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施行新規:首次明確承包方可依法分立,要重點注意些啥?

張木法談 發佈 2024-01-23T20:45:05.664465+00:00

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23年第1號),並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施行。《辦法》創新點之一:增加了對承包方依法分立,需要依法變更承包合同的要求,並明確了具體程序和相關要求。

近日,農業農村部發布了《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農業農村部令2023年第1號),並將於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辦法》創新點之一:增加了承包方依法分立需要依法變更承包合同的要求,並明確了具體程序和相關要求。

《辦法》明確,因承包方依法分立,承包合同變更的,由承包方向發包方提出申請,並提交以下材料:

(一)變更承包合同的書面申請:(二)原承包合同;(三)承包方分立的協議,(四)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全部家庭成員同意變更承包合同的書面材料;(五)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材料。

經查詢有關法律法規,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辦法》出台之前,現行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中,均沒有「承包方依法分立」的規定。《辦法》首次明確「承包方依法分立」的情形,需要依法變更承包合同。為基層處理該情形提供了法規支撐,對加強農村承包地管理具有很強的指導性。

但是,《辦法》並沒有對什麼情形下承包方可以申請分立作出具體規定,而是授權省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根據本行政區域實際依法制定承包方分立而導致承包合同變更的具體規定。也就是說,從執行層面上來看,由於各地的實際情況不同,各地對「承包方分立」的具體規定可能會存在一定的差異,但總的來說,需要注意的事項總體上應該是基本一致的。

下面,結合農村承包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對承包方依法分立需要重點關注的事項談3點粗淺理解:

1.關於申請的主體。申請承包方分立的主體,至少應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一是申請人須為該承包戶中年滿18周歲且具有完全民事能力的人;二是申請人須具備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

2.關於申請的條件。對於承包戶內成員因結婚、離婚、兄弟姐妹分家等情形,承包方家庭成員內部已對承包地分割無爭議,且有成員要求分立的,發包方應允許其分立。當然,符合承包方分立申請條件的,是否分立,由承包方家庭成員自主決定。

3.關於分立協議注意事項。承包方分立協議應採取書面形式,協議內容應確定分立後新承包方的承包方代表及家庭成員、承包地塊的名稱、坐落、面積、質量等級、土地用途等信息。

特別提示:承包方分立協議內容應徵得分立前承包農戶內具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全部家庭成員書面同意,不然,很容易引發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解決也來也很費勁(典型如:外嫁婦女的土地承包經營權通常是登記在老家哥哥或弟弟為承包方代表的合同上,若在未徵得外嫁婦女同意的情況下分割承包地,很容易侵害到外嫁婦女的土地承包權益,也很容易引發農戶家庭內部成員之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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