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奇案——hello Kitty藏屍案細節版

哈嘍咪一次咪鵝根 發佈 2023-12-21T09:34:36.650929+00:00

大家好,歡迎來到山寨犯罪檔案室,這裡有真實發生過的案件故事,也會不定期更新各種獵奇,鬼故事,都市傳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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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Hello Kitty,大家會想到什麼?是不是會想到這個乖乖的卡通形象?

或者是會想到這個可愛的毛絨玩具?


而我聯想到的是1999年發生於香港的hello Kitty藏屍案。幾名滅絕人性的兇手把受害人活活地虐待毒打而死,更加讓人覺得恐怖的是,受害人被虐待致死後,兇手把她肢解然後烹煮,最後竟然將受害人的頭骨放進hello Kitty公仔的頭中!

到底是什麼原因使幾名兇手要對受害人下此毒手?更以這樣恐怖的方法毀屍滅跡。而受害人是否會想到,幾千塊錢的債務竟然招來殺身之禍。接下來就讓我們一起在山寨犯罪檔案室了解一下這起被稱為香港十大奇案之一的hello Kitty藏屍案。


這起案件的兇手分別為33歲的陳文樂:

19歲的梁偉倫:

以及26歲的梁勝祖:



起因

1999年3月,樊敏儀的男友阿細欠下陳文樂數千元毒款,過期未還而且玩失蹤。 (事實上「阿細」被警方在街頭盤查拘捕,然後被送往戒毒所。 )

陳文樂與兩名同黨梁偉倫及梁勝祖,於是找到阿細的女友樊敏儀,威脅樊敏儀不還錢的話就把她的兒子賣了,逼她賣淫還債。

而此時樊敏儀已經懷有身孕,陳文樂仍逼她接客,更以「大肚婆」招攬生意。儘管如此,樊敏儀卻無論如何也無法還清只有幾千元本金的債務。

在夜總會做女公關,與在外私下接客,雖然都是提供特殊服務,但兩者卻有天壤之別。這樣沒過幾天,樊敏儀就吃不消了,偷偷逃回家,帶著兒子躲到了朋友家裡。

於是,陳文樂等人到葵涌(chong)麗瑤邨(cun)富瑤樓守株待兔,1999年3月13日,終於等到樊敏儀回家,幾個人一擁而上,將她推進一輛麵包車,樊敏儀其後被帶進尖沙嘴加連威老道31號一棟唐樓的3B單位,也就是案發現場。

這裡是陳文樂與妻子阿佩租住的單位,不久前阿佩剛生下孩子,為了方便照應,阿佩搬到了朋友位於葵涌石籬邨石寧樓十七樓一單位暫住,於是案發現場就沒有其他人。幾個滅絕人性的兇手接下來就把樊敏儀拘禁起來,對她進行了非人的虐待。



過程

進入單位後,陳文樂邊罵邊踢樊敏儀的肚子,樊敏儀痛得在地上打滾,發出悽厲的呻吟聲。幾個犯罪嫌疑人為免聲音外傳引起別人注意,於是就用木板把單位的窗戶封了起來。樊敏儀忍住劇痛,向幾人求饒,但真正的酷刑卻還沒有開始。

三人將樊敏儀的衣物脫光,將她侵犯之後,兩人離開單位外出,剩下一人留守。

過了不久,離開的兩人拿著打邊爐的工具及食物回來,隨即擺好陣式打邊爐(涮火鍋)。

這期間,三人將食物拋給躺在地上的樊敏儀,就像餵狗一樣。

樊敏儀不肯吃,陳文樂氣急敗壞,用手捏開她的嘴巴,將地上的食物塞入她的口中,逼她吞下。

樊敏儀因反胃把食物吐了出來,弄髒了陳文樂的衣服,陳文樂反手打了她幾個耳光,意猶未盡,順手從湯底舀出滾油,往樊敏儀口中灌入,痛得她就地打滾。三人也不理她,各自吸食冰毒,過了不久,原本奄奄一息的樊敏儀,爬到三人身邊,要求分一口冰。三人吸得性起,看見全身赤裸的樊敏儀爬過來,原始獸性立時被點燃。三人讓樊敏儀吸冰後,四人隨即進入瘋狂狀態,比在電影看到的,還令人瞠目結舌。

冰毒對人體的危害,是直接對大腦產生摧殘,破壞大腦組織,令性能力不尋常持久。每月吸食冰毒五次以上者,兩年左右便可產生明顯的精神病人的症狀,這些症狀,是不可逆轉的。

吸食冰毒主要是產生心理上的依賴,靠物理上隔絕,是很難解除冰毒的。 比起吸食古柯鹼的人,吸食冰毒的人具有更大暴力傾向。

三人除與樊敏儀作出種種令人難以想像的性交方式外,陳文樂在樊敏儀的傷口上塗上辣椒油,逼她吞吃糞便以及喝尿,還把燒熔的塑料吸管滴在她的腿上,並要她發出笑聲,如果露出難受的表情或者是沒有笑容的話,樊敏儀將會招致更加殘忍的虐待。

敏儀吸冰後猶如喪屍,完全感覺不到肉體上的痛苦,她不時挑起傷口上的焦疤,弄得血肉模糊,三人難抵她的恐怖模樣,以電線緊緊綁住她的雙手,防止她繼續揭傷疤。不過,樊敏儀對自揭傷疤樂此不疲,偷偷將電線弄鬆,又弄得血肉模糊,陳文樂大怒之下用鋼管毆打她的雙手,把她的手骨也打斷。

1999年4月中旬,樊敏儀已瀕臨死亡,處於彌留狀態,這個時候的樊敏儀臉部浮腫、牙齦流血,全身長滿了水泡、傷口灌膿,看起來十分嚇人。

三人見樊敏儀動也不動,用打火機燒她的腳板,直到腳板皮肉被燒焦及起火,樊敏儀仍無反應,用手探她的鼻息,才知她已經死亡。

講到這裡,我覺得這幾個人都已經不是為了要讓受害人還錢了,純粹就是心理變態,通過虐待受害人來使自己的變態心理得到滿足。

樊敏儀死了,三人也不當一回事,只是可惜失去了一件玩物。吸冰讓三人失去嗅覺,但屍體腐爛還是可以看出來的。三人原本打算將屍體打包,用車運到荒郊拋棄,但每次都遇到有警察在附近巡邏。為免夜長夢多,三人決定在屋內使用現成工具,將屍體處理掉。

三人先將屍體搬到浴缸中,用刀剖開皮肉,用鋸鋸開骨骼。梁勝祖負責割肚放血,剖開後見有內臟漏出,站開嘔吐,梁偉倫亦因屍體太臭而作嘔。

最後由陳文樂負責分屍,肢解部分分裝於多個塑膠袋內,後棄置於垃圾站。

陳文樂將腸臟,丟進屋內的邊爐鍋,徹底煮熟,皮肉及內臟分裝多個膠袋,棄置於垃圾站。

處理完一次後,發現屋內仍有一些內臟沒有丟棄,陳文樂隨手將這些內臟丟出大廈的檐篷了事,這些內臟,日後為這宗殘酷虐殺肢解案揭開序幕。

屍體的皮肉大致都已處理好,但頭顱仍然沒想到妥善的處理辦法,陳文樂將頭顱放入打邊爐的鍋內煮,煮了好一會兒後,他從鍋內取出人頭,一半頭髮脫落掉回鍋中,另一半仍附在頭皮上。

此時,陳文樂對著人頭說:「乖乖不要動,我幫你打扮!」

玩弄了好一會兒後,人頭又被丟進鍋中。


阿芳

年僅13歲的阿芳喜歡Hello Kitty公仔,原裝正版的價錢太貴,她買不起,但在加連威老道街邊出售的翻版Hello Kitty公仔,價錢還是她可以負擔的。

Hello Kitty是貓,但竟然有美人魚造型的Hello Kitty,而且還是用棉花填充,拿上手時,軟綿綿,挺舒服的。

對「老泥妹」阿芳來說,男友玩失蹤是罪無可恕的事,阿芳幾經打探,才知道失蹤了近三個星期的男友「飛仔」(梁偉倫),躲在尖沙嘴一個單位,不知在做甚麽?

「如果讓我知道你有另外一個女人,看我會不會放過你?!」 阿芳雖然心中說的兇狠,但卻沒有半點把握。

如果命運能夠選擇,阿芳絕不會敲這道門。 門還沒有打開,她已經聞到一股很奇怪的氣味,在惡臭中夾雜有香味的味道,但又不像是臭豆腐的味道。

門被人打開,開門的人愣了一下。

她進去,門在她身後關上了。


插曲

案發當年尖沙嘴加連威老道31號唐樓樓高四層,分為A、B兩座,兩大業主分別為毒梟「跛豪」妻子鄭月英及富豪「大劉」劉鑾雄的親屬。下次有機會講「跛豪」的故事。

雙方都想將唐樓業權據為己有,無法就重建達成共識,唐樓的二、三樓,一半單位處於閒置狀態。

1999年4月中旬過後,唐樓傳出陣陣臭味,居民報警求助。

女督察馮小燕,1999年1月才於警校畢業,派駐尖沙嘴分區擔任巡邏小隊指揮官,接到報案,上門調查惡臭投訴,到達唐樓的3B單位時,發現大門虛掩,她聽到屋內有女子呼救聲,入內查看時,腳下踢中一件硬物。

硬物被她踢到屋內,撞在牆邊,她按亮屋內電燈,只見屋內杯盤狼藉,惡臭撲面而來。

馮小燕用手掩鼻,目光把屋內掃視了一轉,最後停在一個Hello Kitty的人魚公仔上面,但只看了一眼就退出單位。

她在出勤報告中寫下,到加連威老道31號3B單位查看,大門虛掩,曾入內查看,無特別發現,相信是屋內垃圾發出臭味。

本來樊敏儀能夠早日沉冤得雪,可是偏偏錯過了這次機會。



事發

1999年5月24日,阿芳又做了「人頭Hello Kitty」噩夢,在夢中,她抱著新買的人魚Hello Kitty時,Hello Kitty的臉,卻變了猙獰的人頭,張開大嘴巴對阿芳說「把頭還給我!」

自從回到九龍馬頭圍女童院(盛康園前身),已連續幾個星期做同一個噩夢,阿芳再也忍受不了,對社工說出一個恐怖故事。

社工聽完後,二話不說,打電話報了警。


阿芳對探員說:「我男友梁偉倫的朋友陳文樂,帶我到尖沙嘴一個單位留宿,單位內除我男友外,還有梁勝祖及一個女人。」

阿芳說,在單位內看見陳文樂及梁勝祖強姦那名女子,又在那名女子口中大小便。

陳文樂又叫阿芳在一個鞋盒內大便,並逼那名女子吃光。

1999年5月26日,負責此案的油尖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張晚成與油尖警區探員,帶同阿芳到達現場,阿芳不敢上樓,在樓下指出案發單位所在。

探員打開單位大門,陣陣屍臭味撲鼻而來,屋內沒有開燈。

開燈後,一個Hello Kitty美人魚公仔倚在走廊牆邊,滲出腥臭血水。

探員用鐵棍輕刺公仔的頭顱,感覺內有堅硬物體。在地上找到一顆脫落的牙齒。

法醫到場後,在美人魚形Hello Kitty公仔頭內,發現頭內有頭,這也是樊敏儀唯一被找回的人體部份,她那個曾被兇手用作「打邊爐」的人頭。

負責調查的油尖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鄭惠明說:「見到受害人的頭骨,熟的,上面沒有肉,相信是被人煮過...... 無下顎,上鄂有牙齒,零碎牙齒在公仔裡面,也有毛髮、頭髮。」

單位內有兩個沒有洗乾淨的不鏽鋼鋼煲及瓦煲,兩煲周圍滿布屍蟲,煲內盛著發出惡臭的殘渣。

探員在現場找到一批證物,包括一個無門雪櫃、一把鐵錘以及一個懷疑曾烹屍的瓦煲。

1999年5月27日,警方派出四名探員到葵涌石籬邨石寧樓17樓一單位,將陳文樂及阿佩拘捕。

第二天,梁勝祖主動投案,梁偉倫在新聞報導上知道事發,逃往廣西南寧。

警方將梁偉倫資料交給國際刑警、入境處和內地警方協助追捕。

2000年2月14日,梁偉倫因吸毒被內地警方截獲,因未能出示身份證明文件被扣押,其後得知他在香港被通緝,被遞解出境,移交香港受審。


審判

慘遭虐殺的夜總會女公關樊敏儀(阿Map,23歲), 6歲時父親因欠債離家,自此音訊全無。
其母親改嫁,丟下她與姑母同住,她年少時曾因犯事入住馬頭圍女童院。
樊敏儀其後努力讀書,讀至中學畢業。 在當售貨員時誤交損友,染上毒癮,從此不能自拔。
樊敏儀一度在油麻地及旺角一帶當暗娼,其間認識當「馬伕」的陳文樂。

陳文樂除了當「馬伕」,也做「放數」(高利貸),還賣毒品,樊敏儀因此染上吸食冰毒的惡習。
樊敏儀在19歲時認識阿細(吳志遠),在旺角同居,1998年誕下兒子後,搬到吳志遠母親位於葵涌麗瑤邨富瑤樓的單位居住。

在調查初期,警方沒有足夠證據,證明死者是樊敏儀,但因被告承認非法處理屍體等罪名,加上污點證人阿芳的口供,於是控告三人謀殺罪名。

2000年10月9日,案件在香港高等法院開庭審理,三名被告陳文樂(案發時33歲)、梁勝祖(26歲)及梁偉倫(19歲)被控以謀殺罪、非法禁錮以及阻止屍體合法殮葬共三項罪名。
三人各自承認禁錮或阻止屍體合法殮葬,但全部否認謀殺罪,在自辯時互相推卸責任,梁勝祖及梁偉倫指陳文樂為黑社會和勝和成員,聲稱一切都是受他指使。

接著,控方講述案情,當梁勝祖供述如何從椅子上跳下來,用膝蓋壓在受害人身上時,在犯人檻(jian)的陳文樂竟然發出嘻笑聲。

詭異的是,當辯方律師指出,被告只是非法處理屍體,沒有殺人的時候,法庭上的燈突然開始閃爍,庭內所有人都非常錯愕。梁勝祖在上庭後押返羈留所,他曾對獄警說:「我看到鬼。 在法庭上看到的女性,都是樊敏儀的容貌。」

審訊進入第三日,案中年僅15歲的劉姓特赦女證人(阿芳),在庭上大爆三名被告殘酷虐待死者:

阿芳說,她與男友梁偉倫以及梁勝祖,將燒熔的塑料吸管滴落死者腳部時,一邊以打火機燒她的腳,一邊以木棍摩擦其傷口。

阿芳說,死者一開始還覺得痛苦,但後來愈滴愈開心,還一邊被滴一邊笑。

阿芳對男友梁偉倫說:「從來沒見過有人這樣,又喝生油又被人燒腳!」

死者腳部兩邊位置燒至皮全掉了,小腿前部亦布滿水泡,雙腳均灌膿結疤,腳趾黏在一起。

死者不停地撕去腳上的疤,阿芳與三名被告為阻止死者,以電線將其雙手捆綁吊起。
陳文樂因死者撕傷疤,用鐵水管虐打她,除打死者身體外,更敲打手指。
阿芳說:「樂仔(陳文樂)叫死者攤開十隻手指放在地下,跟著就打她的手指,還不止打一次。」
阿芳說,她亦曾兩次無緣無故用水管打死者手臂。
控方律師問她「阿祖」及「飛仔」有沒有用鐵水管虐打死者時,阿芳說:「有打,不止一次,不記得有多少次,因為整天都會打,差不多天天都打。 除頭外,全身都打,用力打,不止打一下,但不超過二十下!」
阿芳說,死者被他們脫光衣服、踢心口等長期虐待後終於死去。
阿芳說,發現死者時,見她躺在房內,雙手及雙腳均被牛皮膠紙纏住。
「飛仔」在死者死去時,曾向阿芳表示不開心,不知是不是他累死的,後來向阿芳聲稱:「斬成一塊塊衝下廁所啦!」

死者樊敏儀的遺體受到嚴重摧殘,唯一找到的頭顱又無致命傷痕,法醫無法查出致命死因。
三名被告都曾向死者施虐,但無法證明何人作出致命一擊,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案中污點證人成為陪審團裁決關鍵。

2000年11月,辯方三位大律師表示,出任控方特赦證人的女童證供薄弱,沒有親眼見到樊敏儀臨死前情形,可能並非三名被告親手殺害樊敏儀等等。

法官阮雲道表示,特赦證人必須說真話,其證供可信程度不能因為她年紀小而打折扣。

2000年12月6日,陪審團以六比一大多數,裁定三被告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名成立。
法官阮雲道判處三人終身監禁,三名被告最少服刑二十年才可申請覆核減刑。
法官表示,會將這次的審判紀錄送交行政長官董建華。

心理報告認為陳文樂的性格、心理病變以及服用藥物是導致此案的主因,雖然被告將來不一定有暴力傾向,但對社會大眾仍然構成一定危險。第二被告梁勝祖的兇殘表現最嚴重、最暴力,對社會危害性最大。
心理專家的心理評估顯示,梁勝祖有反社會個性表現,有心理病變的症狀,不注重規則,喜歡破壞、敵對,容易表達憤怒,其價值觀充滿犯罪思想,其再犯類似暴行的可能性很高。
梁偉倫有心理病變傾向,心狠手辣,不負責任,毫無悔意,間歇性火爆,傾向表現極度憤怒,不能以溫和方法表達情緒,對死者缺乏同情心,不認為各種虐待會對死者造成傷害。
心理評估報告指被告犯案時只有19歲,對將來會否重複犯案有所保留,就算以心理學方式協助被告處理情緒,其有效性亦要視乎被告的決心和動機。

阮雲道表示,三人都有心理傾向,精神不穩定,而且可以看到將來可能會繼續對接觸的人構成危險,法庭有責任對市民大眾加以保障,因此需要對三名被告判以終身監禁。
阮雲道嚴斥被告嚴重危害社會,他說:「近年從沒聽過這樣殘忍、墮落、暴力、麻木不仁、手段兇殘的案件,以這樣的手法加諸別人身上,連禽獸亦不會這樣對待同類。

阮雲道解釋判處終身監禁的三個準則:
罪行的嚴重性是否需要判決較長刑期。
視乎被告性格、背景將來會否再犯。
若再犯案會否為公眾帶來嚴重後果。
法官稱,雖然三被告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時,力指他們不符合上述條件,但三被告皆有心理傾向、精神不穩,與他們接觸的人可能有危險,符合判決終身監禁的條件,法庭須保障社會大眾。
由於三人承認阻止屍體合法埋葬罪,同被判監三年。
陳文樂及梁偉倫承認非法禁錮罪,判監四年,梁勝祖因不認罪,判囚六年; 最後兩項罪名與誤殺罪同期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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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被判終身監禁後,均提出上訴,陳文樂與梁偉倫的申請被駁回,而梁勝祖獲准上訴。

上訴庭法官在判詞中指出,梁勝祖在死者遇害前一天沒有到案發單位,原審法官在引導陪審團時,雖有要求陪審員考慮梁勝祖是否與其餘兩被告合謀殺死受害人,但卻沒有引導他們考慮梁勝祖的「離開」,是否足以終止與另兩人的「合謀」關係。

上訴庭認為,原審程序上出現重要錯誤,令定罪不穩妥,故推翻原判,案件發回重審。
梁勝祖在上訴初期,否認誤殺,但重審時卻改口承認誤殺。
辯方律師指梁勝祖的角色,與另外兩名被告不同。
當他目睹受害人痛極呼喊,一度鼓勵受害人儘快還債,好讓她早日獲得釋放。
梁勝祖當日亦到警署投案自首,他亦決心改過,在獄中參加基督教聚會接受教會薰陶。
律師說,自去年上訴得知,案件發還重審後,梁勝祖一直感到困擾,最後,他決定認罪。
律師又表示,梁勝祖至今已服刑五年,希望法官能考慮刑期的整體性而給予輕判。
2004年3月,上訴庭法官高嘉樂基於案情嚴重,需時考慮適當量刑起點,其後改判梁勝祖入獄18年。


後記

樊敏儀被殺後,兒子無人照顧,由社署安排入住寄養家庭,樊敏儀同居男友「阿細」(吳志遠)每周可前往探望兩、三次。

2001年3月19日,樊敏儀同居男友「阿細」(吳志遠,27歲),在葵涌麗瑤邨一單位,持刀阻止同居女友姚梅(32歲)外出,並毒打對方。

2000年9月11日,曾因搗破尖沙嘴「北姑集中營」聲名大噪,被同袍稱為警隊新晉「殺雞師姐」,油尖警區特別職務隊督察馮小燕,在筲箕灣道三六八號海灣華庭廿三樓一單位家中燒炭自殺身亡。
馮小燕於1999年曾接報到樊敏儀遇害單位調查,當時曾踢到死者藏在Hello Kitty美人魚公仔內的頭顱。
樊敏儀的頭顱骨是案中唯一證物,初審結束後,交由法醫保存在九龍公眾殮房,直至各犯人上訴程序結束,死者家人於2004年3月才獲通知領回頭顱,並於3月26日火化,靈位設於荃灣圓玄學院曜暉堂。
兇案單位唐樓已在藏屍案發生十三年後(2012年)拆卸,發展商於2016年斥資逾8,000萬元,重建成一幢16層高商廈,即瑞生嘉威酒店。


2014年3月,被判終身監禁的梁偉倫,由赤柱監獄寄求情給一名立法會議員,表示對所作所為深感後悔,要求減刑,望餘生能脫離鐵窗生涯。

梁勝祖於2011年4月刑滿出獄。

事後,根據一名在案發現場附近一家店鋪工作的店員講,在案件曝光前兩個星期,曾經在附近垃圾桶旁邊看到過案中的hello Kitty,因為該hello Kitty很特別,是貓頭魚身,而且十分乾淨,因此想要拿回家給女兒,但是由於這個公仔太大,拿著不方便坐地鐵,於是就打消了拿回家的念頭。如果當時這名店員真的把這個hello Kitty帶回家,一定會讓她終生難忘,也會讓這起案件早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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