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崗再就業背後,選秀藝人與經紀公司的解約拉鋸戰

搜狐娛樂 發佈 2024-03-06T05:12:37.214542+00:00

當徐炳超賣包子、董岩磊賣炒粉、蔡正杰做店員、吳承澤送外賣時,愛豆本該光鮮亮麗的前程,與他們掙扎在溫飽線上的現狀,形成巨大反差感,讓人們再一次直觀地感受到了秀人的囧狀。

搜狐娛樂專稿(莊自修/文)

曾經,秀人是站在舞台上閃閃發光的偶像。

如今,他們很多人身上被貼上各種標籤:店員、攤販、外賣員、失信人等。

兩者之間巨大的反差感,吸引了人們新一波關注。

在無人關注的背後,是秀人的迷茫、求生存與百萬違約金的故事。

被蹉跎的青春

當徐炳超賣包子、董岩磊賣炒粉、蔡正杰做店員、吳承澤送外賣時,愛豆本該光鮮亮麗的前程,與他們掙扎在溫飽線上的現狀,形成巨大反差感,讓人們再一次直觀地感受到了秀人的囧狀。

不排除有人是為了熱度炒作。但事實證明,秀人們這樣的遭遇並非個例。

就在前不久,曾參與《創造營2019》的選秀藝人蔡正杰,也在回復公司的律師函中,提到自己艱難的現狀。

蔡正杰在文中透露,他加入公司4年8個月零5天,參加了公司安排的二十多個工作,收入只有64487.85元,和公司每個月1600元的生活費。

之後,他因為沒有任何收入,連正常的生活都保障不了,不得不去服裝店兼職當店員。

對於秀人們如此的現狀,同為秀人的林嵐表示一點都不奇怪,他透露,自己身邊一大堆這種下崗再就業的秀人。

「有的在做網紅,有的在live house裡面表演,有的做公關,有的在酒吧當氣氛組,有的則在做DJ,還有人做酒吧男團。」林嵐說道。

以前市場好的時候,借著選秀積攢的熱度,即使是沒出道的秀人,也多多少少能夠接到一些工作。如今影視寒冬,不少知名大藝人都沒戲拍,商務銳減,更何談剛剛出道的秀人們。

林嵐透露,他從選秀節目中出來後,只忙碌了兩個月,之後再也沒有接到任何跟藝人相關的工作,他徹底被公司放養了。

「現在能給秀人發生活費的都是好公司了。」林嵐自嘲地說。

當秀人無法再給公司帶來經濟價值時,大多數公司都不再繼續投入,但也不會主動放藝人走。

沒有工作又沒有收入的秀人,只有兩條路可走,要麼接一些跟藝人無關的工作,要麼跟公司對簿公堂,在付出巨額違約金之後換得自由身。

蔡正杰顯然選擇了後一條路,他選擇與公司解約,面臨高達500萬的違約金。

林嵐的合約還有五六年,他沒有選擇與公司撕破臉,好在公司也不怎麼管他,他得以找了份編舞老師的工作維持自己的生活。

「經紀合約相當於賣身契,裡面限制很多,我們能靠自己藝人身份賺錢的方式,基本上都被寫進了經紀合約中。」林嵐說道。

「這時候就看公司的人品了,如果公司真想賺你的違約金,總有辦法逼得你解約,不過大多數經紀公司都是不管不問。」

林嵐透露,身邊主動解約或「被解約」的秀人不在少數,有人賠了200萬,有人花了10萬與公司和解,有人微信裡面的1000元被凍結,有人上了失信人名單,還有一大部分秀人,被合約捆綁著,在被公司放養的狀態里,蹉跎著自己的青春。

千萬元沉沒成本

在這場選秀藝人與經紀公司的「對峙」中,經紀公司總以「剝削者」的形象出現。

何炅曾在《令人心動的offer》節目中透露,在選秀盛行的時候,有的經紀公司會一股腦簽下一百個小男孩,只要有一個成功出道就是賺了,剩下九十九個就慢慢耗,耗到他們跟公司解約,賺的就是他們解約的錢。

對此,吳昊覺得有些冤枉,他坦言行業內確實有專門賺練習生違約金的無良經紀公司,但大部分經紀公司為了將新人送出道,確實花費了巨額人力物力。

吳昊透露,曾在某個熱播劇中演男二的選秀藝人,其經紀公司為了送他出道,就花費了近2000萬!

吳昊詳述了培養一個藝人所需要的投資成本。

首先要保障練習生的基本生活,為他們租房、發生活費、配備工作人員;其次,要培養他們的才藝,安排各種聲樂、表演、健身之類,其中培訓費用尤其高,大多請的都是國外知名老師;最後則是為他們拍攝專屬小視頻、製作歌曲、MV、編舞,或是使出十八般武藝送他們上選秀或綜藝節目,努力打開他們的知名度;有了熱度之後,各種宣傳更是少不了,都需要錢。

「藝人可能只看到我們遞了資料,但不知道我們為了推他,背後花了多少錢,大多數在節目中博得不錯名次的秀人,背後都少不了經紀公司打點和打投。」

吳昊說,「投資一個秀人,至少要兩三年才能回本。」

這只是培養一個練習生所需要的成本,有的經紀公司有好幾個練習生,所花費的資金更是成倍增加,但能成功出道的機率卻很小。一旦出道失敗,又沒有博得好的名次,等於經紀公司上千萬的投資都打了水漂。

這些隱形或不可說的沉沒成本,大眾看不到,人們看到的只是像蔡正杰這樣的秀人,正在被「拋棄」,被迫掙扎在生存線上。

比如,蔡正杰就在給公司的回函中提到,自己出道後參加了那麼多節目,錄製了歌曲,拍攝了MV,沒有收到任何費用,四年多隻賺了六萬多。

針對這一點,曾參與過練習生培養的經紀公司員工蔡蔡說出了背後的原因。

蔡蔡直言,剛出道的秀人沒有知名度,有活動參加就已經很難得了,為了參加這些活動,很多公司不但是自費的,還要為了宣傳倒貼錢。

至於歌曲和MV,看似簡單,實際上製作一首歌或一個MV,買音樂版權、請知名編舞團、拍攝團隊、作曲團隊操作,也要花費不少的費用,在這方面,很多經紀公司根本沒有創收,只是為了提高藝人的曝光度,藝人自然也沒有收入。

「公司將一個路人培養成一個可以參加各種大型綜藝節目,在影視劇中擔綱主角的藝人,已經花費了太多成本。新人剛出道,片酬低,導致他們收入少,這也是沒有辦法的事,機會難得,得先有了曝光度才行。」蔡蔡說道。

「在我看來,作為一個新人,他們只是賺了他們這個年紀,他們這個層次的藝人該賺的錢而已,他們卻像是受到了天大的委屈。沒有契約精神、不懂得尊重和感恩、急於求成,不管在哪個行業,都是走不通的。」

曾經舞台舊夢一場

藝人與經紀公司之間的糾紛,各說各有理,唯有讓法律來論斷。

「當時整個偶像行業正在萌芽中,秀人自己也不了解。經紀公司有律所保護,秀人卻很少有人請律師幫自己看合同,如今簽了這樣的賣身契,要麼履行,要麼賠錢,只能二選一。」吳昊說道。

所以儘管公眾同情弱勢的選秀藝人,但法律並不會心軟。

就在前不久,SNH48的黃婷婷被其經紀公司告上法庭,索要350萬賠償金,黃婷婷沒能按時履行,被列入了失信人名單。

「站在輿論層面,公司可能不道德,但在法律上,它確實是合法的。」林嵐無奈地說。

「從簽完經紀合同的那一刻起,甲乙方就已經確定了,公司押上重金賭藝人會不會賺錢,藝人把自己的青春交出去賭能不能紅,可惜大家都賭輸了。」

選秀消失加上影視寒冬,讓資源都流向了頭部,大經紀公司尚有一席生存空間,大藝人帶小藝人,多少會有工作。小的經紀公司和他們的選秀藝人,都成了炮灰。

吳昊直言,偶像行業再想回到從前那樣,至少需要三年時間。

在這三年裡,他不建議秀人還端著自己的藝人架子耗在這個行業,希望他們能夠像蔡正杰、徐炳超他們一樣,下崗再就業。

「你如果是個真正的藝人,不管是唱歌、跳舞還是健身,你總能找到活下去的方式。」吳昊說道。

「如果你不能,恰恰說明你沒有藝,你只有經紀公司給你包裝的人設,所以你更要先學會自食其力,再去考慮自己藝人的這個身份。」

事實上,生活已經給這些秀人上了一課。

「曾經公司送我上節目的時候,告訴我上了節目之後,會有很多人關注我,我就不是一個普通人了,很多事都不能做。如今經歷了人生的寒冬,也到了一定的年紀,我首先想的是如何生存下來。」林嵐說道。

「如果再去上節目,我肯定會權衡一下到底值不值得,也不會斷了自己的資源,會給自己留條後路。」

林嵐坦言,如今已經放下了做偶像的執念。殘酷的是,他不放下似乎也沒辦法,隨著年紀的增長,就算選秀重啟,他也不再是市場上受歡迎的練習生,前一陣子他去面試一個節目,對方要96年以後的藝人,他的年齡差點過不了關。

像林嵐這樣的秀人不在少數,剛開始下了節目,他們也覺得自己不是普通人,但在經歷過艱難生活之後,他們逐漸接受了現實,紛紛轉行,過上了普通的生活,曾經站在舞台上唱跳的日子,像舊夢一場。

(文中受訪者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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