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打綠商標之爭,為何歌手與經紀公司總是糾紛不斷?

小合說知產 發佈 2024-02-29T18:05:49.990322+00:00

前不久吳青峰與其前經紀人林暐哲長達三年之久的「蘇打綠」商標之爭終於宣告結束,今年二月,吳青峰正式宣告了蘇打綠的回歸。休團三年,歸來對簿公堂,被迫改名,糾紛結束後又不得不親自否定蘇打綠版本的作品,重新翻錄上傳舊作……為何歌曲明明出於吳青峰之手,版權卻旁落他人?

前不久吳青峰與其前經紀人林暐哲長達三年之久的「蘇打綠」商標之爭終於宣告結束,今年二月,吳青峰正式宣告了蘇打綠的回歸。

休團三年,歸來對簿公堂,被迫改名,糾紛結束後又不得不親自否定蘇打綠版本的作品,重新翻錄上傳舊作……

為何歌曲明明出於吳青峰之手,版權卻旁落他人?身為蘇打綠主唱的吳青峰竟然不是「蘇打綠」商標的持有人嗎?

根據澎湃新聞報導,2019年,因商標權歸屬問題,蘇打綠與林暐哲鬧翻。吳青峰在未使用「蘇打綠」商標的前提下,因為唱了自己寫的歌,在2019年被林暐哲告上法庭。林暐哲主張,這些歌曲雖是吳青峰所寫,但版權在自己手中,因此未經他許可,吳青峰不能唱這些歌曲。

作為在年輕群體中具有廣泛影響力和號召力的台灣地區知名樂團,蘇打綠一直憑藉不俗的創作能力和優秀作品深受大家的喜愛。

成功的樂團背後也離不開經紀人公司的不懈努力,據悉,蘇打綠的商標自註冊之時便是其經紀人全權運作,長久以來也一直由經紀公司進行維護,距今已超過了商標註冊評定的法定期限。這也是蘇打綠成員中途敗訴的主要原因。

歌手名稱、組合名稱等在合約期間被經紀公司註冊成為商標似乎已經成為默認的共識,將個人商標、作品版權等交付給公司打理無疑能夠實現推廣和利益的最大化。

在合約期間,公司一般享有音樂作品的錄音版權,歌手享有音樂作品的詞曲版權,雙方合作共贏的關係也導致了,一旦合作關係破裂,商標及作品的歸屬權就會成為必爭的問題。

在商標或版權上栽過跟頭的也不在少數,鄧紫棋也曾與其經紀公司蜂鳥音樂就名稱商標及作品版權問題爭執不下,泰勒斯威夫特、賈斯汀比伯等也都曾身陷版權糾紛。

藝人與公司之間權益界限的不確定性助增了糾紛發生的概率,也擴大了在談判或起訴時雙方的拉扯空間,唯有在合作之初就嚴格明確雙方的權利與義務,明確商標及作品版權所屬,才能從根本上杜絕此類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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