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大利5歲小孩騎自行車撞倒老太太並導致死亡,家長面臨巨額賠償

歐洲華人街 發佈 2024-01-12T15:19:31.182618+00:00

義大利《華人街》消息:一名5歲兒童騎自行車撞倒一名老太太,導致其摔倒撞到頭後死亡:被指控「過失殺人」,小孩他爸爸面臨巨額賠償。

義大利《華人街》消息:一名5歲兒童騎自行車撞倒一名老太太,導致其摔倒撞到頭後死亡:被指控"過失殺人",小孩他爸爸面臨巨額賠償。



如果命運的安排,教孩子騎自行車的快樂家庭經歷可能會變成一場司法噩夢。



這就是發生在米蘭的一個公共公園裡的事情。當時一位父親曾帶著他五歲的兒子去那裡學車,是第一次騎上沒有輔助安全輪的自行車。他把他放在小自行車上,然後,帶著無數的預防措施,讓他騎著走。跑了幾圈,然後孩子有點失去對自行車的控制。速度不算太快,他還是沒能及時剎車,最後離兩個路過的老太太太近了,其中一位87歲的女士還是被撞了,她還沒有完全被撞倒。然而,卻足以讓她失去平衡。


當時她試圖抓著拐杖,但無濟於事。她摔倒了,撞到了頭。看起來問題不大,她摔得很輕。這位女士又站了起來。為了安全起見,父親還是堅持要叫救護車送她去醫院檢查。當她抵達醫院急診室時,情況突然急轉直下。是顱腦外傷。這位女士失去了知覺,然後死了。



有鑑於此,司法機器被啟動了。法律要求有人需對此意外事件負責。這不能歸咎於一個五歲的孩子。因為未滿14歲無法被追究刑事責任。於是就導致作為其監護人的他爸爸被調查,指控的罪名是令人毛骨悚然的:過失殺人。



根據刑法典第40條,"未能阻止一個人有法律義務阻止的事件,就等同於造成該事件"。



根據媒體報導的回顧說,這起發生在米蘭的事情有過一個非常類似的先例。2010年,最高上訴法院對一個孩子的父親被控過失傷害罪做出了裁決,當時這個孩子在撒丁島騎著一輛電動小摩托撞倒了一個同齡的男孩。根據法官的說法,孩子的監護人有義務對受害者進行賠償,"除非他能證明他無法防止這一事件的發生"。據晚郵報稱,即使是以'事實的輕微性'為由宣布無罪的假設也是不可行的。事實上,這條道路只適用於最低刑期在兩年以下的罪行,並且排除了所有那些行為導致(即使是無意的)"人的死亡 "的情況。


在這一點上,最可能的假設是認罪協議,這將允許孩子的父親將刑期減少到三分之一,並享受緩刑。然而,在民事訴訟中對受害者親屬的賠償問題仍然存在,也是將由孩子父親承擔的。據晚郵報稱,這可能是200,000歐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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