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訂《南京條約》的三個官員:兩個是皇族,他們是何結局?

縱橫五千年 發佈 2024-03-04T21:22:32.258336+00:00

原來,清朝被迫在這裡與英國簽訂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而這三個人正是清朝的代表。作為第一批在賣國條約上簽字的官員,這三個人似乎並不引人注意。

1842年8月29日,清朝的三位官員登上了停泊在南京下關江面的英國軍艦「皋華麗」號。原來,清朝被迫在這裡與英國簽訂喪權辱國的《南京條約》,而這三個人正是清朝的代表。作為第一批在賣國條約上簽字的官員,這三個人似乎並不引人注意。那麼這三個官員都是誰呢,他們又是什麼樣的結局呢?

一、耆英

在三個官員之中,耆英的年紀最小,但地位、官職卻是最高的。耆英出身滿洲正藍旗,是多羅勇壯貝勒穆爾哈齊六世孫。穆爾哈齊是清太祖努爾哈赤的二弟,在後金建立的過程中屢建戰功,也是開國元勛之一。耆英的父親名叫祿康,在乾隆朝擔任侍郎,嘉慶時期官至東閣大學士。雖然耆英屬於遠支宗室,但家中十分顯赫。

耆英的仕途也很順利,歷任步軍統領、內大臣、工部、戶部尚書等職。1842年,清軍在浙江戰敗,耆英被任命為欽差大臣,奉命與英軍議和。《南京條約》簽訂以後,耆英出任兩廣總督,繼續負責與外國交涉事宜,後來入朝,擔任文淵閣大學士。咸豐帝即位後,一度將耆英貶謫。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耆英短暫「復出」,但最終被咸豐帝賜死。

二、伊里布

與耆英一樣,伊里布也姓愛新覺羅,他的七世祖是努爾哈赤的五弟巴雅喇。雖然伊里布比耆英大十五歲,但他的輩分卻比耆英要低。不過伊里布比耆英有才學,他沒有依靠宗室的身份謀取官職,而是通過科舉考試考取的。伊里布在地方上擔任過通判、知州、知府,後又升任道台、布政使、巡撫,他為人謙和,頗有清廉之名。

1838年,伊里布被授予協辦大學士頭銜,繼續擔任雲貴總督。但是第二年,他的命運發生了改變,被調到江南擔任兩江總督。伊里布軟弱無能,遭到了道光帝的斥責,被革去了職務。1842年,伊里布以乍浦副都統的身份參與議和,他的家丁張喜發揮了「重要」作用。同年,伊里布被調到廣東,但未能解決當地的問題,於第二年病死。

三、牛鑒

牛鑒是甘肅涼州人,於1814年考中了進士,成績還不錯,是二甲第四名。牛鑒最初在京城做官,「選庶吉士,授編修」,「遷御史、給事中」。1831年,牛鑒還是在地方上任職,歷任雲南糧儲道、山東按察使、順天府尹、陝西布政使。1838年,牛鑒正式成為封疆大吏,出任河南巡撫,期間治理黃河水患,也算有些功績。

1841年,兩江總督裕謙自盡,牛鑒調任兩江。正在這個時候,英軍發起了對長江下游的進攻,牛鑒對此無能為力,成為了主和派,並參與了《南京條約》的簽訂。之後,牛鑒一度遭到問罪,被「褫職逮問」,不過最終得到赦免,奉命到「河南中牟河工效力」。牛鑒「深得河南民心」,最後以二品頂戴的身份「退休」,於1858年病死。

參考資料:《清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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