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新修訂的《徵兵工作條例》引發的對預備役建設的思考

水手4228609 發佈 2024-01-10T16:44:27.410417+00:00

近期,關於新修訂的《徵兵工作條例》引起了很多人的熱議,特別是第九章第六十四條:「戰時根據需要,可以重點徵集退役軍人,補充到原服現役單位或者同類型崗位。」這句話,引起了很多熱點。

近期,關於新修訂的《徵兵工作條例》引起了很多人的熱議,特別是第九章第六十四條:「戰時根據需要,可以重點徵集退役軍人,補充到原服現役單位或者同類型崗位。」這句話,引起了很多熱點。頭條上向我推送很多這樣的文章,也引起了興趣,都是認真的讀了,關於預備役建設,這兩年也有些想法,今天寫出來,看能否引起大家的認可。

首先糾正一些人的錯誤。頭條上很多人寫的是根據新的《兵役法》,我也以為真是《兵役法》進行了修訂,幸好我今天查了一下,發現其實新修訂的是《徵兵工作條例》,要在今年的5月1日起實施,《兵役法》還是2021年進行修訂的。還有什麼第一梯隊第二梯隊什麼的,真是瞎扯,都是從哪看的?裡面只有我在第一段引用的那句話,哪有什麼梯隊和年齡之分。煩請這些人寫文章之前認真的搞清楚再寫,不要亂人視聽,博眼球,引發輿論。

針對「重點徵集退役軍人」這句話,我首先想到的是預備役建設。我的觀點是將一定時限內退伍的軍人,以省或將省劃分幾個區域為單位,按專業按區域按作戰部隊編制編成合成部隊,規模根據本省的實際退役人員確定,可以是幾個師,也可以是1個團,做到強而精。這些退役軍人在部隊是什麼崗位,在預備役就定什麼崗位。幹部由退役軍官擔任,預備役部隊配備相應的現役,現役的任務是指導輔助預備役人員訓練的組織實施和考核,每年根據退役人員的專業和思想、身體情況確定人員的補入和退出。說明一下,無論預備役人員是多大規模,但預備役部隊就一套班子。每年組織一個合成建制單位進行半個月到一個月的訓練演習,通過三到五年的輪訓,把所有預備役人員輪訓一遍,確保這些預備役人員始終保持應有的軍事技能。

儘量實現模塊化編組,以排級以下為模塊單位,形成戰鬥力,哪裡需要補充,整個模塊隨時補充,實現只要有了裝備,就能在戰場發揮應有的效用。

要配套完善武器裝備及相應保障人員。將現役部隊淘汰的裝備配備到預備役部隊,並且要保持這些裝備的時代性,不能太落後,基本能讓退役人員的專業不能沒有用武之地。也可以採取利用模擬器訓練的方式訓練,但效果應該沒有實際操作有效。有裝備就要配套相應的裝備保障人員,這些人員可以從退役士兵里招錄技術骨幹,以保障武器裝備保持正常的戰技術性能。

這樣,可以讓我們始終有強大的預備役力量作為現役力量的補充,保持戰鬥力,也可以隨時動員成建制的軍事力量參與軍事鬥爭,還可以用於執行搶險救災等非戰爭任務。

這是我膚淺的想法,希望大家提出意見,共同建強我們的國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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