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水縣人民法院通過保全協商機制,成功化解一起涉企糾紛,雙方企業負責人在調解室握手言和,該案最終以原告方撤訴畫上了一個完美的句號。
據悉,某建築公司向某玻璃公司購買價值31萬餘元的玻璃材料,某建築公司在支付10萬元後,餘款遲遲未支付。經玻璃公司多次催討無果,遂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申請財產保全。
在收案後,承辦法官經過多種方式進行調查後研判,一旦對建築公司的銀行帳戶等財產進行查封、扣押等措施,勢必將會對該公司的資金運轉等造成較大影響,不利於公司正常經營發展。且承辦法官了解到,建築公司未支付貨款有一部分原因是在對比了其他公司產品價格後,認為玻璃公司供給的產品價格略高,心存芥蒂。
在掌握相關情況後,承辦法官及時組織當事人進行保全協商,可以通過被保全人提供擔保等方式,確保在不影響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採取適當的保全措施,同時通過庭前調解工作,給了雙方一個坐下來面對面談心的機會,從產品價格、服務質量等細節,雙方在交談中心結逐漸解開,最終建築公司當場履行剩餘貨款,並表示未來還會繼續和玻璃公司合作,在溝通交流中解決問題,在精誠合作中實現共贏。該案至此圓滿化解。(吉水縣人民法院 劉宇兵)
編輯:許佳慧
編審:羅素靜
監製:游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