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職媽媽被老公起訴離婚,沒存款沒收入等於被動挨打

亦君說書 發佈 2024-01-08T21:18:24.849758+00:00

最近看了一個全職媽媽發的視頻,講得相當詳細,實在叫人感慨良多。全職媽媽太苦了,當了全職媽媽還要被起訴離婚,那就是espresso兌黃連,苦上加苦。

最近看了一個全職媽媽發的視頻,講得相當詳細,實在叫人感慨良多。全職媽媽太苦了,當了全職媽媽還要被起訴離婚,那就是espresso兌黃連,苦上加苦。

事情是這樣的。樂樂媽媽是倆孩子的媽媽,也是一名全職寶媽。她從外地嫁來上海十幾年了。結婚的時候老公沒房沒車沒給彩禮。房子也是結婚多年後才買的。

離婚是樂樂媽的老公提出的。從去年就開始提了,財產分割條件比較苛刻,樂媽當時覺得吃虧,沒同意。現在老公提出起訴,並拒絕了法院調解。

樂媽手頭沒什麼存款,家裡財產主要是一套房子和一輛車。她去法院尋求法律援助,法院問她名下有沒有財產。當她說出有一套上海的房子在夫妻雙方的名下時,法院拒絕了她的請求。

問題是這房子現在一家四口還住在裡面呢!

就這全職寶媽,你說她有錢吧,她沒錢請律師,你說她沒錢吧,她還有半套上海的房子。

樂樂爸提出的離婚分配方案,看似很公平公正:房子、車子、娃,統統對半分。

問題是這套房子現價300多萬,買的時候200多萬,首付樂樂媽的父母拿了將近40萬,他們還賣掉了老家的房子給女兒買房。餘下的錢是兩人婚內積蓄。現在這40萬還給女方父母,連一分錢利息都沒有,房產增值部分更是和他們沒有關係。

當初樂媽結婚的時候沒有要彩禮。結婚十年,男方父母大概統共就為小家庭花了10萬,現在這個錢,男方也主張還給他父母。

樂樂媽第一個不忿,在於結婚這麼久,自己父母一分錢回報都沒得到。樂媽的爸媽心疼女兒和兩個外孫,一直在貼錢貼錢貼錢。反倒是婆家,哪怕樂媽自己不買新衣,也要把婆婆的衣服從上到下給她買齊。此外,公公現在租住的房子,一個月3000塊,也是小夫妻掏錢的。

其次,男方父母因為是上海的,離得近。生了二胎以後婆婆就上門來照顧孫子。去年婆婆因病去世。於是老公把婆婆的死歸咎於樂媽身上。他把結婚至今所有雞毛蒜皮的小矛盾統統寫在了離婚起訴書里。

什麼吵架時的一句話了,婆婆做的飯了,統統都是控訴樂媽的罪狀。

而婆家對樂媽的羞辱,包括公公威脅說要拿刀砍了樂媽的事,老公隻字不提。

第三,作為全職寶媽,樂媽是沒有交過醫保和社保的。而老公這10多年則從未中斷過工齡。樂媽認為,既然交15年社保就能領退休工資,那麼老公就等於都在吸她的血。離了婚她在保障方面一無所有。

第四,樂媽有兩個孩子,她出於為孩子的前途考慮,打算讓孩子在上海跟著爸爸(爸爸也不會親自管,主要還是靠爺爺帶孩子),自己回老家,離開這個傷心之地。

現在老公提出要麼孩子一人一個(大寶女孩歸媽媽,小寶男孩跟著爸爸),要麼倆孩子都歸爸爸,房子一人分150萬,樂媽那份直接扣除50萬作為孩子的撫養費。估計樂樂爸還打著不賣房子,湊點錢再加分期付款給樂樂媽的主意。

分期付款你們懂的,一般越到後面越難要,能拖則拖。他又帶著孩子,到時候拉著孩子一哭窮,樂樂媽還能把孩子趕到大街上去強制執行嗎?

男方這算盤真是打得啪啪響。把一個女人敲骨吸髓,還連帶她的父母一起吸。等到兒女雙全,孩子過了最難帶的時候,就把老婆一腳踹。

就事論事,純分析樂媽這個case。頭一條,她老公的家庭條件是非常low的。

上海人超過40歲,都是獨生子女,他家上面有兩個姐姐,想必也是重男輕女的人家。這麼些年,全家沒有一套自有產權房。就很離譜。上海早些年房價沒這麼高,沒有房子說明要麼窮,要麼懶,要麼沒眼光。

300萬的房子,在上海頂天了也就50平,一家四口這麼一個居住條件,不想著好好賺錢,改善一下居住條件,居然還要折騰離婚!真不知道這人腦子裡裝的是白開水還是淡鹽水。

對於樂樂爸來說,離婚了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再娶,一種是不再娶。

不再娶,他自己也不帶娃,就是想把親爹活活累死,好少付一個月3000塊錢房租。300萬的房子頂多兩間房,其中一個孩子還是女孩,爺爺住進來根本沒法安排床吧?哦,不對。這兩居室的房子也得賣掉,分樂樂媽一半呢。

再娶的話,嚯,一個沒房有娃的二手男人,除了騙騙剛來上海的外地小姑娘,還上哪去找老婆?真要是老天保佑讓他再娶個老婆(老天:這佑我不保),再生個孩子,那他在上海就根本沒法立足了。

日子過成這樣,樂樂媽當然也難辭其咎。

首先,她選男人的眼光就不大靈光。

其次,就這個家庭條件,怎麼能安心在家全職呢?她老公錢不上交,社保也不給她交,就這條件還全職,還不如嫁個rapper浪跡天涯呢!

第三,她就不該生二胎。統共屁大點地方,一個娃都活動不開,還生二胎。咋想的?就她老公那德行,她將來能為女兒爭取到什麼?

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像樂媽這種情況,娘家才是她堅實的後盾。結果她挖娘家的牆角挖得這麼歡樂,圖啥?真是任勞任怨的中國好兒媳啊!只可惜她一腔熱血,滿腹赤誠,最後換來人家兩個字——離婚。

我本將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溝渠。

我一直比較反對女性全職,就是因為女性全職的不利條件太多了。一個女人要想全職,首先得看男人靠不靠譜。

我上次看到一個女性在某乎發帖,說她全職好幾年,不主動開口老公就不給她錢,偏偏她就不喜歡主動開口,於是一直到把自己的積蓄都用完,來網上問自己該不該離婚。

拜託,男人工資卡都不上交,全什麼職啊?老闆若不發工資,這種工作還有人幹麼?

其次,得給女人交社保。像樂樂媽這種臨到離婚,才來問老公分社保的,法律也不支持。全職關係要先當僱傭關係處,先談條件後談感情,才是對自己和孩子負責。

第三,全職媽媽千萬別從娘家坑錢貼補小家。娘家願意貼,說明娘家靠譜,娘家是女人最後的退路。你把後路都給斷了,萬一將來離婚,怎麼辦?若是視全職關係為僱傭關係,天底下也沒有員工自掏腰包貼老闆的道理嘛。

第四,生孩子要量力而行,經濟條件擺在那裡,允許生幾個女人心裡要有譜。不能今天婆婆催二胎就生二胎,明天老公要三胎就生三胎。孩子越多,全職媽媽身上的枷鎖就越重。進,很難重出江湖再就業。退,不敢離婚,離婚也沒有主動權,全得看老公眼色。

女性應該有這個認知:全職媽媽不是好當的。選擇全職必須比選擇老闆更慎重。老闆不靠譜,工作不順心,換一個就是了。男人不靠譜,生活不如意,也想換一個,那代價就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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