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嫖娼也按嫖娼罪處罰,最新法院首判,是否合理?

生活創作者mc 發佈 2024-03-07T02:15:16.422419+00:00

相信大家都知道,在我們國家,嫖娼一直都不是合法的行為,而且經常性的查處從事這些行為的人!你要說你真的嫖娼被抓了,那毫無疑問,抓你無可厚非,誰讓你這樣做的呢?

大家好,我是你們的朋友生活創作者mc!

相信大家都知道,在我們國家,嫖娼一直都不是合法的行為,而且經常性的查處從事這些行為的人!

你要說你真的嫖娼被抓了,那毫無疑問,抓你無可厚非,誰讓你這樣做的呢?可是要是你沒有這樣的行為,或者說只是這樣想並沒有這樣做,把你判成是做了的罪,相信你心裡肯定特別不服氣吧!

近期就有這樣一件事,三名男子在網上找到可以聯繫嫖娼資源的中介,什麼都交代完成後,男子準備按照中介的提示去酒店赴約。可是就在還沒找到嫖娼女的酒店房間的時候,就被藏在暗處的警方抓獲,處五日拘留,並處罰金!

這個事件本身是存在很多爭議的!

該男子嫖娼行為不存在,只是有這個意向,該行為也被終止了,實際上談不上是犯罪,最多批評教育一下就好了,不至於被刑拘,更不至於按照嫖娼行為罪去判處!

如果有這樣想法的都作為實際行為犯罪的話,那豈不是亂套了。

我買了把刀,對面辦喪禮,是不是說我就是殺人兇手!


我從一個將要暈倒的人身邊路過,是不是說就是我把他撞倒的!

我想不要城管執法,給攤販一條生路,是不是可以判定我阻礙城管執法!

很多東西都不能用想去做和已去做來混淆概念,做了就是做了,沒做就是沒做。存在某種想法,沒有實行,遇到這樣的就批評教育,某種犯罪行為成立,就按犯罪的程度來辦理!

這樣才不會亂套,不然啥想法都不能有了,那也是不實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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