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達的手工業,通往康乾盛世的階梯

聖讀史話 發佈 2024-03-05T12:30:27.002763+00:00

大清統治者施行了適應生產力發展要求的手工業政策。雍正初「攤丁入畝」以後,各省陸續將匠班銀歸併地丁帶徵,最終廢除了明代的匠籍制度,將手工業者從封建人身束縛下解放出來。官府官局需用的布匹及絲織原料,以市價向布商絲商購買,小農織物全部或大部投入市場。

大清統治者施行了適應生產力發展要求的手工業政策。雍正初「攤丁入畝」以後,各省陸續將匠班銀歸併地丁帶徵,最終廢除了明代的匠籍制度,將手工業者從封建人身束縛下解放出來。

官府官局需用的布匹及絲織原料,以市價向布商絲商購買,小農織物全部或大部投入市場。從而推動了自然經濟向簡單商品經濟的過渡和手工業的發展。

縮小官營手工業的範圍和規模,並以使用「惠工給值」的雇募工匠為基礎,改變了經營管理體制。於是,作為社會經濟繁榮的重要組成部分,手工業進入了高度發展的時期。

手工業規模不斷壯大

官局手工業經過調整,獲得進一步的鞏固和發展。戶、工部寶泉、寶源兩局鑄錢廠擴充為六廠,匠役3000餘人。乾隆十年江南蘇杭三織造局擁有織機1863張,各種工匠7055人。景德鎮御窯廠每年解運瓷器數約有8~9萬件,正常年產量當可達到十多萬件。

民營手工業的發展更為突出。

製鹽業。乾隆十八年,海鹽共有長蘆、山東、兩淮、福建、廣東等大的產鹽基地;池鹽共有116場;四川、雲南鹽井共有7719眼,「每廠之人以數十萬計」,小廠「亦以萬計」。年產量超過清代以前歷史最高水平。

陶瓷業。雍正、乾隆年間景德鎮「官民競市」、「日漸著盛」,全鎮業陶數千戶、民窯二三百區。

絲染織業。康熙五十九年,蘇州染坊有64家,踹坊閶門外一帶即有450處,乾隆五年,蘇州東城比戶習織者,不啻萬家。乾嘉時南京織機超過3萬張,業此者不下千數百家。

采冶業。康熙五十一年到雍正三年的十多年間,每年採礦廠穩定在60~70廠左右。乾隆四十八年達313廠。雲南銅礦民廠之大者,其人以數萬計,小者以數千計。廣東佛山炒鐵之爐數十,鑄鐵之爐百餘,晝夜烹煉,火光燭天。

銅器業。乾隆九年北京有銅鋪432家,乾隆十三年,蘇州銅作不下數千家。

手工業生產工具和生產技術均有長足進步

絲織業分工細密,機匠中有織工、機工之分。織工中分花緞、素緞、紗緞、錦緞等工。機工中有接頭等業。織機極其精密細緻,素紗機需織匠、緯穗匠二人,花機至少需要織匠、挽花匠、緯穗匠三人。除俗稱「機殼」的織機及梭子、竹刀、機剪等零件之外,專用機具有「泛」、「渠」、「纖」等。

絲織品種繁多,絲織技術有了新的提高,如蘇州的妝花紗、妝花絹、三元綢,南京的妝花絨、宮綢、閃緞,湖州的水綢、線綾,吳江的吳綾,通州的生絲織絹,廣州的剪絨等。

有的用十幾把大梭同織,有的以一把大梭織底紋,十幾把小梭織花紋,用十幾種顏色織成,涉及到「掐泛」、「槌絲」、「牽經接頭」、「上花」等多種複雜技術。

棉織業紡紗分彈棉、搓條、紡紗、成衽等工序;織布分漿紗、牽經、搖紗、織布等工序。很多地區形成了專業化的分工。紡、織分離,不紡而織者為兌紗,不織而紡者為賣紗,時有諺語:「買不盡的松江布,收不盡的魏塘紗」。

機具也有很大改進,如太倉式軋車,一人一天可出花衣30餘斤;乾隆時松江地區的彈花弓,從原四尺加長到五尺,弦粗如五股線,以槌擊弦,將棉花彈得「散若雪,輕如煙」;不少地區出現了專門機具廠家生產的名牌機具,如「金澤錠子謝家車」等。

各棉布產區都產出了馳名全國的精品,如僅松江即有扣布、飛花布、斜紋布、三梭布、藥斑布、紫花布、精線綾、漆紗等名品。

制瓷業技術、品種遠遠超過前代。僅釉彩,就有康熙「硬彩」;雍正「胭脂水」、「軟彩」等。乾隆時更吸收了西洋、日本的制瓷技術。其瓷窯普遍比明朝加大,分制坯、燒窯兩大流程。

制坯計有淘泥、拉坯、畫坯、春灰、合釉、上釉、挑槎等十多種專業。燒窯計有燒窯、滿窯等專業。每一專業,又再分更細的工種。

製鹽業技術十分高超。以井鹽為例,鑿井工具齊全,僅銼(鑽頭)就有魚尾銼(平地開井用)、馬蹄銼(處理彎井用)、銀錠銼(鑿小眼用)、六楞子、八楞子、斗笠尖、鑽子頭、蠟燭頭等。

鑿深井時工具落失,有偏肩、木龍、穿魚刀、獨腳棒、五股須等數十種打撈工具。工種有司井、司飯、司草,又有醫工、井工、鐵匠、等。另有金工、石工、鹽船夫、擔鹽夫等雜工,鹽匠、山匠、灶頭等技術工。

鐵的生產包括開採、治煉和鍛造。在經營方式上,有單一型和綜合型兩種。前者或采或冶或鍛;後者采、冶、鍛一條龍。單一型的「炒鐵之肆」,人有數千,一肆有數十砧,一砧有十餘人。

綜合型經營則規模更大、分工更細,福建每爐一座,做工者必須數十百人,有鑿礦者,有燒炭者,有煽爐者,巡爐、運炭、運礦、販米、販酒等役亦各數十人。

廣東一爐場環而居者300家,司爐者200餘人,掘鐵礦者300餘,汲者燒炭者200有餘,馱者牛200頭,載者舟50艘。

銅的生產分采、煉兩個流程。采銅工藝複雜,分工細密。礦場稱「硐」,每「硐」分路開採,稱「尖」下有「槌手」,每尖每班設二人,一人掛尖,一人持槌,互相輪換,叫做「雙換手」。又設「背荒」,人數視礦大小,垌深淺而定。

煉銅的工藝亦十分繁複,礦砂采出後,先要選礦,用撞碎法、淘洗法去除夾石夾土。然後把精礦砂在大窯中煨燒兩次,入爐煎煉,再入蟹殼爐煉出;次的礦砂在大窯中熳一次,配青白帶石入爐煎煉成冰銅,再人小窯煅七八次,復入大爐煉得紫板銅,再人蟹殼爐煉出。

手工業行業中僱傭關係較之明中葉有進一步發展

如在紡織業中,生產經營有兩種形式。一種是「代織」。商人將絲斤原料和貨具」提供給機戶,使其「攬織」,加工成紡織成品,而後計工授值,類似「包買商」形式。另一種是「自織」。其中又分「妻絡夫織」、自產自銷與僱工生產、集中經營兩種方式。

機戶出資經營,機匠計工受值,機戶、作坊主人擁有和提供生產資料,傭固定工匠進行生產,長期受僱的機匠、瑞匠多為俱無家室的「子身赤漢」。每日黎明,各種織工在固定地點候雇。

如蘇州,花級工群聚花橋,紗緞工群聚廣化寺橋,素緞工群聚白蜆橋,錦緞工群聚獅子橋,搖絲車匠立濠溪坊等,這顯然類似於初期資本主義發展的工場手工業階段。

再如傳統制瓷基地景德鎮有成千上萬的工匠,他們基本是四方遠近故土無歸,異鄉又無托足,挾其技能以食力者。

海鹽業有招募的「長年」,計年做工,視技術、產量、勤惰,給以工食多寡不等。井鹽業工值按勞動強度和技術水平而定。

鹽匠、山匠、灶頭之類技術工工資較高;勞動強度大的擔水夫次之,其力最強者,日值可得千錢;鹽船夫、擔鹽夫等再次之。

銅冶業有所謂「親身兄弟」,不受月錢,與垌主四六分財;有所謂「月活」,不論有礦無礦,按月支領工價,去留自便;有所謂「砂丁」,屬臨時僱傭者。平受僱的工匠、幫工、學徒與僱主商人、手工業主之間的對立和鬥爭時有發生。

隨著城市手工業的發展,同業行會紛紛建立,行會活動十分活躍,清前期北京工商會館即有40餘個。

手工業主通過行會控制和調劑產供銷環節,限制外來者和同行業者的競爭,保護本行業的利益,規定工人工作時間和工資、強化剝削。

與之相對,手工業工人也聯合起來,建立或要求建立自己的組織。京師瓦木工人多京東之深州、薊州人,其規頗嚴,凡屬徒工皆有會館,其總會名九皇會。康熙五十四年,蘇州踹匠邢春林、王德等「以增添工價為由」「倡言欲作踹匠會館」。

雍正十二年,蘇州機匠發動「叫歇」(罷工)鬥爭,遭到鎮壓,官府立碑勒石。

僱傭勞動和手工工場的發展是這一時期資本主義生產關係萌芽滋長的重要表現。但從整體上看,落後的傳統社會經濟體系仍占據主導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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