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開福警方:一男子駕車撞傷9人後棄車逃跑,已被抓獲歸案

司右史 發佈 2023-12-20T02:15:09.397067+00:00

如果您喜歡這篇作品,歡迎點擊右上方「關注」。感謝您的鼓勵與支持,希望能給您帶來舒適的閱讀體驗。長沙一男子駕車撞人後被捉拿歸案,但這一交通事故卻呈現出諸多疑點。該蘭姓男子前後行為毫無邏輯可言,這就很難在第一時間搞清楚這一事故的起因到底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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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一男子駕車撞人後被捉拿歸案,但這一交通事故卻呈現出諸多疑點

該蘭姓男子前後行為毫無邏輯可言,這就很難在第一時間搞清楚這一事故的起因到底是什麼。

9名路人遭受無妄之災,更引發我們深思,我們該如何防範這種事故呢?

肇事者行事詭譎

長沙開福區發生這起車禍之後,警方快速地控制了逃離的肇事者,並及時公布了有關信息。

根據警方提供的信息我們得知,這個肇事者是2023年4月底取得的駕照,距今不到兩個月的時間。

難道是因為新手操作失誤,才釀出了這樣一場慘禍?

若是操作失誤,他為何要逃離現場呢

他雖然撞了9個人,但只有一名路人傷勢較重,其他8人都是輕傷。

如果他是操作失誤,那他不跑也就判三年,跑了那就要三年以上了

從自身利益來考慮,他不跑對自己才是最有利的。

除非他不是操作失誤,而是故意去撞人,在撞了9個人後,心裡後怕,自知理虧,所以慌亂中棄車逃離。

故意撞人可以解釋為什麼要逃離現場,也非常符合肇事車輛的特點。

該車為五菱宏光系列的麵包車,只有手動擋

因此,要保證一定動力去撞人,就需要不斷提高檔位

油門與檔位的配合一定要熟練,既然肇事者完美地實現了這一操作,那說明就不是操作失誤。

一般來說,操作失誤多發生在新能源汽車上,是由於一個踏板往往兼顧多個功能造成的。

但說他是故意為之,也有幾個地方說不通

如果他要報復社會,為何偏偏選擇這個路口呢?為何大部分都是輕傷?為何行駛一段路程後放棄了報復社會呢?

希望能從嚴處置

蘭某並非開車上路就開始撞人了,而是在中間車道正常行駛了很久。

行駛至某路口時,有輛摩托車從肇事車輛前方橫跨馬路,結果蘭某就駕駛車輛去撞已經到達最右邊車道的摩托車。

但蘭某將摩托車撞倒後,沒有進行碾壓,而是揚長而去。

緊接著,連續撞上前方的8名行人。你說他故意報復社會吧,他又沒有下死手。

按照我們平時看到的報復社會的新聞,那都是把人往死里撞,有的還反覆撞。

而這些特徵在蘭某身上就看不到,但我認為他很大概率還是故意為之

之所以突然發作,或許是因為受到了什麼刺激,不一定跟現場環境有關,也可能是回憶起了某些事。

連撞九人不過是為了發泄情緒,情緒發泄完了冷靜下來,知道自己犯了大錯,慌亂不知所措,出於本能只好逃跑

如果是這樣,那就可以定他個,十年起步

另外多說一點,關於車輛肇事,我認為我們的法律應該更嚴格

就算是操作不當導致的事故,如果致人死亡,也應該判得重一點。

三年有期徒刑不足以喚起人們對謹慎安全行駛的重視。

完全可以用物理手段防範

當然了,即使法律再嚴格,總會出現事故,因為人不可能不犯錯。

既然存在可能發生車禍的情況,那只要車輛基數足夠大,就會出現各種車禍。

我們可以想辦法將可能變成不可能,至少也應該杜絕車撞行人的情況。

我們想一想,為什麼車會撞到人?因為車跟人是在同一條路上走著

只要我們想辦法把車和人給隔絕開了,那大部分車禍就不會發生了。

在道路兩旁我們可以設置高於地面的人行道,和有護欄隔開的非機動車道。

人行道的問題其實我們現在差不多已經解決了,主要是非機動車道的問題,有兩點還有待改善。

一是很多地方與機動車道之間沒有隔離帶,所以機動車可以隨意進入非機動車道。

二是某些大城市裡,非機動車道已經淪為了機動車的停車場

非機動車只能在機動車道上行駛,增加了危險性。

而最容易發生車禍的十字路口,我們可以設置自動升降柱,如果是紅燈,則柱子升起,是綠燈則降至與地面等高。

這些物理手段實施起來想必會很麻煩,全國普及在短時間內也做不到。

但是我們可以在某些車流量大的路段先試點,看看效果。

希望通過我們的努力,可以避免再出現長沙連撞9人這樣的慘劇。

結語

連撞九人,棄車而逃,肇事者究竟意欲何為?

不管是有意無意,都已經釀成大錯,可以為所有開車者戒。

交通事故層出不窮,我們要致力於改良道路結構,將交通事故扼殺於無形之中。


  • 作者:山海
  • 編輯:二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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