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大造黃謠男生被開除學籍,為什麼要暑假再拘留?

壹讀 發佈 2024-03-06T21:17:51.912039+00:00

憤怒的壹讀君|敏敏3月19日凌晨一點,蘇州大學學工處的燈還亮著。半個小時前,蘇州大學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經調查核實,本校學生趙某某違法行為屬實,公安機關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照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後續將按程序辦理。評論區一片支持聲。

憤怒的壹讀君|敏敏

3月19日凌晨一點,蘇州大學學工處的燈還亮著。

半個小時前,蘇州大學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經調查核實,本校學生趙某某違法行為屬實,公安機關已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依照學校相關規定給予該生開除學籍處分,後續將按程序辦理。評論區一片支持聲。

彼時,距離文章《被掛在黃色網站上的女孩們》發布,剛剛過去2天時間。在這篇文章里,署名為「勇敢11」的作者講述了自己以及其他女生被造黃謠、惡意P圖等,而躲在屏幕背後的那個「他」,居然就是自己的高中同學兼昔日好友,彼時蘇州大學的學生趙某某。

當事女生表示, 3月9日,警方給她打來電話,表示趙某某因傳播淫穢物品罪被判定拘留10天,定於本年度暑期執行。蘇州大學開除趙某某學籍後,執行會否提前,還不得而知。

「歷時6個月,我終於找到他了」

據當事人「勇敢11」所述,第一次發現自己被造黃謠,隱私信息被泄露,是在2022年5月12日。

那天,一位男性好友發消息給她,說有人把和她相關的淫穢圖片視頻等發到了色情網站社區,還造黃謠,當晚她就報了警。

報警的同時,「勇敢11」也在繼續關注發帖人的情況。她發現,在關於自己的帖子裡,每一張圖片的臉部,都被P上了男性生殖器。發帖人使用「母狗」「騷貨」等侮辱性詞彙,還聲稱自己經常與女生發生性關係,甚至在評論區泄露女生的個人信息。

「勇敢11」聯繫到其他受害者,女孩們決定找出這個人。她們在確定這些照片是從朋友圈流傳出來後,通過對照共同好友,將發帖者的範圍縮小到20幾個人。隨後,「勇敢11」將一張照片以細微的方式進行標記,並將這20多個人分成3組,針對性發布照片。

被標記後分組發布的照片|圖源:《被掛在黃色網站上的女孩們》

很快,一張被標記的照片出現在色情網站上,目標範圍縮小至5個人。後來,根據發帖人後續發布的帖子,並再次比對共同好友後,女孩們初步確定了發帖人的身份,趙某某。

但此時,「勇敢11」猶豫了。一來,這件事沒有直接的證據,都是她和其他受害者的推論,二來,在她眼裡,趙某某一直正直優秀,曾擔任過班長,人緣很好,還有一個相戀4年的女友,怎麼看都不像做這種事的人。

最終,她還是去找了趙某某,當面對質。

對方承認得很爽快,但毫無歉意。

此時,距離「勇敢11」得知自己被造黃謠、惡意P圖,整整6個月過去。6個月裡,趙某某自述更新了20篇帖子,其中的意淫對象除了她,還包括趙某某的高中學妹、大學同學以及其他朋友。全是熟人。

事情發生後,趙某某也並未道歉,在「勇敢11」找到他當面對質時,他甚至坦然表示自己就是有點心理變態,並要求女生不要在網上發相關信息,趙某某的朋友們甚至也來勸說女生不要再傳播這件事,因為「這是他的隱私」。

這頗帶戲劇性又無比真實的後續,讓「勇敢11」覺得失望又無力,她在文章中寫道,「越是艱難的境地,我就越不會讓步」。

2023年3月9日,事情出現了新的進展,警方打來電話,趙某某因傳播淫穢物品罪被判定拘留10天,定於本年度暑期期間執行。3月17日,「勇敢11」在微信公眾號發布《被掛在黃色網站上的女孩們》,講述了整件事情,並提出了訴求。

圖源:《被掛在黃色網站上的女孩們》

這篇文章很快引起關注,很多網友在得知事情始末後,沖向趙某某所就讀的蘇州大學的微博評論區,要求蘇州大學給個說法。有網友扒出來趙某某參與了考研,並且已經通過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初試,於是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微博也淪陷。

3月18日,蘇州大學官方帳號發布微博,表示已經第一時間啟動調查程序,3月19日,蘇州大學宣布給予趙某某開除學籍處分。

在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的微博評論區,有網友表示,自己跟趙某某考的同專業,招生辦的老師已經建立複試群,裡面沒有趙。

如此處罰,重還是輕?

對於此次事件,不少網友都給蘇州大學點讚,表示支持其給予趙某某開除學籍的處理。

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對有違反法律法規、本規定以及學校紀律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給予批評教育,並可視情節輕重,給予如下紀律處分:

  • 警告

  • 嚴重警告

  • 記過

  • 留校察看

  • 開除學籍

此次蘇州大學可以說把處罰力度拉滿了。根據規定,被開除學籍的學生,由學校發給學習證明。學生按學校規定期限離校,檔案由學校退回其家庭所在地,戶口應當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遷回原戶籍地或者家庭戶籍所在地。

也就是說,趙某某雖然沒有畢業證和學位證,但還是可以落個學習證明的。

圖源:蘇州大學微博評論區截圖

也因為開除學籍處分影響重大,因此要對學生作出取消入學資格、取消學籍、退學、開除學籍或者其他涉及學生重大利益的處理或者處分決定的,應當提交校長辦公會或者校長授權的專門會議研究決定,並應當事先進行合法性審查。

學生若對處理或處分不服,可以在接到學校處理或者處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學校學生申訴處理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訴。目前,趙某某尚未提起申訴。

在支持蘇州大學開除趙某某學籍的同時,有網友也提出了疑問:

警方判定趙某某傳播淫穢物品罪行政拘留10天,還到暑期再執行,是否過輕?如今趙某某被開除學籍,還需要等到暑期再執行嗎?

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張荊律師表示,行拘10天且在暑期執行,源於不夠重視此事。更妥當的做法應該是,警方詢問學校意見,協調學校共同進行處理。目前既已開除學籍,應當調整處罰時間。

圖源:圖蟲創意

張荊律師認為,目前對趙某某的處罰過輕。

「被造謠者自殺的情況比比皆是,即使事後澄清,但對當事人的傷害已經客觀形成,有嚴重的社會後果,這不只是對個體權利的侵害,也是對社會秩序的破壞,但很多人並沒有意識到這一點,過往已有的案例也表明,他們覺得自己這麼做僅僅是侵犯了女性的個人權益,因此才敢在熟人圈中作案,被指出後還說自己就是有變態心理。」

「很多人對於自己的行為給受害者和社會造成的影響,沒有清晰的認知。抱有僥倖心理和無賴心理的也不在少數,認為女生不會發現自己,就算發現了也不能怎樣。」

執法者追求過錯人的責任,一是處罰,二也可以起到教育的作用,改變這種心理。「懲罰就是為了讓行為者意識到違法行為是有代價的。」張荊說道。

北京春林律師事務所主任龐九林律師則表示,在實際生活中,許多行為者之所以如此(造黃謠等),主要原因之一是他們不知道這麼做會承擔怎樣的法律後果。

此前杭州吳女士取快遞被造謠出軌快遞小哥就是典型,因為便利店店主郎某偷拍視頻,與朋友何某「開玩笑」,編造「少婦出軌快遞小哥」聊天內容,發至微信群,不斷傳播,導致吳女士被網暴,並且被單位辭退。

郎某在電話採訪中表示「主意」是何某出的

當時便利店店主及其朋友何某也是被行拘,但吳女士提出自訴,要求以誹謗罪追究郎某和何某的刑事責任,最終郎某、何某犯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從「開玩笑」到「被判刑」,給所有人都結結實實上了一課。

龐九林律師還強調,大家要尊重並允許此次事件的女生不採取自訴的決定。對有些受害者來說,提起自訴相當於要把傷疤再揭開一次甚至多次,期間也要耗費大量心力,如果當事人出於各種考量決定不自訴,應該予以理解和尊重。

圖源:「勇敢11」對此事後續回應《一些話想說》

我們不需要完美的受害者,更要避免「受害者有罪論」,而應給勇敢站出來的女生們以鼓勵和支持。

我們也不希望看到多一個受罰者,因為處罰不是最終目的,減少甚至杜絕此類事件發生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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