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賣場與便利店為什麼不應該是同一種業態?

齊大聖網事兒 發佈 2024-03-02T01:14:31.474668+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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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大聖論道線下網際網路】[咖啡]

早安,在朝日替街燈的上海問候各位[抱拳]​​​

國內零售業巨頭,往往介紹旗下企業時分為三大類,大賣場、標超和便利店,似乎便利店與大賣場屬於同種業態,只是大小不同。

其實,這兩個項目不該劃在同一種業態中。

大賣場往往有上萬個SKU,每個品類都有若干個品牌可選,可以說是日常生活產品的集中陳列展示銷售中心。沒有網際網路電商的時候,大賣場就是顧客可以一站式購物的場所。不過,有了網際網路電商平台之後,受傷最重的也是這樣的集中陳列展示銷售中心,因為網際網路可以提供遠遠大於大賣場的SKU數,並且成本更低。因此,以銷售產品為主要盈利來源的大賣場,終將走向沒落。

便利店其實並不是產品陳列展示銷售中心,而是應急服務場所。便利店只有有限多個品類,每個品類往往只有一個品牌。便利店的服務有時間和空間兩個維度,比如你口渴立馬想喝點兒水,身邊的便利店立馬可以滿足;再比如想買瓶醬油,既不用快遞配送也不用開車外出,門口的便利店已經「預先配送」到了很近的地方。所以,便利店本質上應該是個「跨時空應急服務」場所。

因此,那些擁有較大規模連鎖便利店的零售業巨頭,應該首先明白兩者之間的區別,按照服務場所的要求重新優化便利店的業務,而不要再誤以為那是個小面積的「賣場」了!

[論道出發點:所謂傳統企業,就是從產品出發去找顧客;所謂網際網路企業,就是先圈人,再根據這些人的需要提供產品/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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