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間花98萬買翡翠原石成色不佳,能退嗎?|BRTV民法典通解通讀

京法網事 發佈 2024-03-07T11:42:08.690425+00:00

近些年最火的購物方式莫過於直播間購物,王女士就在別人推薦的直播間裡先後購買了翡翠原石和成品共計16套,支付貨款、加工費共98萬元。

近些年最火的購物方式莫過於直播間購物,王女士就在別人推薦的直播間裡先後購買了翡翠原石和成品共計16套,支付貨款、加工費共98萬元。收到貨後,王女士卻發現貨物和直播間看到的完全不一樣。然而,就在她要求退貨的過程中,卻遭遇了麻煩。難道直播間的網購不可以7天無理由退貨嗎?如果直播間賣貨誇大宣傳,該如何維權呢?

近日,北京廣播電視台科教頻道《民法典通解通讀》欄目特別邀請了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法官何宜航、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朱巍,和您共同探討直播間購物所涉及的相關法律問題。


典型案例

王女士一直對珠寶玉石等非常喜愛,平時在網絡上也經常瀏覽此類信息。就在一次瀏覽有關珠寶玉石的鑑定知識時,認識了一位自稱擅長該領域的吳老師。兩人交談後,吳老師給王女士推薦了一個直播間。據吳老師介紹,這個直播間裡的原石很靠譜。隨後,王女士來到該直播間。聽著主播介紹他們所代購的翡翠原石是「高冰種」「極具收藏價值」等話語後,王女士按耐不住消費的衝動,在2022年2月至3月的一個月期間,先後在該直播間內購買了翡翠原石和成品共計16套,給付貨款和加工費共計98萬元。

收到貨後,王女士卻大失所望。她認為收到的翡翠原石加工的成品,無論是賣相和品質,都與自己在直播間看到的嚴重不符,認為直播間的主播存在誇大宣傳、扭曲事實的行為,所以要求退貨。同時,對於未加工的原石,王女士也表示不滿意,要求商家退款。但是,對此商家卻表示,因為雙方之間協議合法有效,且已經履行完畢各自的權利義務,所以不予退款。

雙方經過多次協商,最終無果。王女士將該直播間隸屬的公司起訴至北京市門頭溝區人民法院,要求退還自己所消費的98萬元。門頭溝法院受理案件後,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調解,最終達成一致意見,賣家退還王女士貨款35萬元。


翡翠原石是什麼?

翡翠原石一般指的是從礦坑裡開採出來的、天然形成而沒有經過加工的、含有翡翠的礦石。翡翠原石跟平時所說的翡翠項鍊、手鐲等首飾最大的區別在於,原石的價值具有不確定性。例如,翡翠首飾的成色、透度等是確定的、可見的,但原石因為外面有一層石頭外殼,開窗後,即便專業的鑑定機構也很難準確判斷原石里翡翠的含量以及翡翠的成色。


翡翠原石可以退一賠三嗎?

「退一賠三」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如果要適用該條款,消費者需要提供證據證明,經營者在提供商品或服務的過程中,存在欺詐行為。

但翡翠原石難以適用該條款。首先,翡翠原石是一種特殊商品,只有在整個的「去皮」後,才能完全知道內部的特徵,從而判斷其價值。其次,鑑定機構針對原石開窗部分進行的鑑定或評估是不準確的,且原石在不同地方、不同商場的價格差異很大。再者,對於翡翠原石的描述沒有確定的標準,像平常市場上或者行業中通常所說的「冰種」「糯種」,只是行業通用詞彙,鑑定機構做鑑定時,是不會得出這種描述結論的。所以,消費者也難以用直播間的相關描述來證明主播的描述是不符合事實的。


王女士與賣家間屬於怎樣的合同關係?

翡翠原石的買賣是一種特殊的合同,即射幸合同。射幸合同是當事人間簽署的,包含有不確定的給付內容的風險性協議。其中給付的內容取決於合同中某一些偶然性的事件是否發生。例如有獎銷售,買家買的其實是一個獲獎機會,但最終能否獲獎取決於開獎的結果。翡翠原石買賣中,因為看不到原石內部翡翠的真實情況,所以買家在交易過程中,只能根據皮殼的特徵或者局部的開口,結合自身的經驗來判斷內部情況,這種情況下,原石內部特徵具有不確定性與偶然性,雙方間的交易實際上就帶有一定的賭博性質,所以翡翠原石的買賣屬於射幸合同的一種,所謂的賭博內容就是原石品質的不確定性,即原石內翡翠含量多少和品質的優劣。

但如果購買的原石根本不是翡翠,而是別的礦石,這個就不屬於合同本身的風險,而屬於欺詐行為。


消費者常見問題解答

辦了充值卡,商家跑路了應該怎麼辦?

答:

首先,消費者要注意保存證據,比如雙方簽訂的合同,合同履行的情況,包括上了幾節課、還剩幾節課,以及當時交付相應款項的憑證。其次,要及時與其他學員等及時跟進事情後續。再者,如果雙方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就要及時申請消費者權益協會或者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的介入。如果雙方在第三方介入的情況下還不能達成一致,就要及時向法院起訴,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網購假髮,商家不同意退款,怎麼辦?

答: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經營者採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銷售商品,消費者有權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內退貨,且無需說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一)消費者定作的;(二)鮮活易腐的;(三)在線下載或者消費者拆封的音響製品、計算機軟體等數位化商品;(四)交付的報紙、期刊。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據商品性質並經消費者在購買時確認不宜退貨的商品,不適用無理由退貨……」其次,在購買時,若雙方根據商品性質明確約定,購買的商品不能退貨,此時,該商品也是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的。

對於假髮來說,除非賣家提前告知消費者,該假髮因屬於定製款或者為貼膚使用商品等原因不適用七天無理由退貨,否則就可以申請七天無理由退貨。若賣家提前告知不允許退貨,但假髮出現質量問題,消費者可以適用其他法律規定主張退貨。




視頻:BRTV科教

供稿:門頭溝法院

編輯:段旭 汪希

審核:張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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