公斤炸藥,放到了香港一處偏僻的村屋之中,這八百公斤的炸藥意欲何為,讓人細思極恐。

要知道,曾經有類似的案件中,八百公斤炸藥炸死了一百多人。張子強的所作所為,有多麼危險,可以預見。

在張子強偷運過來的時候,其實香港警察已經知悉。但是為了不打草驚蛇,所以先讓張子強過了這關。實際上,香港警察在背後已經開始工作了。

在張子強準備將炸藥轉運到其他地方的時候,香港警察來了個瓮中捉鱉,將張子強的同夥悉數捉拿歸案。

由於抓個現行,所以張子強的同夥幾乎是處於定罪狀態。張子強趁亂逃回了內地。他以為內地是犯罪的溫床,卻沒想到,正義的利劍正懸在了他的頭頂。

1998年,張子強在內地逃竄,內地警方和香港警方傾力合作,積極抓捕。而在香港,張子強和羅艷芳的共同帳戶,也因相關法律而被凍結。

張子強在逃竄過程中,使用了一個假的身份證。他沒想到,正是這個假身份,讓他更加難逃法網。

1998年7月,逃竄沒多久的張子強,被內地警方抓獲。如果張子強沒有使用假身份證,也許他還能狡辯自己沒犯法;但是他使用了假身份證,讓警察更有理由拘留他。

於是,在兩地警方的高度配合下,張子強很快就被定了罪——死刑。

這時候,羅艷芳準備模仿七年前,再來一次「救夫行動」。但是她忘記了,罪惡終將被正義所戰勝。她的招數,很難再有效果。

四、三救丈夫而無果

羅艷芳在香港大起輿論,又上訴又哭訴,在香港掀起了很大的波瀾。但是,這次張子強人在內地,難改變犯罪事實。

於是,羅艷芳又把落腳點放在了:張子強的案件,放內地判是否合法?是否應該帶回香港判決?

許多人都對羅艷芳這個論點表示了贊同,但是張子強罪行累累,他不僅在香港犯了罪,在內地也犯了罪。內地併案處理,是合情合理合法的。

羅艷芳見招數沒用,只能眼睜睜地看著張子強在內地被執法。

在張子強行刑前,他寫了一封信給羅艷芳。

在信里,張子強說自己要是早點認識羅艷芳就好了。

與此同時,張子強還交代了羅艷芳有關於孩子和他母親的事情,他拜託了羅艷芳照顧孩子和老母親。

顯然張子強知道自己時日無多了。

但實際上,張子強這麼做只是鱷魚的眼淚。如果他真的對自己所作所為有所悔意的話,就不會偷偷暗示羅艷芳,如果她有錢的話,就儘快帶著錢離開。

看上去「含情脈脈」,實際上卻暗藏玄機。羅艷芳自然也明白張子強這麼說的意義所在。

於是在這期間,羅艷芳一直積極地上訴周旋,就是為了能夠讓法庭能夠解除他們財產的凍結令。

隨著張子強的死亡,羅艷芳的周旋,她在1998年11月通過申請拿到了解除凍結的批准,就在這時候順利轉出來一大部分財產。

儘管警方試圖追討張子強的賊贓,但在羅艷芳的「操作」之下,仍舊只追討回了一億港元左右,剩下的由於是不動產,只能收入羅艷芳囊中。

畢竟是贓款,流入到了市場之後,再想找回來就難上加難了。羅艷芳正是深諳此點,所以才會做措施。

如此精明的羅艷芳,原本在張子強去世之後,也能苟且偷生下去,但發生了一件事情,讓羅艷芳始料未及,也讓她逃往了國外。

五、帶著財產逃泰國

據悉,羅艷芳在張子強死後,仍然留在香港,畢竟這是她土生土長的環境,還是更為習慣一些。

當時一些地下幫派知道張子強的巨額遺產在羅艷芳手中,於是他們不斷地對羅艷芳發出恐嚇信和威脅信,以為羅艷芳就會害怕,乖乖交出錢財來。

但從前面的事就可以看出,羅艷芳是個不輸張子強心智的一個女人,她自然不會怕這些威脅,不當回事,依然在香港生活。

直到1999年,羅艷芳外出辦事,突然背後闖出四個匪徒,要襲擊羅艷芳。那時有巡警經過,羅艷芳才逃過一劫。

經此一役之後,羅艷芳連忙將房產給變賣了。恰好當時香港房價暴漲,羅艷芳入手豪宅的時候,房子僅5億元。

但是賣房子的時候,羅艷芳中間商賺差價賺了個盆滿缽滿,足足賣了20億港元。比先前多了3倍有餘。

拿著20億港元,羅艷芳帶著孩子、老母前往美國、泰國等多地周轉,最後她選擇了和香港氣候接近、離香港更近的泰國定居。

不過,這也只是傳聞。因為羅艷芳怕被人追殺,一直隱姓埋名,就連去泰國也只是放出來的風,不代表是真的。

畢竟羅艷芳是個極具手腕的女人,她放出來了許多流言:有人說,她已經改嫁給了當地富商;也有人說,她懷揣著20億港元孤獨終老。

而羅艷芳和張子強的幾個孩子,由於年紀太小,在逃亡的過程中,長大變樣了,更難被追殺他們的人發現。

2022年有媒體報導,這幾個孩子在國外已經順利考上了大學,之後按部就班地找工作、結婚、生孩子,就這樣過上了普通人的生活。

也有一種說法稱,羅艷芳和張子強幾個孩子早就被秘密殺害了,他們最終黑吃黑,將20億元吞了下來。

不管是何種說法,但是都說明了一點,即便她懷揣著萬貫家財,也得每天過著提心弔膽的生活。

也許好不好,也只有羅艷芳自己知道了。

參考資料:

[1]羅石賢.逆水女人:世紀賊王張子強之妻羅艷芳自述[M].群眾出版社,1999.

[2]文匯報.《《追龍2》裡反派原型張子強的夢想:香港富豪一接到他的電話就乖乖打錢》

[3]人民日報.《張子強等5名主犯被執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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