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世紀法國約翰·勞的經濟體系崩潰原因有哪些?

屋檐下談史 發佈 2024-02-29T04:35:54.349239+00:00

兩者的共同之處在於都是銀行濫發紙幣引發了瘋狂的投機行為,當紙幣開始貶值時,人們紛紛進行擠兌,虛高的股票價格一路下跌,最後紙幣和股票都變得一文不值。

文|青丘

編輯|海藍寶


在世界金融史上,這一時期在法國出現的密西西比泡沫和英國出現的南海泡沫幾乎在同一時間發生和破滅

一、約翰·勞的體系崩潰原因分析

兩者的共同之處在於都是銀行濫發紙幣引發了瘋狂的投機行為,當紙幣開始貶值時,人們紛紛進行擠兌,虛高的股票價格一路下跌,最後紙幣和股票都變得一文不值

這種通行的解釋說明了金融泡沫的一般性特徵,但不能明確指出約翰·勞體系崩潰的具體因素,因此我們有必要回到歷史的語境中從政治、社會等方面對約翰·勞體系的崩潰進行詳細的考察。

約翰·勞體系的崩潰首先在於濫發紙幣導致的通貨膨脹。約翰·勞在論述銀行的時候承認「最可靠的銀行是庫存現金等於信貸額的銀行,因為即使人們要求全部兌現,銀行也拿得出現金」。

但是在解決法國貨幣短缺的危機時,無論是通用銀行還是皇家銀行發行遠超過兌現能力的紙幣。

通用銀行總共發行1.485億的銀行券,其現金儲備只有不到6000萬,皇家銀行為了滿足股票投機的需要在1719年一年裡發行的紙幣就從上半年發行的16億增加到了年末的40億。

為了維持紙幣的價值,約翰·勞一方面頒布法令強制要求所有價值500里弗以上的交易必須使用紙幣嚴禁使用鑄幣,最後甚至動用武力搜查住宅,嚴禁私人持有現金;

另一方面通過拉高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價值來提升紙幣的價值,股票價格的飆升刺激了更大的貨幣需求。

銀行隨後發行更多的紙幣來滿足購買股票的需要,紙幣和股票螺旋式上升達到頂點的時候也是這個體系開始崩潰的時候。

因為這種濫發紙幣的行為造成了嚴重的通貨膨脹

根據漢密爾頓的研究,如果以1716-17年的物價基礎、工資水平為基準,物價指數從1717年1月的105.8漲到了1720年171.1;

用紙幣發行的工資指數從97.1漲到了1720年的125.8,實際工資的購買力卻從1717年的87.3降到了1720年的74.4。

通過銀行發行的大量紙幣雖然增加了就業、促進了消費、拉動了投資。

但是普通民眾的工資的增長一直低於物價的增長,紙幣的購買力在不斷下降,人們開始使用金銀鑄幣購買必須的生活資料

勞的體系自身更大的缺陷在於沒有實業基礎,一切都是建立在預期之上的。

通過回顧西方公司的發展史我們可以看出,公司股票價格的一路飆升是由於兼併其他大型壟斷貿易公司和包稅合同的結果。

這種收益的增長是建立在未來可能會獲得的收益基礎之上,而不是已有的收益基礎之上的。

實際上,約翰·勞擁有的密西西比公司每年能夠獲得的收益遠遠無法保障其發行股票的市值。

根據粗略的估算,勞的體系能夠實際獲得的收入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從發行年利率為3%、總額為16億的債券中可以獲得4800萬;包稅合同收入1500萬,銀行業務的一般性收入150萬;

菸草貿易收入200萬;鑄幣收入400萬;商業貿易收入1000萬,每年總收入為8050萬。

紙幣貶值、物價上漲的背景下,用每年8050萬的收入去保障公司股票47.8億的市值是難以長久維持的,一旦銀行發生擠兌行為會引發連鎖反應。

另外值得注意的一點是,這一時期法國的資本主義發展還處於前工業化時期,海外貿易主要進行商品交易和原材料貿易,從事遠洋貿易的風險極高,收益也不穩定。

密西西比公司宣傳路易斯斯安娜擁有大量的黃金和礦產,以此來吸引投資者,但是以當時的技術手段還無法勘測和開採這些資源。

因此當密西西比沒有任何有價值的礦產和資源的消息傳到法國時,公司的股票出現了迅速的下跌。

約翰·勞體系崩潰的第二個原因是高等法院和金融家群體的反對,約翰·勞將國債轉換成公司股份的改革觸動了高等法院的利益。

在1719年8月勞宣布接手國債時,絕大部分高等法院的法官們將手中的年金公債轉換成了公司的股票。

由於股票價格的一路升高,他們跟隨者大多投資者買漲不買跌的心理投入了大量的資金

當勞在1719年年底宣布股票的分紅為40%時,他們都以為分紅依據的是市面上股票的價值。

但是在1720年公司根本無法按照股票的市值進行如此高額的分紅

因此勞在3月公布將按照股票發行時票面的500里弗進行分紅,這個消息在高等法院群體中引發了軒然大波。

按照新的計算方法,原本他們持有1萬里弗的年金公債可以獲得4%的收益也就是400里弗,現在他們持有市值為1萬里弗的公司股票獲得的分紅僅有200里弗,收益直接下降了一半。

巴黎高等法院在得知消息後再次聯合起來向攝政王遞交了《關於減少年金公債法令的抗諫書》。

他們表示「如果商品價格保持在一個合理的水平之上,我們還能為了全體人民犧牲自己的利益!但是如果底層的人民也遭受如此的待遇,我們又能如何不抑制住眼淚呢?

這部法令將令您喪失人民的信任,這是對王國基本法律的顛覆!」

在抗爭失敗後,高等法院又出版了大量的小冊子攻擊勞本人和勞的體制,約翰·勞也不得不寫了一本名為《法國稅收和貿易現狀以及巴黎高等法院與約翰·勞先生之間的衝突》的小冊子做出回應。

之後高等法院拒絕註冊這部法令,在雙方長達一個多月的宣傳鬥爭中,越來越多的內幕被揭發出來,公眾也得知了勞的銀行和公司根本無法兌現的事實,公司的股票開始下跌。

儘管高等法院最後在6月21日被流放到蓬圖瓦茲,這種極端的措施也沒有令投資者恢復信心,反而加劇了勞的體制崩潰。

約翰·勞對包稅制的改革觸動了金融家的利益

有人曾經這樣問約翰·勞「現在有四萬名包稅人從事國王的稅收活動,他和他們家人的生活都依賴於此,如果他們消失了國家會變得怎麼樣?」

約翰·勞的回答是:「如果我將穀倉里的糧食存放到一個更加安全和妥善的地方,穀倉里的老鼠將怎麼辦呢?」

在約翰·勞的改革計劃當中,他通過西方公司兼併了總包稅局,國家的間接稅徵收將不會經過包稅人之手,國家可以獲得包稅人截留的稅收,人民也將少納稅,但是這使得金融家群體失去了謀生手段。

與勞同時代的愛爾蘭經濟學家理察·坎蒂隆認為,在1720年南海公司倒閉時,英格蘭銀行開設認繳金,把值得信賴和具有支付能力的人拉進來作為大額款項的保證人,以維持銀行票據的信譽和流通。

當公眾看到認繳金名單上都是富裕而又威望的人物時,擠提存款的風潮便立刻停止,人們又象往常那樣送來存款。

而在法國,情況恰恰相反,有名望和富裕的金融家們在股票價格升到高位之後率先開始出售股票,在銀行券剛開始貶值的時候馬上進行大額的兌現,這些人的投機、擠兌行為加速了勞的體系崩潰。

勞的體制崩潰的第三個原因是由於決策上的失誤

在1720年5月之前,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從最高時的11000里弗下降到了三月份的9000里弗,之後一直維持在這個水平上。

但勞在5月21日頒布的法令將公司股票和銀行券的價值人為地降低,公司的股票從9000里弗下降到5000里弗,銀行券的價值降低一半。

約翰·勞之所以突然降低公司股票和銀行券的價值是出於兩個方面的考慮:

首先,勞從自己貨幣的理論出發,計算了當時法國發行銀行券的供需比,他注意到了當時出現的紙幣購買力下降的趨勢,認為貨幣的供給已經遠超過需求。

因此有必要通過降低紙幣價值的方式減少紙幣的數量,恢復紙幣與鑄幣之間合理的比例

其次是公司股票價格是與銀行券緊密相連的,降低銀行券的價值必須同時降低公司股票的價格,這樣才能恢復兩者之間合理的平衡

降低公司股票的價值同時還可以減少公司償還的壓力,為了穩定公司股東的信心,勞聲明之前每股200里弗的分紅不會減少。

之後公司股票的分紅將鑄幣的比例從30里弗提高到60里弗。

勞認為實行這兩項補償措施後,公司股東的利益並不會受到太大的損失,但是投資者的反應卻是既憤怒又恐慌。

他們得知股票和銀行券貶值的消息後包圍了勞的住所,揚言要處死他,之後他們又再次聚集到坎康普瓦街。

這一次他們開始瘋狂拋售股票,公司股票的價值也從5月22日的8550里弗降到了6月7日的6247里弗,最後到了11月降低到了2700里弗。

如果沒有5月21日的法令,密西西比公司股票的價值可能還會維持一段時間,但是這部法令頒布後造成的直接後果就是公司股票價格的斷崖式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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